专家“胡说”要付出代价


 

 现在的行政决策,专家的意见份额越来越重,特别是在一些技术含量高的领域,比如食品药品监督方面,一般民众没有专业知识,无从判断,只能听专家的。但是,专家也是人,也会犯错,如果他们受到某些方面的诱导,违背职业道德,不顾事实地说话怎么办?两会再次把这个话题提出来了。

    应该说,在一般情况下,虽然不排除有关部门请错了人,把冒牌货请来当专家的可能,专家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提供行政和社会领域专业咨询方面,应该不会有专业问题。他们之所以会说出不顾事实的“外行话”,多半是专业以外的原因。

    这些年来,专家评审和专家咨询越来越多,但奇怪的是,对于某些项目,有专家和没专家,出来的结果却差不多,有些显然是参评者或者有关方面幕后的活动起了决定作用。无论规则多么严密,无论怎样强调专家的保密,只要活动一启动,“做工作”的人随之就到了。像我们这种有资格参加通讯评议的人,只要拿到材料,某些说项的电话,时常也会打进来。

    一些专家抗不住这种幕后的工作,并不奇怪,因为专家“胡说”之后,不会受到任何惩罚,专家照做,教授照当,在多数情况下,连名誉都不会受到损伤,因为外界并不知道他们到底在咨询或者评议的时候,是怎么说的。

    毋庸置疑,专家的乱拿意见,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就咨询而言,不该建的工程建了,不该修的路修了,后面是巨大的浪费;不合格的食品药品因此通关,后面则不仅仅是老百姓的血汗钱被吞噬,还可能戕害无辜的生命。至于评审,不够格的人和单位评了奖,不够资质的单位获得了资质,比如不够格的学校拿到了博士点,那么造成的学风败坏,教学科研滑坡,将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然而,到目前为止,很少听说哪个专家,因此而遭受惩罚。

    一些专家在政府部门组织的场合,提供专业意见的时候,故意“胡说”,背后既有职业道德的背离,也有经济利益问题。

    当然,也存在主持部门故意施加不正常的压力,专家顶不住的情况,但这种情况,也是一种渎职。如果行政官员犯同样的错误,而且还被揭露出来的话,或者因渎职而受罚,或者因受贿而入狱,但是,专家却能安然无恙,岂不有失公平?

    从某种意义上说,专家在从事跟专业有关的咨询与评审方面犯罪,罪不可赦。因为这种行为不仅关系国计民生,而且寄托着老百姓的信任,专家是以某种社会良心的姿态出面的。专家“胡说”,不仅丧了自己的良心,而且丧了社会的良心。(张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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