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禁止广告的三大理由
高级审计师 张政斌
1、药品是特殊商品,关乎人之生命,大意不得。什么病用什么药、用量多少、怎样配伍该是专业医生的事,旁观者不该插手。一旦吃错药,不像购买其他商品只是多花了几个钱的事,他会延误病情、耽搁治疗最佳期,使病情复杂化,甚至危及生命,万一出现丧失生命的事,患者家属该找谁“讨说法”,能找谁“讨说法”,即使说清楚了又有何用,逝者能返会来吗?
2、药价虚高,谁能说巨额“广告费不捣乱”在其中?作一假想,如果价格不变,把药价中的广告费拿出来用于慈善事业也比每天忽悠人有意义啊!
3、药品好坏,重在疗效。疗效在临床,而不再广告。这年头,不该发生在“彬彬有礼”名人身上的不该发生的“夸大其词”也不是没有发生过,药品广告一旦被“铜臭”所污染,就无法避免在疗效中加入不该添加的“膨大剂”。为了不再听到、看到、遇到更多名星、名人、名嘴们在“药品广告的副业中湿脚”的“前赴后继”的新闻,还原更多“人之初性本善”的灵魂,急切呼吁,禁止药品广告吧,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愿有病看医生不要变成有病看广告。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