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海外朋友们:
[相关词:民主运动 维权运动 《呻吟》征求出版 ]
随着八·九民运远去,大多数民运人士流亡海外,民运人士与中国普通百姓已疏远,甚至已被遗忘,民主、自由理念只是曾经的遥不可及的幻想。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中国人最关注的是“维权”——这是一场将会持续数十年,几乎遍及中国城镇乡村的维护权利、争取权益的群众运动。
个人维权:可能因为其(或其亲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经济发展权利等被侵犯、被剥夺;集体维权:九十年代因‘乱摊’‘乱罚’‘民工工资’,后来常常涉及“土地”如地界争议、林场及工厂企业占地、城市拆迁、水电站淹没补偿等。
表面上看,中国百姓被逼上访、进京告状、堵路堵坝等维权方式是因为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因为司法失公正、不公平;实质上,这是中国体制的顽疾。因此,“维权”活动很难有令人安慰的结果。即使如此,他们并没有坐在树下等兔子,并没有躺在床上等馅饼,明知道是幻影,也要尝试、追逐。
‘维权’常常是个人或小集体行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民运’应该是整个国民的运动,希望能根治,希望能更好地保护大众利益。‘维权’与‘民运’是一个目标两个阶段。‘民主运动’常常源于知识阶层,曾塑造出众多领袖、精英,‘民运’需要群众基础,需要大众支持;‘维权运动’常常源于普通百姓,也曾涌现出众多的传奇英雄,‘维权’需要指导,需要协助。两条平行线应该合并成一条直线。
在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风起云涌的中国维权运动中,海内外民运组织、民运人士应尽可能给予中国国内的维权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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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呻吟》是一堆堆红水河流域农民的反映材料及他们争取权益——‘维权活动’的一些记录。撰写《呻吟》目的是想让中共高层获知红水河百姓的遭遇、处境,希望能对诸多问题进行解决处理。当初设想本书读者对象只是中共领袖们,因此,本材料不一定适合大众口味。
当今及未来的中国面临四大问题:农民问题、民族问题、民主问题、统一问题。无论哪一问题,在未来几十年,都一定有共产党参与(也许还是主导作用)。虽然共产党一直把民运人士、民主运动视为洪水猛兽、视为敌人,对民运人士、民主运动实施监控、打压、流放、判刑,可是,我们的目标是:中国民主化,只有合作与竞争,只有朋友与对手,而没有阶级敌人。因此,本材料没有对抗,没有攻击,只有记录,只有感化(兴许只是一厢情愿)。
《呻吟》不是报刊文摘,尤其是天生桥隆林祥播堵路、移民8·13堵坝;‘
《呻吟》没有希望能在大陆出版成书,如果海内外朋友能使其在大陆以外出版,抑或能让诸如美国国会某位议员转交给中共领袖,也许将有助于该材料所提问题得到某种程度解决。无论是否有结果,在当下中国维权运动大潮中,至少我们已参与。这是中国民主运动避免被中国民众边缘化、避免被疏远、避免被遗忘的一种方式,也是民主运动与维权运动联系到一起的一种途径。
此致
韦登忠(贵州)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0年10月
附件:《致红水河乡亲们》
致红水河乡亲们
【背景材料:此信基于一年前完稿的《红水河在呻吟》一书所写。“红水河”——水流量仅次于长江的珠江水系主干流,泛指珠江水系广西、贵州段及上游北盘江(贵州)和南盘江(贵州、云南)。撰写《呻吟》的目的是向中共高层和中央政府传递红水河流域百姓的状况,希望执政党关注并解决处理。其内容主要包括红水河十大梯级电站中天生桥一级、二级、平班三级、龙滩四级以及(转录)五、六、七级移民状况和贵州黔西南州共青林场、广西雅长伐木场——雅长林场与当地农民的纠纷。
2003年冬,广西乐业雅长村民来访,我才着手调查了解方圆600多平方公里的雅长林区;2005年底,一位同事提到“天生桥移民”,我才有意接触那些水库移民;2006年春节,我到贵州册亨双江镇、广西乐业雅长乡,开始了龙滩水电站<中国已建成发电的第二大电站>行程之旅。倘若算上共青林场——‘
《呻吟》是一大本内容庞杂的农民问题反映材料。它不是小说戏剧,不是网上选录,不是报章文摘,不是从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筛选出来的‘精华’;而是广西、贵州红水河及南北盘江流域百姓生活的真实,是这一流域农民问题的第一手材料,是“中国农民状况”的缩影。
一年前,《呻吟》完稿,邮寄一份,又拿一份给国安局(他们曾允诺代为转交)——“双保险”!一个多月后,国庆六十周年庆典刚过,恰巧原贵州省黔西南州州长、书记、贵州省政协主席、中央候补委员黄瑶被“双规”。与天生桥电站移民补偿款有直接关系的‘黄主席’(挪用上亿资金在广西北海修了一批烂尾楼)落马,移民们猜测:“被克扣、被拖欠了十年的淹没补偿款应该兑现了吧”。
一年过去,不仅天生桥移民们空欢喜一场,‘584’林区、平班移民、雅长林区、龙滩移民来电话:“没有什么变化,也感觉不到会有什么变化”。倒是有一些移民来找我:“我家有10多亩旱地,几年前我在表上看到有15亩,兑现时却不见了”;“我家甘蔗地有几十亩,他们只愿意给几亩”;“水位下降,我请人重新丈量被淹的包谷地、果林地,拍了照片,盖了乡镇政府公章,但县政府、县移民局都不认账”;尤其是贵州贞丰县移民们。
贞丰县地处红水河上游北盘江,龙滩水库淹没涉及5个乡镇32个村,移民3000多人,大多属于淹田地不淹房屋的“单淹户”。
据2006年县府文件《龙滩水库375m方案贞丰县淹没林地面积及零星林木分解表》:
鲁贡镇坡扒村有灌木林170.29亩、杂果林17.69亩、油桐林32.64亩、用材林63.72亩,总补偿约为152万元。坡扒村民在县级、到州级、到省级反映上访,2009年7月,县府回复:“那张表不是<淹没分解表>,而是<关于实施龙滩电站375m方案全县库区库底林木采伐的请示>,这是‘林木采伐指标’,没有什么补偿”。
据同一文件,白层镇平赖村灌木林74.27亩、杂果林27.65亩、油桐林6.91亩、用材林24.60亩,总补偿80万元。根据移民部门提供的10个图斑号相加,包括旱地之类,总面积286.7亩(2010年春节,村民们在水位下降后重新丈量,月300亩,与286.7亩相差不大。)。移民们到州级、省级上访,移民站就从286.7亩中抽出109.8亩化为补偿(有答复书)。开始村民们不同意,后来“得多少要多少,算了”!一年过去,当村民打算去领取109.8亩补偿款,移民站说:“你们那是‘裸岩’,只有面积,没有补偿”。平赖村民就这样被戏耍了。
《呻吟》不是便条、不是便笺,而是一本书,无论在邮箱里还是在国务院办公桌上,都不应该被遗忘,更不用说国安局那儿还有一份。中共领袖们至少应该看到标题。只是《呻吟》所涉及只有财产剥削、抢占、掠夺,结果至多不过使红水河流域农民们失业、贫穷或沦为乞丐抑或遭到关押,不会有生命之忧(好像这些与领袖们没有关系);而地震、洪水、泥石流等不是人为而是“要人命”的自然灾害。两者相比,孰轻孰重?并且,在现行体制下,“不反腐要亡国,彻底反腐要忘党”,因此,要是解决处理一、两件小事,签个字就完事;可要处理这么一大本材料,皇帝也无能为力了,只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啦。
土地革命、大饥荒、文革时期,要是财产被侵犯、权利被践踏甚至生命被剥夺,人们又能做什么呢?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当人们受到不公正对待时,至少还可以反映上访,我也可以偷偷地把它写出来。无论怎样贻笑大方,总之也是一种进步吧。
半年多过去了许久,为了能使那些农民问题得到关注、得到解决处理,我终于和一些朋友联系,希望《呻吟》能出版成书。在大陆出版没有可能,在海外出版也渺茫,不过,我可以把它存在我的博客里,把它发到我的价值网里。只要在网上留下痕迹,未来,红水河流域的下一代或下一代的下一代,他们将会从那些字里行间看到他们的先辈曾经的遭遇和曾经的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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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水河及南、北盘江流域的乡亲们:
[相关词:争取权益——维权途径]
上千年前,红水河流域虎狼出没、蛮荒一片,祖先们从江西或别的地方向南迁徙,经数百上千年开发,才有了今天的城乡,才有了今天的村寨,才有了今天数十万上百万亩的农田、耕地。从唐宋到蒙古人统治的元朝,从朱氏明朝到满清,
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的二十年,中国人已没有多少政治理想,已没有什么宗教信仰,有的只是对财富的热情。一些人已拥有平房摩托车,但他们还想住别墅开轿车;一些人已拥有数十万上百万,但他们还想拥有千万甚至更多,欲壑难填啊!而你们只希望且也只有那样的能力从瓦屋迁到平房,有了一辆摩托车后想买一辆小货车拉拉货、跑跑运输以维持生计;甚至有一些只求温饱、只求有房栖息足矣。
一幢别墅需要多少间平房?一辆轿车需要多少架摩托车?百万、千万富翁能抵多少万元户?想站得高的人有的自己打桩,有的却是站在别人肩膀上。“条条大路通罗马”,有人不怕辛劳,绕道而行;有人多快好省走捷径,不管前面是水田农庄还是民居神庙,统统碾过。人的欲望会膨胀,加之我们时代偏离了“人性的真实”,因此,你们的山林被抢占、你们的土地被征用、你们的房屋被淹没,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这是我们时代的特征。
我们时代还有另一个特征——“维权”,就是为了被侵犯、被剥夺的权益,人们常常向各级政府反映上访,甚至进京告状。然而,数不清的尝试、努力,很少有令人稍稍安慰的结果,因为你们反映的对象、你们诉讼的被告是政府或政府中某些官员干部以及与这些人有某种利益关系的人。
无论曾经的尝试、努力是否有结果,为了权益,你们不会放弃,你们将会继续奋斗。
以下是我从海滩上随意捡起的几粒沙,乡亲们可以作一些参考,在你们‘维权’时,量体裁衣、量力而行。也许这些案例所能起的作用只是——前车之鉴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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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映上访:
1:贵州册亨打宾组王卜春:“我家有一片约15亩包谷地,公布时没有上册,我到镇、县反映,他们不理”。王建明有10亩果林,2006年工作队勘查时,移民局陆局长说:“你家这片果林、新开田是在375~
王卜春那一片地少得补偿20万,王建明‘不会被淹’果林地少得补偿12万。“我们没有什么材料,找不到人写;我们寨子还有好几家,他们没来”。
2:打宾村岑卜算有桐林约20亩,旱地约8亩,工作队说:“该地不在
岑福坤比王卜春、王建明、岑卜算有文化,有头脑,有胆量。他请人写材料,托人找关系,到县府、州府、省府反映上访,不仅没有结果,三年时间,花销不止两万元。
3:百口乡班世荣、黄世贵二人又比双江镇那几位更有能耐。‘实物指标’张榜公布时,班家少15亩包谷地。2002年‘详查’,他好说歹说,求神告爷爷(几个工作队员是熟人),终于把州移民局韦官员、县移民局陆局长、梁副局长、乡党委黄书记及几位干部数人“请”到实地确认:“你们表上遗漏的就是这一片地”。陆局长就在‘图斑’上用铅笔打“△”。
也就是那一次,黄世贵也请那拨人到他家的荔枝地(约6亩),局长和书记也在‘图斑’上打‘○’。几天后,乡政府一位熟人打来电话:“他们用橡皮擦把你们的那个‘△’‘○’擦掉了!!!”。轻轻一抹就抹掉了班、黄两家移民十多二十万。
十几年前,黄世贵等三家人买农用车,集资从河边修一条3公里路到乡府(百口寨),几年后,县——乡公路通车,交通部门只修到河对岸,这条“集资路”被政府无偿使用十年。 高速路每公里上千万,县级柏油路每公里上百万,即使是全球最差等级公路——移民路(便道),每公里也要投资6万元。2007年,水位上升,这条“集资路”被淹没,不知公路淹没补偿究竟每公里几十万,移民部门只给“每公里补偿你们2万元!!”。黄:“这太不合情理了”!不去领取补偿款,另两家“胳膊拗不过大腿,得一点总比一分不给好”。
有些移民只知道被淹几块田地,不知道面积几多,如果被淹10亩,表上有3.250亩,他们大多也认了,不服又能奈何得了?有人反映到乡到县,有人请村组干部重新丈量,请乡镇领导签字盖章,甚至有人把移民管理部门高官请到实地查验,都无济于事。如果寿比南山,又永不放弃,猴年马月也许会有结果,可要是如百口乡黄世贵,他第四次找我,回去后没多久,不到50岁就去世,只有把那些冤屈带到
阴间告状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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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贵州望谟黄廷昌从清册上找不到早已经县人大及移民局现场认可的那2亩新开田(补偿19960×2≈4万元),除了他一家,该组还有10户移民的一些田地面积丢失,另外5户没有名字;可是,村长、支书之子、组长和其兄弟、妹夫等人名下却多出好几处‘图斑’、多出好几处‘地名’。证据如此明显,黄等移民户反映两年,终于没有下落。“大鱼吃小鱼,就让小鱼吃虾米吧”。
5:望谟蔗香覃品巩有一片甘蔗地没有上册,他到移民站、移民局、乡府、县府反映多次,干部们很给面子。某日下乡“现场查验”,船行至江中,用望远镜遥视,回去后把三家人(覃、覃的堂弟、岑)共有那块地18.8亩分成两半,一半包谷地6.4亩,一半甘蔗地12.4亩。覃品巩家全部载甘蔗,面积三分之一多,约有7亩(即使三家人平分,也应该有6.3亩),因为覃的堂弟分成两家,移民站就按4家人分配,算珠子一拨,三下五除二,覃家只得到3.2亩,而他的堂弟家甘蔗地及包谷地共得到10.4亩,岑家5.2亩。
“如果你觉得不对,自己去找他们几家商量”。“我又没有冒领,移民站给多少我就要多少,你怎么来找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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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红水河三级电站——平班电站在天生桥一级电站十年后修建。十年前猪肉价格3元/斤,十年后已是10元/斤,物价涨了三倍,可是各项实物补偿都按“天生桥价格”。广西隆林、贵州安龙、册亨三县移民都向各级政府反映,政府回答:“过一段时间,按照龙滩价格给你们补偿”。
龙滩价格已出台四年,两省三县数千平班移民也反映了四年,还是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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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广西乐业结晶硅厂征地130多亩,如果按照2006年《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广西乐业县属第14类(倒数第二),补偿价每亩土地56000元/亩。县府收到厂方土地征用费,只按龙滩淹没价格而非工业用地价格补偿:水田19960元/亩,旱地13608元/亩,桐林8442元/亩。倘若这样,百康村民也没什么意见,然而,县府按照龙滩价格补偿9亩水田,其余120亩旱地、桐林地只给青苗费,然后按荒山1733元/亩补偿(后来出于照顾,增加每亩500元,共2233元),也即只得到六分之一。
用‘荒坡’价格补偿玉米地、桐林地,百康村巴维屯18户龙滩移民被克扣近130万元。[如果按照《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130亩共应该补偿728万元,实际上他们只得到9×19960+120×2233=447600元。他们少得728-44.8=683.2万元,即使按照“城市建设用地以外价格”——最低价的60%——436.8万元,18家农户少得到392万元,每家20万元。]
第一年,几家农户集资,反映到县府、市府(百色市);到了第二年,覃玉恒自掏腰包,又跑了两年,在我劝说下,他停了下来。***********************************************************
2008年奥运前夕,许多地方政府隆重举行“大接访”活动。农民们口头反映、递交材料,两年多过去,太令人失望了。如果仅仅通过“反映上访”就能有结果的话,我已替你们做好了。实质上,《红水河在呻吟》就是一大本红水河流域百姓的“反映材料”。*********************************************************************************************************************二、进京告状
1、苗族马老太今年72岁。十多年前在县城边斜坡上搭一间油毛毡棚子。她捡破烂,小儿子念初中。2002年,她家老二到邻村——央庆组杨家借了500元,在回来路上被杨家小儿子‘杨哑巴’杀死。公安局破案,杨家给一千元安葬。
2003年1月,贵州省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杨哑巴‘无期徒刑’,没有任何民事赔偿。
为了一张判决书,马老太一边捡破烂,一边到州、省各部门反映上访,直到两年后即2004年11月,州人大打电话给州法院,法院某位职员:“老太婆!我把判决书复印给你,但不要说是我给你,领导曾打过招呼,我可吃罪不起啊”!!
马老太不识字,只听说杨哑巴只被判无期,又没有任何赔偿,她拿着判决书去找该案审判长——李判官。李判官大吼:“他是哑巴,不该负责任(民事)”!!马老太顶了几句,李判官用手指戳马老太的头:“老太婆!你有本事就到北京去告我”!随即把马老太推出门。
2005年4月,马老太随同几位难友进京告状。转了好几个弯,她被带到某处,有位领导躬下腰问:“你认识我吗?”“不认识”!“你在电视上见过我吗?”“我家没有电视”。领导说:“我把你的事情转到你们省府和州府,他们会帮你解决的”。
马老太说那是电视上的“温主席”,因为当时几个难友并没有和她在一起,我和她小儿子没法确证。
她拿着中央首长的条子交到省府贵阳,又交到州府兴义。因那张中央盖有公章的条子被李判官抢走:“这是假的”!马老太忍无可忍,在州法院办公室大骂李判官,随即有5个保安上楼用警棍威胁,老太已豁出性命,仍大骂不止。此时一位女干部上来劝说:“老人家!你先回去,我们领导下个月回来,一定会帮你处理好的”。
马老太没有放弃,一直没有停止反映上访。四年后奥运前夕,她、杨再芬老太及几个重点人物的照片被发放给客车司机,“这几个人不能上车,否则吊销你们执照!!”;并且,七月中旬开始,每个路口都有好几名公安、武警对过往车辆进行盘查。马老太只好到大街上那个地摊——“县委书记大接访”碰碰运气。
杀人犯杨哑巴判刑七年后即2009年,县府说:“你回去修房子,由政府支付材料费”。马老太和小儿子从那油毛毡棚子回到村里修了一间95平米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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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上把抢劫杀人写成“涉嫌抢劫”,把“我和另一个人把马某某杀死”(通过聋哑学校老师翻译)的关键口供忽略掉,解释说:“哑巴的口供不能作为法律依据”。究竟是杨哑巴一人还是另有同伙——历史悬案。杨的监护人(其父亲)花了一千元赔偿一条人命,至于通过公安局政委的那位亲戚花了多少就只有天知地知他知我们都不知。
要不是百年难遇的‘奥运会大接访’活动,要不是这几年中央政府下拨困难户建房补助,马老太还要一边捡垃圾一边进京告状呢。
2、贵州省兴义市巴结镇和广西河池地区天峨县向阳镇是红水河天生桥一二级水电站、龙滩四级水电站移民晴雨表。60多岁王利珍女士是巴结镇中心村移民代表。为了移民补偿,她们进京三次,请省府贵阳律师花了七、八万,在北京请“中国行为法学会”句律师花了12万,都是‘肉包子打狗’。总花销40多万,现还有20多万民间借贷未偿还。
与天生桥移民补偿款有直接关系的原贵州省政协黄主席、兴义市前市长、后任市长、常务副市长相继落马,但天生桥移民被克扣、被拖欠的补偿款仍没有任何结果。
田地被淹没,家园被淹没,谋生本事被淹没,十多年来
3、广西天峨县坡节乡移民韦雅妮为了全县数百名“外嫁女”权益,进京上访四次,她的好几个同伴被拘留;2008年6月,韦雅妮被公安机关带走,“劳教两年”,在广西首府南宁某女子劳改农场服刑。
4、上世纪90年,侬老贵经公证处公证,与集体签订协议贷款造林200亩。请外地农户承包造林,临近完工,被黔西南州共青林场无偿抢占,桐林被砍掉,杉苗被扯掉。
二十多岁开始上访告状,三次到北京,现已四十多岁。2008年7月,我写《‘真相’重要吗?》一文发到网上,7月14日,用‘谷歌’搜索有“转存胡锦涛个人电脑上的普通文章”字样。没几天,黔西南州政府第一次打电话给侬老贵:“过几天我们下去帮你解决”。解决未果,侬再次到天安门广场,被北京公安转交给追尾而至的县公安,乘机返回。
去年秋,<侬老贵的故事>收进《呻吟》里。前几个月,州府、县府在县委会议室开会,出台一份“调解协议书”:200亩杉林按五五分成,林场占一半,侬占一半,至于几年前砍掉的那些杉木,可以从‘林场的账上查’,也按五五分成。
“如果对半分,本来是可以接受的,但是他们已砍掉那么多,怎么查?”“那一半可以卖20万,可是20万只够偿还贷款,只够偿还二十年来告状所借的高利贷”。
如果不是上有老下有小,侬老贵怕是早已投江吊颈。除了年近90的母亲要赡养,三个孩子需要抚养成人,以及近20万的银行贷款和民间高利贷,侬老贵家徒四壁、五面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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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上访、进京告状是中国百姓争取权益——‘维权’的特有方式,只有输家,很少有赢者。那是沼泽地,是陷阱,可是不陷进去又能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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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官司
法院是肩上扛着天平的裁判。按理说,有了纠纷,对错、是非、有理还是无理?都应该通过裁判评判。在中国,民间“非刑事案件”除了借贷关系之外,尤其是涉及“土地”之类,常常寻求政府解决——反映上访;只有实属无奈,少数人会上法院打官司。
1、天生桥库区巴结镇‘者么组’在“夏橙果园场”建场几年后分为者么一、二组。天生桥电站淹没,上级下拨68万林木及土地补偿款,两个组都自认为自己是正宗的‘者么组’继承者,“两兄弟”反目成仇,反映到市府州府,98年底,市支重局(相当于‘移民局’)、国土局、镇政府进行“调解”:“土地补偿归镇政府;林木补偿60%归镇政府,40%由者么一、二组平分”。“两兄弟”哑口无言【正如民国时期1917年张勋复辟】。
“两兄弟”起诉至市法院,市法院判决:林木补偿款中的40%按四六开,一组占60%,他们不服(我们应该得到所有补偿的60%,而不是40%中的60%。),上诉至中院,中院发回重审。市法院第二次审判:镇政府所占份额不变,一、二组按五五开!一组当然不服,又上诉。中院(2002)兴民终字第371号民事判决书作出改判:土地补偿6.8万由一、二组各享有50%;林木补偿60.1万,镇政府占20%,一、二组各占40%。
这是一份令人拍手称快的判决书!
“两兄弟”都满意,并交1368元执行费(兴执字第211号)。
对于上级法院——黔西南州中院的终审判决,市法院不买账,他们拒不执行。一年半后,贵州省高级人民检察院以黔西南州中院“越权处理土地纠纷”(本来是林木补偿款纠纷)为由提出抗诉。2004年秋,中院只好撤销371号终审判决书,驳回者么一、二组诉讼请求。
果园场已建场30多年,被电站淹没也已10年多,该案最后一张文书已过去五、六年,68万补偿款还躺在镇政府小金库里。
2、巴结镇李乜了一家在民国时是“地主”,毛时代免不了被批判游斗。无论怎样批斗,他们一家的经商理念没有泯灭。邓时代开始,捆在中国农民身上的绳索被松开,李家立即复苏,没几年就成了巴结镇第一“芭蕉种植大户”。
天生桥电站淹没,李家“芭蕉淹没补偿”应该有好几万,不过在镇政府、移民站表册上只有12000元,并且“12000元”已被本组罗某某、李某某取走。罗、李拒不归还,于是诉至法院。
市法院判决:“判李某某、罗某某返还所领款项,并按银行支付利息”。李某某、罗某某上诉,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果木补偿分配不属于本院调整范围”为由,“驳回一审原告李乜了诉讼请求”。
李乜了、李阿雪母子在巴结镇后山坡上搭木棚,苦撑了三年,女儿为其在开发区郊外所分宅基地上搭一间空心砖石棉瓦房。李乜了翻垃圾箱找东西卖,20多岁帅小伙李阿雪翻垃圾箱找东西充饥。
交警部门草拟“赔偿协议”,判车主赔偿各项费用共48000元,但李乜了的女儿只得到1400元(农用车折价变卖)。“1400元”刚好买一盒棺木,其余46600元只有李乜了自己到阎王那儿打官司(醉汉当场死亡)。
如果不是中院那一份判决,李乜了不会沦为乞丐,李阿雪也不会被逼疯;如果我们时代是顺应人性的时代,李乜了一家早已成为百万富翁。
3、板用组与亮明组交界,‘板用组’只是个“三家村”,又都是搬迁户,而亮明组是个大村子。地界之争闹了好几年,黔西南州中院作出“司法调解协议”,根据这一司法调解,县、乡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两个村组干部及村民,到交界处划定,随后县府下发[1993]第15号文件。
几年后,大村子亮明组陆陆续续越界耕种,板用组反映好几年,终于起诉至法院。县法院(2009)第372号判决:[1993]第15号文‘有效’,亮明组属侵权;亮明组不服,上诉至中院,(2010)兴民终字第149号作出终审判决:15号文‘有效’,维持原判。
当板用组递交执行申请时,县法院说:“县府那儿出问题了!你们自己去问”。组长到县府打探,县府办公室拿给他们一份[2010]36号文件:“关于撤销[1993]15号文件的通知”。
“亮明组又没有向省高院申诉,县府为何下文撤销以前的文件?”某干部说:“这是省府来电话叫我们撤销,我们也是没办法啊!你们若要告,就只有告到中央”。
板用组为了那一片地,熬了近二十年,终于看见曙光;殊不知亮明组组长到省城找他老表(省委常委),一个电话,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也是废纸一张。他们又要等数十年了,人算不如天算!
4、有些官司要花钱,如“夏橙果园场”中巴结镇政府,“李乜了”案中李某某、罗某某;有些官司需要有“靠山”,如亮明组;也有一些官司要靠“运气”。
女院长新上任,她雷厉风行、行事果断,多年‘积案’到她手里,很快化解。
A、60年代‘四固定’,平位组与浪弄组以‘小干沟’为界。由于开荒种地,多年雨水冲刷,在平位组一边又冲出一条‘新小干沟’。浪弄几户不以长有几笼竹子的“老干沟”为界,而是以雨水冲刷的“新干沟”为界耕种栽树,由此引发两组打群架。平位组诉至法院,拖了一年又一年,没人受理。
终于新院长上任,县法院、镇政府下现场调查。他们一行人路过浪弄,就在那儿先填饱肚子,最终以“新干沟”为界作出判决。平位组不服,就去扯掉争议地里的一些树苗。
“老干沟”不远处有浪弄木棚,木棚主人报案:“平位有几人来抢我家的鸡”。法院、政府本来就因为平位组不服输而气不打一处来,正好有借口“涉嫌抢劫”,那还得了!公安、法院、政法委、镇政府干部二十多人奔赴平位实施抓捕,平位组16岁以上男性村民全都外出躲避。他们进驻三天,虽然调查结果“抢劫”属子虚乌有,不过还是抓了四个村民拘留,不枉此行!
“你们两个组本是乡里乡亲,为了区区30亩荒坡打过来打过去,变成仇人,没多大意思吧”;“我们就是为了争一口气”;“算喽!你们要是越往上告,就会陷得越深”。
B、骆卜养“强奸”冤案在看守所、公检法、县人大等众所周知。因为他不认“罪”,被以“强奸未遂罪”判七年。管教干部不让我帮他上诉,同监室只有初中水平的牢友替他写。中院发回重审。
公检法重新调查结束,近三年时间没有再开庭审理。如果判他有罪,证据不足;如果判他无罪,有可能涉及一笔国家赔偿。法院一拖再拖,直到女院长上任。
骆卜养被关三年零五个多月,法院开庭审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他在牢里已被折磨不成人样,不敢再上诉,只有十多天,“回了家再说吧”。
三年多来,他家仅有的三头牛马已被其弟卖掉帮他打官司,老婆也已被人拐走,只有老母亲和两个年幼的孩子。他到县城来找我,回去时我在半路途中正好看见他在赶路,那时太阳已下山,六十多公里,他要走到第二天中午。
C、60年代新县城征用攀枝花组部分田地,经县府协商,从邻近者烧组划100亩给攀枝花组——(63)册林字第020号:以“西小路”为界;并且从83年至89年又由各级政府及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处理加以确认。
随后几年,攀枝花组在此地不断扩大耕种面积,已远不止100亩,而是上千亩。者烧组人少力单,只好求助政府。县府、国土局及双方于97年秋现场达成协议,认为攀枝花组越界,属侵权。经县府、国土局同意,者烧组十一户农户搬到“西小路”西侧定居。
没多久,攀枝花突然诉至法院。法院即以“西小路”不是以山梁为界的“小路”,而是以山腰为界的“小路”(那已经是南北走向,也即攀枝花已耕种的地界)。随即,女院长及政法委共50多人到现场重新划界,(63)册林字第020号的约100亩已变成约1000亩。者烧群众不服,当即铐走村民四男二女,分别被拘留9天。
在6人还未被释放的几天后,院长又带着公检法数十人及数十‘川军’(民工)把者烧十几栋房屋全夷为平地(县城大街法制宣传栏上有近十张照片记录那一‘丰功伟绩’)。
因为女院长上任伊始的几把火烧得很旺,她被评为中国十大杰出法官。
每当想起到法院打官司,头发都会竖起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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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奈之下
1、“钉子户”
王振良一家五口(两老伴、女儿及两个外孙)是天生桥新寨组移民。近十年前,他家花了15000元购买新寨组半岛上(水位上升形成)15亩荒地,数年奋战,荒地变成果园。
两年前,巴结镇政府把“半岛”出售给安达公司建“半岛酒店”。
根据2006年《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贵州兴义市属第12类,出让价80000元/亩(120元/平方米),即使按照‘城市建设以外用地’,出让价不能低于60%即48000元/亩(72元/平方米),王家15亩土地应补偿72万元。不知道安达公司支付多少土地征用费给巴结镇政府,镇政府只付给王家7200元/亩共10.8万元(10.8元/平方米),相当于出让最低价60%的不到六分之一。
王振良女儿王怀琴(47岁)到市府、州府各相关部门反映数十次。2009年,市政法委罗书记、镇政府、王家协商,用镇政府后山土地“以地换地”。次日早,罗书记到后山准备划界,此时镇政府反悔,只愿‘给15亩陡坡,不给平地’。[王家无奈之下用极具经济价值的“半岛”土地调换镇政府后山的荒地,已经吃大亏了。人心不足蛇吞象啊!!]罗书记愤怒甩手离去。
80岁的王振良老夫妇到工地上阻拦,酒店保安有时把老人关到房里,有时把老人拖到地边,有时把老人抬到镇政府门前,他们继续开挖。王的外孙去阻拦,被酒店保安打伤,告到市公安局,公安局立案但没有结案。
【正如中国各地的那些拆迁,那是一个无政府、无法律,只有强凌弱的馄饨世界。】
王家花4万元请律师,那律师说了一大通法律术语,就是不干事(估计也干不了什么事),4万元换来律师亲手起草一份“向州政府反映报告”。
王家是水库移民,田地、家园被淹,那15亩已变成果园的荒地就是一家五口人的命根子。他们没有能力“进京告状”,只有堵!堵!!堵!!!结局也只有输!输!!输!!!
2、棺材事件:
两年前,红水河三级电站——平班电站库区沿江村一组、二组有一片争议地,政府把补偿款拿给二组,一组不服,与二组打群架。派出所下村处理,到二组吃饭,正在当时,两组又打架,一组有一村民被打死。
两年来,家属及组干部无数次向各级政府、司法部门反映,没有任何处理结果。“没有结果就不下葬!”2010年7月,死者家属到信用社贷款,买一辆面包车,后排坐垫拆掉,把棺木拉到贵州省府门前,准备抬放大厅里,被警卫阻止。在门前广场停一个多小时,武警出动,强行把棺木及尸体拉去焚烧。
两、三个月过去,听说涉嫌官员还在停职检查,村民们还安然无恙,处理结果也未出台。8月份,贵州省省长、书记调离,不过,与“棺材事件”绝对不会有关系。不可能一盒棺木停放在省府广场就送走两位“父母官”吧。
3、烧棚子:
贵州黔西南州共青林场——‘
林场请外地林工把当地农民请来承包造林的农户赶走,拆掉、烧掉他们的木棚;村民反映没有结果,顶肖、纳腾、尾外村民们也去拆掉、烧掉林场林工的木棚。这一下惹火烧身。
顶肖只抓到一个人,关几个月;纳腾抓到5个,关了一段时间,由村民集资赎回;尾外抓到6个,关了几个月至半年不等,有一个被判两年缓刑三年。
顶肖杨开金白天不敢在家,晚上只要听到敲门声,移开木板下到牛圈,又关上,这样过了一年多,他才敢冒险去赶集;纳腾覃开洪到邻县亲戚家躲半年,实在呆不下去,刚回来就被抓,15天后,村民们花2000元赎回;在尾外,曾有一段时间,晚上只要听到狗叫声,男人们有的钻到底层牛圈,有的躲到猪圈,有的往山林里乱窜,有的到山上木棚里呆一、两个星期,有的到亲戚家“打短工”……
4、砸车:
A、洛法组近2000亩土地被划归林场造林。十几年前,政府造林时宣传“四六分成”,但没有任何凭据,村民们担心:“可能一成都得不到喽”。2001年,王某某(90年代因造林曾获省劳模)等三家人和群众打赌:“我们出资拉高压电,如果林场返还部分杉林,我们全要;如果林场不给,拉高压电的钱我们自己亏”。群众同意,达成协议。
2007年,林场归还部分杉林,王某某等三家卖152万,比到澳门豪赌还来得快,真是一本万利喔!王某某把杉林卖掉,又立即请外来民工在其上栽杉苗,群众不服,到乡府、县府及林业部门反映,一年过去,没人理会。2008年夏,群众到王家逼王归还土地,王立即打电话报警,乡府各机关、乡派出所连夜驱车赶往三十多里外的洛法寨。
“他是你们什么人?你们又把我们当成什么人?他是老爷,我们是孙子吗?我们找你们一年多,你们都不理不睬,而他只是一个电话,你们就半夜也赶来”。愤怒的群众七手八脚把乡府车子掀翻在沟边。2009年春节前夕,洛法两村民被拘留。
洛法村民诉至法院,2009年7月开庭,开庭前双方在法院门口动武,都被打伤住院。政府、法院召开紧急会议:“到现场开庭!!”为了王家人的安全,公检法及政府干部领导共30多人进驻洛法,不准外人进村,也不准村里人出门,实行一个多月“宵禁”,“我们就在村里设法堂,处理不好绝不收兵!”——开创了在中国农村实行“宵禁”的历史。
有村民来电话:“那些林地已归还村民,不过有一人被以‘非法集资罪判一年零六个月’”。
B、贵州望谟渡邑属龙滩淹没区。补偿不到位,被淹的荒山及一些个人田地在补偿清册上遗漏或失踪……村民们本来憋着一肚子气,2006年春节,公安局政委、保密局局长驾车前往渡邑村“举办春节联欢晚会”。一些年轻人拿着话筒:“让他们当官的解释解释,我们的那些田地为什么不见了?”于是发生冲突。村民们拿石块砸车,把车子抬翻在公路旁。
次日,县府、乡府、公检法、武警全出动,抓到8人关进看守所。赶集日拉到红水河边昂武乡、双江口蔗香乡、北盘江边乐元镇挂牌游街示众。
最后以“毁坏财物罪”判刑,两人判六年、两人判五年、两人判四年、两人关半年。
C、广西乐业雅长移民到县府请愿,被公安、武警强行塞进大巴车遣回,到雅长街,移民们围住押送武警几个小时。
三十公里外田林县百乐街移民不同意政府让他们搬迁到8公里外板干移民点,坚持要后靠建场平居住,以及种种原因,与乡府、移民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移民们砸碎乡府窗户,砸坏几位乡干部家门板、家具,打坏、掀翻乡府20多万小轿车。
尾沟村16个男人、20位妇女被抓进看守所,王丰传以“妨碍公务罪”判一年。
百乐街有41人被关,5人开庭审判,开始以“冲击国家机关罪”逮捕,后以“毁坏财物罪”判刑,均被判7个月。
4、砍树:
广西乐业雅庭村祖祖辈辈一直居住在红水河沿岸。雅长林场建场后,“除了水田和房屋,乐业、田林交界600多平方公里都属于广西自治区雅长林场”。
自古以来,山上都是树林,但搭一间猪圈、建一间牛棚、砍一棵树都要向林场提出申请。某位村干与林场派出所合谋:“我砍树卖,你睁只眼闭只眼,得钱后对半分”。只要林场派出所睁只眼闭只眼,有胆量、有力气的村民就上山砍树,有的搭牛棚,有的搭猪圈,有的修补房屋,有的卖钱……终于惹怒上级政府。
约2000年,“16岁以上60岁以下统统都要抓”!有一些人到亲戚家躲避,有少数到外地打工,六、七十人被抓进林场‘502分场’关几天不等。据部分统计,雅庭村有60户被罚款1000~3000元;17人被关进看守所(罚款3000~9500元),10人被判刑。有判刑6、7、8、10个月;有两个一年半,一个4年,两个5年,一个10年。
20多岁小伙王旧良被抓到‘502分场’,被捆绑、被反铐在四楼顶上簸箕(电视接收器)下烘烤了几天几夜,因拷问不出证据,又没有人供出他参与砍树,两父子几十年都只是住在一小木棚里,没有油水可捞,林场派出所“可怜”,没有罚款。他被释放,爬着回家。
不到一个月,父亲王和元死啦。邻居们用几块木板装殓,草草埋掉;王旧良下不了床,苟延残喘,也就那么一个月,终于随父而去。
王旧良爷辈单传,父辈单传,他自己也没有兄弟姐妹;早逝的母亲后家又没有亲戚。王旧良家的家谱从此断了线,甚至坟墓、鬼屋……在几年前已被240m高的龙滩大坝淹没到地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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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上访’、‘进京告状’——用“文”方式;被逼无奈,就‘阻挡’、‘烧棚子’、‘砸车’、‘砍树’——用“武”方式。动文不动武,“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即使告不赢、打不翻,输得一穷二白,输得家徒四壁,自由还在,人还在。要是用“武”方式,不是被打伤打残(如册亨顶肖60多岁王乜后,因去阻拦林场拉走木材,被打断右手——六级伤残。),就是被关进监狱(如纳腾、尾外、洛法、渡邑、雅长、百乐……);甚至如广西雅长新寨王功乾(因毁林开荒罪)被关了两个多月,出来就成了植物人,没多久死去;更不用说如前所述:广西雅庭王旧良一家,整个谱系从此断了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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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静坐、游行、堵路、堵坝:
1、静坐堵路:
广西隆林祥播因天生桥电站补偿不到位、被克扣等原因,县官下乡,他们派代表询问,没有结果,移民们就在他们新村路口堵路两天。一年后
有10多人被关进村子对面水泥厂,当天放回;近二十人被关进看守所,被关一个星期至半年不等;4人被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刑,岑树高判两年零六个月,陆仕尚两年,黄恩甫两年,岑有高两年。
2、游行请愿:
因龙滩电站淹没补偿价格严重偏低、勘测时遗漏、移民部门隐瞒面积、隐瞒数量等,贵州罗甸县龙滩库区近2000移民在县城打着横幅游行三天。没有县府领导接待,直到第三天,有位干部说:“有本事你们就到省城去游行!”于是,2000移民浩浩荡荡不分昼夜,徒步近三天(各地路口已被公安武警拦截),开赴省城贵阳,到省府请愿。
省府领导接见移民代表,次日早,省府从客车站调集六、七十辆大巴车,把罗甸移民送回。
25天后,羊礼镇(红水河镇)移民代表王万昌、王万益兄弟俩被公安带走(其他乡镇是否有人被抓不得而知),被关押在湖南省衡阳看守所,以莫须有“诈骗罪”判8个月。
因王万昌女儿早几年外嫁到此地,这也许就是贵州农民王万昌兄弟俩与湖南衡阳看守所、衡阳法院的渊源吧。
3、静坐堵坝——八·一三事件:
因为补偿价格、面积、数量等,以兴义市巴结镇移民为主,天生桥数千移民到大坝搭棚阻拦施工,一个月后,数百名防暴警察头戴钢盔、手握盾牌、拿着警棍实行‘清场’。第二天,数十名武警又在巴结镇街上与移民发生冲突,有三位妇女被子弹打伤;在巴结镇道班、在兴义市郊下午屯,还有一些小规模冲突……
几个月后,新的淹没补偿价格出台。
4、聚集:
十多二十年来,中国的物价持续上涨,用十年前‘天生桥价格’补偿龙滩移民,移民们极度不满,加之面积、数量减少,图斑缺失……2005年12月,贵州册亨、望谟、罗甸,广西田林、乐业、天峨等龙滩移民从各地徒步一、两天(公路及水道已被拦截)赶来,聚集天峨县向阳镇——“到圣城麦加朝拜”。旅社、饭馆、大街上都被挤得水泄不通——向阳镇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群众聚集。第二天上万移民赶往龙滩大坝,一路上尘土飞扬,犹如沙尘暴。
晚上十一点,高音喇叭“现在开始清场”!!!数百名防暴警察冲向移民人群,警察与移民在桥上打斗,你进我退,你退我往,最终移民们被迫四散奔逃。大多数逃往山林中不知去向,少数人被各县派去的巴车接回。
在回来路上,有些人看见由装甲车开道,数十辆小车和军车疾驰赶往大坝方向。——这就是‘现代中国史’上不应该被忘记的龙滩电站“12·17聚集事件”。
半年后,2006年6月,《龙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宣传提纲》颁布,各项实物补偿价格都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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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案例都是红水河流域的故事,有一些当事人就是你们自己,有一些是你们的邻村邻寨、邻乡邻镇,或许是江、河对面的邻省邻县。有些故事已被收录在《呻吟》中,有些故事是从我几年前的反映材料中摘取,有些故事则是刚刚发生或恰巧趁此机会写出来。你们还有很多很多相同或相似的故事没有被记录,更不用说在神州大地上有多少。这只是沙滩上的几粒沙,大海中的几滴水。我只好抓阄似的随机抽取几例分类叙述,比较一下,在争取权益——‘维权’的征途中哪一条路会有终点。
当权益被侵犯时,有人选择沉默,有人‘守株待兔’。“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做啊”!有时却是“太奇怪!这天上会掉下馅饼?”其实那馅饼是因为你的邻居、你的邻村邻寨已经为你那一类权益拼得头破血流,使你沾了光。
‘反映上访’是争取个人、集体权益最常用的较为低级、较为容易的方式,结果不言而喻,要么置之不理,要么‘踢光球’,让你充满希望或存有侥幸去追逐那幻影。
八、九十年代,官员升迁有时看其政绩和民心,那时‘进京告状’或许会有些效果;后来“升官发财”逐渐演化,政绩、民心已只是糊弄百姓,就看你“怎样打点打点上级了”,即使有主席、总理手笔,“县官不如现管”,“我有我的上级罩着,天高皇帝远,怕啥!”。尽管如此,‘进京告状’还是会惊动地方政府,有时‘拦截’,有时‘秋后算账’。
在土地争议及补偿案例中,因涉及“官”或对方花了钱,多年‘反映上访’,甚至‘进京告状’无着落,不得不“上法院”!!可是法院不一定受理啊。也许好几年或十几年后终于审理,有一些在首轮就败下阵来,有一些已得到“终审判决”,准备“申请执行”,殊不知半道杀出程咬金,莫名其妙被更高一级‘改判’、‘抗诉’,抑或‘土地争议、补偿应由地方政府解决’……转了无数个弯,返回原地,又要经受数年的轮回。“法律”在法官手上是橡皮泥,捏过来捏过去,谁知道最终是人影还是鬼形。
也有勇敢者走出沼泽地,只是丢了大象换来一匹马,丢了马换来一只鸡;收获芝麻,丢了西瓜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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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个人为了权益,各施其能、各展其技。个体吹不起大风,群体会掀起大浪,只是如贵州册亨尾外和纳腾、望谟渡邑、广西隆林祥播、田林百乐、乐业雅长和雅庭……数十人被抓或被关或被判。前车之鉴,小心啊!小心啊!
二十年来,在我熟知为争取权益——‘维权’的无数案例中,只有几例使人感到有些安慰。一是97年天生桥数千移民静坐大坝的八·一三事件,二是2005年初夏贵州罗甸2000移民(代表该县一万多移民)在县城、到省城请愿活动(12·17事件前奏),三是2005年上万人在龙滩大坝聚集的12·17事件。毫不夸张地说,这几次事件直接导致‘新价格’出台。尽管后来实物指标面积、数量不足或缺失,地类被更换——旱地变成灌木林、桐林地变成荒山、荒山变成‘裸岩’……移民们实际所得没有提高多少。然而,涉及跨乡镇、跨县市、跨省区数万上十万移民共同利益而又能聚集数千上万人,如此大规模“维权”方式在‘红水河历史’仅此几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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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亲们:
我们的时代本来就不是一个喜剧的时代,不过我们的时代也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那些传统的‘维权方式’很难奏效,但也不能坐以待毙啊!可以尝试通过媒体、网络。
一、请记者在报刊上刊出(相当于花钱打广告),二、请熟悉网络的人士上网。无论哪种方式,务必实事求是,尽可能把材料收齐,最好还有一些初稿,然后再提供给他们。对此,有一些建议,供参考。
一、天生桥库区
根据电力工业部电水规[1997]526号(广西部分)、527号(贵州部分)等文件,整个天生桥库区广西隆林、西林和贵州安龙、兴义共约48000移民,人均补偿总额2.3~2.4万。离大坝越近,补偿应该越高;距大坝越远,补偿相应较平均值低。可是,距大坝很近的兴义巴结、安龙岜皓、隆林祥播、马窝等,大部分移民人均补偿也没有达到平均值,更不用说绝大多数远离大坝的移民村寨。因为包括土地在内的各项实物指标面积、数量都由移民站或支重局(移民局)制作《补偿清册》,发放到移民手上的《清册》究竟是原创还是经过加工修订的二版、三版,不得而知。
十多年来,大多数移民已山穷水尽、偃旗息鼓,只有少数坚韧者没有放弃。要是能得到初版《补偿清册》——(可能最接近真实的淹没实物指标),假如还想反映上访、进京告状或是上法院,也有一些“证据”。
奋斗了这么多年,省政协主席黄瑶落马也已经一年,关于移民被克扣的补偿款都没有任何风声。在我们时代,你们的努力希望渺茫,你们被克扣的补偿款已如你们的家园、你们的田地永远沉没到库底、海底、洋底。
二、‘584’造林工程
92年底前,林场与你们签订土地承包期限是30年,后来册府(92)第4号文把承包期限延长50年(估计打字员忘掉一个‘
三、雅长林区
如你们邻近的山坡没有成片大树而只有低矮灌木林或荒草,就应该以组集体名义——(土地所有者)递交造林计划造林。你们祖祖辈辈居住在那儿,那一片地那一片坡是祖辈留下的遗产,并且林场也没有证据说明那儿不是你们的土地。(林场曾以90年代乐业县长左明聪一张签名:“划出72万亩给雅长林场”作为证据,可是一个小县长就能签字72万亩,那么主席总理不就可以把960万平方公里划给梵蒂冈吗?)林场因为有政府撑腰,有林场派出所作后盾,他们才敢宣称:‘这些都是林场的土地’!
包括雅庭村,被抓、被关、被判数十人近百人,那些痛苦就让它如影随形,影没了,形也就散了。在此,我倒是希望雅庭村乡亲们每人筹几元钱,在雅庭山上某个角落插一块坚硬的木板, 上面写着“王和元、王旧良……” 数十年之内,木板朽烂之前,小辈们也能知道我们村曾有过这么一个家族,曾有过这么一个谱系。
四、广西乐业结晶硅厂
据2006年《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广西乐业县属于第14等(倒数第二),最低出让价56000元/亩,130亩总补偿应是728万元,即使按照‘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即最低价60%,也应补偿436.8万元。因为你们是龙滩移民,县府没有按照工业用地最低价的60%,而是按照龙滩价格补偿,这样的补偿也将就接受(权当不是被工厂征用而是被龙滩水库淹没罢了),只是县府在如此低的价格后还要把玉米地、桐林地按荒山1733元/亩补偿,的确是抽到骨髓了!还说什么“这本来是雅长林场的土地,考虑到你们是移民,有困难,经过同林场协商同意,才把补偿款转给你们的”。
如果结晶硅厂继续开工,你们被征用土地的18户应该作为一个集体(而不是只有覃玉恒一人自己掏腰包)反映上访:“即使不是按工业用地价格,也应该按龙滩淹没价格补偿”。如果结晶硅厂已离去,你们就要回你们的土地,那些“荒山补偿费1733元/亩就算是被毁坏耕地的补偿”。
五、平班电站
红水河三级平班电站与四级龙滩电站同时兴建,补偿价格应该相同。移民部门以10年前天生桥价格发放‘淹没补偿’,不过他们当时也说:“等龙滩价格出台,按龙滩价格补偿差价”。四年过去,没有音讯。补偿价格涉及整个平班库区,因此,广西隆林、贵州安龙、册亨各个移民村应该选出代表,代表整个库区向自治州、市、县或省、自治区反映:“尽快补偿差价”。因为时间越长,物价上涨,即使最终得到补偿差价,其价值已大打折扣。
六、龙滩电站
据相关文件和资料,80000多龙滩移民人均补偿应该在8~10万元(包括基础设施等全部补偿)。可是,广西天峨、乐业、田林及贵州罗甸、望谟、册亨六个严重淹没的那些‘双淹户’(既淹田地又淹房屋),绝大多数人均补偿只有3~5万元(即使在我们这些贫困地区,很多单位如信用社、工行农行、国税地税、供电局……一般职工每年仅仅是年终奖金就有这个数,也就是他们一个人一年的奖金就足以买断一个龙滩移民被淹没的家园、田地,甚至是他一生的谋生本事。)。
龙滩库区主要问题是:
一、土地淹没补偿价格低:如按照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龙滩库区两省区5个地州市10个县都作为第15等(最末一等),土地最低出让价40000元/亩(60元/平方米),即使按最低价的60%计也有24000元/亩,“龙滩价格”只有水田补偿价接近最低价的60%——19960元/亩,其它如旱地只有13608元/亩,桐林地8442元/亩,荒山1733元/亩(不到最低价60%的十三分之一)。
二、房屋补偿价格低:如平房444元/㎡,而同时期即2006~2007年,在红水河流域的小县城,仅仅是框架结构就已达1800元/㎡以上(淹没补偿价的4倍多)。
三、补偿款没有及时发放:等到补偿款发放,物价已上涨50%甚至100%,你们的实物补偿及安置补助等的‘价值’就已大打折扣了。
四、实物指标遗漏、缺失。
关于实物指标面积、数量缺失或不足,大唐公司(龙滩公司)有原始淹没图斑,在土管局或移民局熟悉电脑的一般职员也能从网上调取并进行计算。要是先弄到原始图斑,无论是‘反映上访’还是‘进京告状’,都有确凿证据。
倘若没法弄到原始图斑,在红水河上游及其支流如罗甸、乐业、望谟、册亨、田林等县的大部分淹没区,每年五月份,水位都要降到最低线。此时,请一些村组干部(有乡镇干部在场更具说服力)实地重新丈量、拍照(时间拖得越长,界限就会越模糊。)。有了这些证据,至少能让你踏实多了,否则人家耍赖:“凭什么说你家有那么一块地?”
龙滩库区大多数移民的遭遇相同或相似(也有少数人与官员、干部或城里一些人通过投机取巧、甚至非法手段套取补偿款。),你们有共同利益,当你们向各级政府反映上访时,应该作为一个集体;而不是一家写一份材料,一家今天反映,另一家明天上访。二十一世纪,你们已不是“人家愿意给多少就要多少”,而是“我们被淹没多少就应该得到多少补偿”。有了“应该”,就要争取,不要等到兔子撞到树上;你们不是渔翁,你们是池塘里的小鱼。
乡亲们!以上“建议”也许不中用,也许只是废话,可是,在我们时代,在我们社会,我只是“黔之驴”罢了!
韦登忠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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