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加大引进外资力度,促进能源开发国际合作


加大引进外资力度,促进能源开发国际合作
目前全球自然资源导向型外资是继服务业之后的全球外资新的热点。特别是随着世界能源的需求旺盛和价格上升,扩大能源投资已经成为资本输出的重要选择。依托着全球商业资本异常活跃的宏大背景和自身日益优化的商业环境,俄罗斯引进国外资本呈现出上升态势。2006年俄罗斯资本流入量高达416亿美元,创下俄罗斯引进外资历史的最高纪录。2006年俄罗斯获得的外商直接投资高达284亿美元,是2005年的2倍,外商直接投资在俄GDP中的比重上升到3%[1]。据俄罗斯电视台新闻网2007922报道:俄罗斯联邦政府副总理茹科夫在21日的索契―2007”国际投资论坛上表示,截止到20077月底,俄罗斯经济的国外投资累计总额为1785亿美元。茹科夫表示,2007年上半年,国外投资总额为600亿美元,是2006年同期水平的3倍。他预测在不久的将来,俄罗斯经济将获得超过1万亿美元的投资。近年来俄罗斯能源市场对外国公司的投资吸引力在不断增强,无论是美英等西方大国,还是经济迅速发展的印度等国,都想在俄罗斯能源市场上取得一席之地。而且作为西方国家高度关注的一个核心议题,美国和欧盟都极力主张俄罗斯对外国投资者开放天然气开采设施和运输管道,称欧美市场急需重大投资进入该国,以扩大生产,确保能源供应。根据官方统计数据,俄能源领域的投资占俄国内生产总值的27%,占全部外国对俄投资的75%。美国能源署认为俄罗斯每年至少要投资100多亿美元才能保住目前的石油产量。
为了吸引外资,俄罗斯制定了一些利用外资的新政策和优惠措施。199191颁布实施第一部《俄罗斯联邦外国投资法》,首次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外国投资者在俄罗斯进行投资活动的范围、程序、享受的权利和优惠。此后又陆续颁布一系列鼓励外国投资的优惠政策。然而在当时政治经济危机加深,政策多变的条件下,俄联邦政府颁布的招商引资政策也朝令夕改。到1993年后,这些优惠政策基本都被取消,不仅如此,还对外资企业和本国企业一样开征了许多新的税种,如对进口商品开征增值税等,使外资企业应缴纳的税费大约占去其总收入的47%左右,这远远高于其它国家的相应水平。当然,在此期间俄联邦政府也颁布一些新的优惠政策,例如,为了鼓励引资规模,1995125颁布的总统令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进口某些商品时可以享受进口税减半的优惠。但其条件是在外资企业法定基金中外国投资额必须超过1000万美元,或是外国投资企业进行1亿美元以上额度的直接投资。由于政策多变,投资环境恶化,使俄罗斯在利用外资规模上在世界各国排名中从1991年之前的第58位下降到1994年的第149位。经过几年的摸索和调整,俄联邦政府终于在199979颁布了由叶利钦总统签署的新《俄罗斯联邦外国投资法》。这部法包括28个条款,主要特点是对外国投资者实行国民待遇,国家保障外国投资者的权益。其中包括:保障外国投资者在俄联邦境内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保护外国投资者在俄联邦境内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保障外国投资者向他人转让权利和义务;保障外国投资者和外国商业组织在其财产被国有化或是被征用时获得赔偿;保障外国投资者和外国商业组织不因俄联邦法律发生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保证妥善解决外国投资者在俄联邦进行投资和企业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纠纷;保证外国投资者在俄联邦境内自由支配其收入、利润和其它合法获得之款项,并可汇出俄联邦境外;保障外国投资者可以将当初作为投资而带入俄联邦境内的器材,以及用文件或电子载体形式记录的信息自由带出俄罗斯境外;保障外国投资者购买有价证券的权利;保障外国投资者参与私有化的权利;保障外国投资者有获得土地、自然资源、建筑物、设施和其它不动产的权利。《俄罗斯联邦外国投资法》还规定各联邦主体和地方自治机关有权在各自管辖范围内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各种优惠,有权为外国投资者提供相应的保障,并可用联邦主体预算资金和地方预算资金,以及预算外资金对外国投资者实施的投资项目进行拨款或给予其他形式的支持。
此外俄罗斯还颁布了一些与《俄罗斯联邦外国投资法》相配套的联邦法律法规。其中《俄联邦产品分成协议法》对吸引外国投资者积极进入远东和西伯利亚自然资源领域,加大吸引外国投资力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俄联邦产品分成协议法》于199512月颁布实施,19991月又颁布了对该法进行修改和补充的《对〈俄联邦产品分成协议法〉进行修改和补充的联邦法》,使该法更为完善。《俄联邦产品分成协议法》是一部调节国内外投资者在俄联邦境内投资寻找、勘探和开采矿物资源及有关活动的联邦法,该法极大地简化了投资者与俄联邦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特别是在税收方面,征税基本上被按协议条款分配产品所取代。取得租让权的外国投资者可以自主编制开发计划,使用自己的资金、技术和设备开采所承租的自然资源,而且多采多得。在协议有效期内,投资者免交除利润税、资源使用税、俄罗斯籍雇员的社会医疗保险费和俄罗斯居民国家就业基金费以外的其他各种税费。从而减少与租让地地方政府发生关系,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俄罗斯政策多变带来的风险;同时也避免了不法官员和黑社会的敲诈勒索,获得较为自由宽松的投资环境,同时还享受各种税收上的优惠。此外,19995月-20001月,俄政府先后颁布了5项《关于可按产品分成条件使用的地下资源产地的联邦法》。根据这5项联邦法,俄境内又有15个矿产地被列入可按产品分成条件使用的矿产地清单,自该法生效之日起就可在上述产地按产品分成条件寻找、勘探和开采矿产原料进行谈判和签订协议。至此,加上已经实施的萨哈林1方案和萨哈林2方案中的矿产地,俄罗斯境内可按产品分成协议条件开采的矿产地已达24个,其石油总储量约占俄罗斯全国已探明石油储量的20%。俄罗斯在近几年出台的措施中,向外国投资者开放自然资源开发市场是最有力度的举措。根据《与俄罗斯本国和外国投资者签订租让协议法》和《产品分配协议法》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租赁俄罗斯的森林、油田、天然气、渔场、矿山等。在缴纳租金后,根据租让协议规定的条款使用自己的资金、技术及设备开采和利用自然资源,所得产品根据《产品分配协议法》与俄罗斯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进行分配。俄罗斯对国外投资者租让自然资源开采权引起了美、日、韩等工业国家的极大兴趣。这些国家在俄罗斯租让法出台后纷纷采取行动,筹划向俄罗斯自然资源开采部门大规模投资。普京总统在经济上明确提出了与外资共建俄罗斯的总体思路。为此,俄罗斯成立了一个新的部门——俄联邦经济发展和贸易部,成为负责吸引外资的主要政府部门之一,拥有俄联邦原独联体事务部、贸易部、经济部、北方事务委员会、外汇与出口管理委员会和体育运动与旅游事业部的部分职能。该部下设外国投资促进中心,为促进外国对俄投资提供各种帮助。与此同时,俄罗斯还建立由外国大投资商组成的在俄外国投资协商委员会,频繁加强同外国投资者的对话与沟通。一系列成功的组合拳使俄国的商业环境得到了显著的改善。据俄罗斯经济发展与贸易部所做的年度调查结果显示,俄罗斯对外国投资者的吸引力与日俱增。根据对155家国际公司调查结果,90%以上的外国投资者计划于近3年积极拓展在俄罗斯市场的投资活动。而在2005年,仅有70%外国投资者有这个计划。另外,2006年科尔尼FDI(外商直接投资)信心指数调查数据显示,俄在全球排行榜上已名列第6[2]
   
20059月俄罗斯石油公司和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在德国柏林与4家外国银行签署了总额为75亿美元的贷款协议,以支付收购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部分股票的费用。据俄塔社报道,上述贷款是俄罗斯历史上数额最大的一笔国外贷款,这表明国际投资者对俄石油行业发展前景充满信心。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包括2家美国银行、1家荷兰银行和1家德国银行。俄罗斯石油公司49%的股票将被用作贷款抵押。俄罗斯媒体此前曾报道说,作为实现国家对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控股的重要步骤之一,俄政府专门成立了俄罗斯石油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并使其占有了俄罗斯石油公司的所有股票。20056月末,俄石油天然气公司以71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10.7%的股票。由于俄政府此前已经持有该公司相当比例的股票,此次收购使政府持有的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的股票超过50%[3]
俄罗斯把萨哈林大陆架的石油、天然气资源租让给外国石油公司开发是开发远东自然资源的最重要举措,不仅将对远东,而且也将对全俄罗斯经济的发展起重要作用。已开始实施的萨哈林1号和2号开发方案可吸引200多亿美元的外资。俄罗斯可从这两个方案实施中获得550亿美元的收入,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00亿美元。1996年已实际收入2500万美元。由于执行了俄联邦《产品分配协议法》。迄今为止,前4个投资合作项目已经陆续启动,萨哈林1号和萨哈林2号油田已经开始产油,晚些时候出台的萨哈林5号和萨哈林6号方案正处在与外国公司洽谈中。方案还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除萨哈林州外,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也将是受益较大的地区。萨哈林大陆架的天然气将使该地区全部使用管道天然气,仅以天然气代替煤一项即可使该边区节省30亿美元。阿穆尔共青城的炼油厂也将得到充分的原油供应,产值将大幅度提高。俄罗斯不排斥西方资本进入,但必须在俄政府的监控之下。俄政府短期内无法加大对资源开采业的投资,引入外资将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提供有益补充,但前提是外资不能在俄石油天然气领域占据主导地位。这一思想在俄重新制定的《矿产资源法》中有所体现。该法规定,地矿资源使用者只能是在俄合法登记的法人和自然人,外国公司不能直接参与矿权拍卖:外国公司必须在俄注册子公司,并与俄本国企业组成行业集团(且俄资占股不能少于51%),才能获得参与权。认识到这一点,也就不难理解普京对外资的一些看似矛盾的做法。2003年,普京首肯英国“BP”公司与秋明石油公司的合并计划,被视为普京认可外资进入俄石油天然气行业的重要姿态。但已进入俄石油天然气领域的“BP”公司业务进展并不顺利,其大力倡导的由科维科塔气田向中国和韩国的输气项目一波三折。普京对外资的进入持开放态度,但同时也抱有相当大的戒心,尤其担心外资操纵俄罗斯石油天然气工业,进而危害到俄罗斯的国家经济安全[4]。俄罗斯政府官方网站上刊登的俄罗斯自然资源部的2007年总结报告中说,该部进行投资竞标的六个大型项目将会吸引8000亿卢布投资。根据俄罗斯总统向议会所做的国情咨文,自然资源部制定了俄罗斯《矿产资源法》修正案,修正案确定了在投资竞标基础上制定开发矿藏清单过程。矿产资源开发投资竞标中的获胜者同时还获得了加工所开采原料的权利。提出更有效的原料加工项目预算的竞标人将成为获胜者。"萨哈林3"项目、恰扬金凝析石油气田、南雅库特铁矿产地等都有可能将进行投资竞标[5]最近,外国投资商参与俄经济战略行业的调控法律——《外商投资对俄罗斯国家安全具有战略意义的商业组织(机构)实施办法》制定完结并提交俄罗斯联邦政府审订,计划获得通过后呈送俄罗斯联邦议会审议,预计20083月完成该法案的审议程序。该法案旨在为外国投资商参与具有战略意义的俄罗斯机构(组织)资本订立种种适宜的法律法规条款和机制,这些条款和机制一方面能够维护俄罗斯联邦的民族利益,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为外国投资商创造可预见的透明的实业环境[6]


[1] 张锐.引进外资:俄罗斯的大跃进[N]. http://www.jrj.com,2007-04-26 14:12
[2] 张锐.引进外资:俄罗斯的大跃进[N].http://www.jrj.com,2007-04-26 14:12
[3]岳连国.俄罗斯石油公司与外国银行签署75亿美元贷款协议[N].新华社,2005-09-12
[4] 赵秋艳.浅析普京的石油政策[J]. 俄罗斯中亚东亚东欧市场,2006(3)
[5]俄罗斯自然资源部希望六大投资项目能引资8千亿卢布[N]. 远东经贸导报,2008-01-14
[6] 2007年俄工业与能源部业绩显著[N]. 远东经贸导报,2008-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