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有操纵股价嫌疑
今日(星期二)包钢股份全天涨停,收于5.46元。昨天,该股以4.96元收盘,涨幅9.98%。若按照2010年10月26日收盘价3.97元计算,短短5个交易日,包钢股份上涨了1.49元,涨幅达37.53%,平均每个交易日上涨7.51%。
从包钢股份2010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看,每股收益只有0.0785元,每股净资产2.01元,这样的经营业绩,构不成股价短期飙升的理由。
再从消息面看,包钢股份并没有什么购并重组的迹象。如果说预期该股有并购重组的可能,那也构不成股价飙升理由,因为你可以预期所有股票有购并重组可能。更何况,即使有购并重组的可能,也未必能改善公司的业绩。唐山钢铁把邯郸钢铁并进来以后,股价不但没有涨,反而持续大幅下跌。
只有一个原因能够说明包钢股份价格为什么大幅上涨,这就是:有人操纵股价。
为什么操纵者会选择包钢呢?一是包钢股价低;二是包钢虽然效益不佳,但毕竟未亏损,比低价钢铁股韶钢松山(每股税后利润-0.0326元)强多了;三是包钢的流通盘较小,为27.2065亿股,比低价钢铁股马钢股份(59.6775亿股)和河北钢铁(37.5541亿股)少多了。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