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场运营管理之物流配送业务管理


  1、 物流管理

  1) 指定物流

  ·在与超市签订合同时于合同附件内由超市指定的第三方物流公司;

  ·在与超市签订合同时于合同附件内由公司指定的第三方物流公司;

  ·在与超市签订合同时于合同附件内由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物流公司;

  2) 自有物流

  3) 临时物流

  ·邮政托运

  ·铁路托运

  ·公路托运

  ·航空托运

  ·其他托运物流公司

  ·以上物流必须是本地区最具实力、声誉最好、服务最优的物流公司;

  2、 车辆调度

  1) 程序一:业务员在订单确认后第一时间通知指定物流公司;

  ·物流公司确认订单;

  ·物流公司确认订单送货日期和送货量;

  ·物流公司确定指定车辆和送货司机、送货人员;

  ·物流公司按订单规定之送货日期调度车辆;

  2) 程序二:业务员在订单确认后应第一时间通知自有物流车队;

  ·车队管理员确认订单;

  ·车队管理员登记订单号和送货日期;

  ·车队管理员指定送货车辆、送货司机、送货人员;

  ·按订单规定之送货日期调度车辆;

  3) 程序三:业务员在订单确认后应第一时间通知临时物流公司或车队;

  ·临时物流公司或车队确认订单(送货日期、送货量);

  ·签订临时物流配送协议;

  ·指定送货车辆、送货司机、送货人员;

  ·按规定送货日期调度车辆送货;

  ·以上所有程序中,如果地方偏远,应预算好运输时间,提前送货;

  3、 配送业务

  ·按规定日期送货;

  ·最后一次检查商品数量、包装等;

  ·准备好订单、销货清单、销货发票等;

  ·送货;

  ·如果对方是中央统购物流,则将货物送达对方总部指定的中央统购物流集散点;

  ·如果对方是地方采购系统,则需将货物送达订单指定门店收货部;

  ·在对方接收订单货物之后,应收回对方的验收单;

  ·将销货清单和发票交与对方财务;

  ·如果是由经销商送货,应在送货之后,督促经销商将验收单及时传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