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管办职能,谈分和合才有意义


注:《中国卫生杂志》对参与卫生部培训的300余位全国地市级卫生局长进行了一次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相关问题的匿名问卷调查,本文为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健康中国”研究组为调查结果撰写的系列评论之一。本文执笔人:陈秋霖(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博士后)。

 

一个完整的医疗卫生系统至少包括医疗卫生筹资体系、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监督管理体系以及药品生产流通、医疗卫生人才培养等五个主要的子体系。北京大学李玲教授将这个体系比作一辆车,医疗卫生筹资体系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车的两个轮子,而监督管理体系则是车的方向盘,是极为关键的部位。地市卫生局长们直指医疗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可谓打蛇打七寸,抓住了关键。新医改的遗憾之一就是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相对薄弱,虽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是重要的配套措施之一,但这并不能体现其应有的重要位置。而行政管理体制的不顺畅,已经成为推进医改的一个重要障碍,卫生局长们对此的体会可能最为深刻。

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在我国医疗卫生多年来的发展历史中表现尤其突出。而医疗卫生事业涉及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药品生产流通等多个部门,是涉及门类较多、对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要求较高的行业。由于医疗卫生行业的专业性、复杂性较强,管理手段多样化,更有必要实现行政管理体制的集中统一,各部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实现保障人民健康的目标。“大部制”有利于部门内的统筹协调,有利于实现医疗卫生行政管理体制的责、权、利明确一致。在中央层面,由于种种原因,“大部制”改革幅度比较小,但是地方如能进行尝试,可以为中央层面大部制改革积累经验。在短期内如果不能实现“大部制”,可以建立协调机制和实体协调机构作为过渡。随着医改的推进,各地都陆续成立了医改领导小组,可以由一把手或主要领导担任小组组长,提高医改领导小组的协调能力。

“管办分开”是医改方案中明确的改革方向,但并未明确“管办分开”的具体内涵和形式。社会上和各地政府对“管办分开”也有不同的理解。进行“管办分开”改革要避免两个误区:第一,把“管办分开”理解为“市场办,政府管”。如果“管办分开”是指政府只要管,不用办,那就无需强调“政事分开”了。因此“管办分开”指的是将政府“管”的职能和“办”的职能分开,实现形式可以是在不同政府部门之间分开,也可以在同一部门的不同机构间分开。第二,因为“管办分开”含义不明确而不作为。“管办分开”改革要解决的是政府怎么管好、怎么办好的问题。而无论怎么管,怎么办,首先是要管起来,要办起来,现在的问题不仅仅是管办不分,还存在管和办都缺失的问题。把管和办的职能落实了,然后谈分还是合,才有意义。

考核问责是行政管理体制高效的必要保障。医疗卫生体系由于目标多元化——涉及公平、效率和质量等多个维度;产品多元化——既有公共卫生又有医疗服务,既有针对群体的服务,又有正对个体的服务;过程依赖性强——医疗服务的过程直接影响服务接受者的感受和服务效果;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对其考核的难度很大。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医疗卫生体系的考核提供了有效手段。新医改中要充分利用信息化,但在应该用过程中要避免将信息化简化为电子化。信息化不仅是将纸面的信息和知识电子化,更是一种管理理念和手段。实时、综合、全程是信息化管理的重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