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税——国之利器砍向谁


要收环境税了,11月23日解振华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虽然还在研究阶段,但环境税的脚步的确近了。于是有网友担心“杯具了,又转嫁到我头上了!”,还说“百姓用水付出排污费,垃圾收取垃圾焚烧费,百姓还有什么没交费?”

先不说网友的担心有无道理,从立论上讲,环境税收也称绿色税收,是以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推进绿色生产和消费为目的,建立开征以保护环境的生态税收的“绿色”税制,从而保持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基于以上认识,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之前,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就开始开征环境税,而且,还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之后掀起了绿色税制改革的热潮。其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能源税为主体,税收种类呈多样化趋势。比如荷兰,政府设置的环境税有燃料税、水污染税、土壤保护税、石油产品税等十几种之多,且根据污染物的不同大体可以分为废气税、水污染税、噪音税、固体废物税、垃圾税等5大类。二是将税负逐步从对收入征税转移到对环境有害的行为征税。譬如丹麦、瑞典等北欧国家,在劳务和自然资源及污染之间进行税收重新分配,将税收重点逐步从工资收入向对环境有副作用的消费和生产转化。三是税收手段与其他手段相互协调和配合,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与环境和谐共处。

正是因为建立了上述完善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在采用税收手段的同时,注意与产品收费、使用者收费、排污交易等市场方法相互配合,使它们形成合力,共同作用。另外,运用税收优惠、差别税率等政策,积极有效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生态环保。这也是国外的环保工作为什么能取得特别显著的成效的根源之所在。

在对待环境的问题上,中国的落后是显而易见的。在开征环境税的问题上,中国的落后同样也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在听到解振华有关环境和环境税的话语后,有网友高呼:“开吧!征吧!让中国的税费来的更猛烈些吧!”

然而,环境税——国之利器砍向谁?是首先砍向老百姓还是砍向公车和高能耗国有垄断企业?对此,蒋伏利(http://blog.sina.com.cn/fljiang)于19日在价值中国微博中指出:“在发展范畴,除林浆纸一体化,中国还没有真正的绿色产业。尤其是中央企业,都是高垄断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因此,要对央企课以重(环境)税!”有此观点的还有新浪福建网友刘黎诚,他说:“应对开发不可再生资源征收10000%的环保税或资源税!而对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林纸循环利用做得好的金光集团APP等林浆纸一体化企业要给予绿色税收和绿色信贷方面的优惠!”

在实现政府环境政策目标范畴,建立绿色税收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但环境保护税必须体现出“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造成环境污染、破坏生态平衡的企业和个人征税,同时,环保税应在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进行合理、有效的分配,以提高效率,更好地治理环境。这是大义,也应当是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