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个月来,我把主要精力都用在邯郸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上。好在我和几位记者朋友的努力没白费,我们守住了河北省内邯郸这片天然气没有涨价的“净土”。办案时,很多社会上的朋友都向我们表示了尊重之意,连早上习惯晨练收听广播的大爷都说我又办了一件好事。
中国公益律师的同行说过:一个好的制度,不允许坏人做任何坏事;一个坏的制度,不允许好人做任何好事。就目前价格听证而言,我也感觉到其形式意义大于实体意义。但有这样的听证制度总比没有好。就是这形式意义的听证制度,也需要我们去维护。
原以为这涨价听证会会因为河北省物价局紧急通知,而会暂时走出百姓的视线。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杜震记者给我打来一个电话,让我再一次警觉起来,我们的维权动了某些人的神经!
在中国之声的报道中,杜震电话采访了邯郸市物价局某位公务员,这位公务员只对消费者协会推荐的消费者身份进行了一定的解释,这也无可厚非。那有自己直接承认自己错误的呢!
但就是这位公务员在节目播出后,据杜震记者所述:这位公务员说未经其同意,播出其采访录音,会起诉记者侵犯名誉权!杜震记者问我有无问题,我说绝对不构成侵权,如果他起诉,我就全权代理杜震记者。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开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作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该公务员所接受采访就是物价局听证会事宜,这是公开的,何况又是该公务员的真实话语,谈何侵权!我们不禁要问:是记者侵害你的名誉权,还是你侵害了民众对听证的知情权!我们也不禁要说:不要光动口吓唬人,我们等待你的民事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