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子贡乱鲁法,到居者有其屋


春秋时期,战争频仍,鲁国为了避免因人口锐减而导致亡国,制定了一条法律,任何人看到鲁国人被贩为奴隶,都可以赎回,交给鲁国政府,鲁国政府按照统一的价格收购。这一法律使得鲁国避免了因战败被俘而流失大量壮丁,是鲁国不亡的重要保证。

孔子的学生子贡,出国时也买了些奴隶,却拒绝了路过政府的收购,要求捐赠。因为他觉得自己这样才显得更高尚,更爱国。

孔子听说以后,公开训斥子贡,说他是在破坏鲁国的法律,会导致其他执行这一法律的人不好意思向政府要钱,因此鲁国这一法律就无法达到他的目的,最终必然导致鲁国灭亡。结果,孔子说对了,鲁国灭亡了。

 

孔夫子被尊为“圣贤”,所谓“见一叶落,知天下秋”,是个懂得逻辑思考的智者。这个故事,讲的就是权利其实就是义务的道理,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很多人依旧以为权利和义务是两回事,以为道德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和子贡一样,自己以为在追求“善”,却因为缺少逻辑,而迷失了方向。

 

上面的故事并非虚构,说法很多,参见下面的连接:

http://baike.baidu.com/view/953175.htm

 

很多人都会觉得房价贵,但却只会抱怨,没有行动。更因为只知道房价太贵,而忽视了房屋和生活的品质。其实,平抑高房价的逻辑,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问题。需要从国家的高度来思考才能解决。

 

从实物税角度出发,如果政府是诚信的,那么政府应该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允许人民缴纳实物税。以北京为例,每平米两千元,肯定可以建出品质优良的住宅,那么,如果政府允许每户老百姓,可以四十万,建设两百平米房子,政府收取四成实物税,也就是八十平米归政府,那么,在北京,老百姓只要出四十万人民币,就可以得到120平米房子。而40%的税率,无疑已经是非常夸张的。但恐怕政府连这个税率都无法接受,因为政府清楚他们实际在房地产上收了多少税,40万人民币,在北京最多也就是买20平米房子,还得是五环外很远,政府在房地产上收取的税率,已经超过了90%!实在是史无前例的高税率。

 

也许有人会说,钱可不都是进了政府的国库,还有开发商在赚钱呢。这么说的原因,恐怕是没有了解税收的历史。在中国历史上,从来都是有“官吏之别”的,什么是官,就是政府聘用的正是公务人员,什么是吏,就是依附于官员的非政府聘用人员。在古代,政府官员通过在税收之外加收火耗,或横征暴敛来养活“吏”,今天,随着法制的逐渐完善,已经变成政府官员默许“吏,也就是有官员支持的开发商,没有官员支持,开发商什么也做不了”来赚取垄断暴利,然后反哺官员。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腐败。这种腐败成本,还是要老百姓买单,不论我们是不是认同这种成本算做税收。要知道,古代的火耗,可也不是政府的税收,而是官员私下加收,政府视而不见的一种“税”。

 

从逻辑上说,其实我们都清楚,没有官员的纵容,开发商是无法哄抬房价的。那么,有没有什么办法,去解决房价居高不下的问题,又能满足官员们的需求呢?(那些以为官员生来就该廉洁的“子贡”们,请先反省一下。)

 

其实很简单,就是个合理的分成关系,一个互相不干涉的合理的分配模式。老百姓不要想着怎么要求官员绝对廉洁,官员们对老百姓的掠夺,控制在一个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其实,说白了,就是资源分配的明确约定。

 

比如:政府可以制定城市化人均资源标准和人均权利义务,并按照这一模式,接受满足条件者提出的土地资源需求申请。在此,我以我认为城市化的最低标准,来模拟讲述一下这个模式:

 

政府可以规定,每两万户居民,可以共有一平方公里城市用地,容积率1.6,地上可建设住宅128万平米,建筑面积64平米的两居室2万套,地上可建设配套用房32万平米,用于给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社区相应的地下停车系统,地下市政管网系统,社区园林绿化,交通物流,当然也是要有的。资源基本就是这个模式,政府为每户三口之家(有的家庭会生双胞胎,也有的会丁克,先这么算吧),提供两万分之一平方公里的土地,也就是50平方米的地皮,如果都按照这一标准,即便是三千万人,一千万户,也只需要1000平方公里的土地。

 

权利义务方面,政府的义务,当然是在有足够的老百姓足额履行出资义务以后,提供土地,为社区的建设和运营提供管理服务。政府的权利,则是取得整个社区内全部的配套用房产权,作为实物税收,并且要求社区居民接受政府的行政管理、税收和法律。居民的义务,当然是要先足额缴纳小区建设所需的资金,比如,按照总建筑面积160万平米,每平米成本暂估2500元计算,社区建设总投资四十亿,每户居民需要支付二十万元,当然,是可以贷款的,比如首付八万,月供1288元(十年)。请注意,是小区建设所需的资金,而不是您自己那套房子的建设资金。并接受政府得到社区全部配套用房是实物税规则。居民的权利,则不仅是得到属于自己家庭的一套房子,还包括在每栋楼通过周期选举选出楼代表,并通过楼代表选出社区代表大会,共同对社区进行管理。当然,社区代表大会是要领薪水的,从政府税收里提留一定的比例,用于社区居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让人民学着自己管理自己。包括随着人民自我管理意识的提高,建立陪审团制度。

 

我们讲包容性发展,就是要允许不同的小区有不同的规则,比如有的小区可以禁止养狗,有的小区可以禁止吸烟,在居民逐渐意识到法律的目的是惩戒和减少犯罪,而不是报复工具之后,逐渐强化居民的法律意识,让法律真正能为人民服务。我们讲可持续发展,就是由于政府可以每年取得可观的配套用房租金,从而加强政府的可持续性。减少政府对横征暴敛的依赖。当然,也因为租金收入,给官员们提高待遇到合理水平提供了可能。

 

当然,完全单一化的制度,是不可能得到普遍支持的,因为人民需要丰富多样的生活,对于很多城市家庭来说,首付八万元,月供1288元,已经很有压力,而对于很多城市家庭来说,其实有能力接受数倍于此的支出。所以,政府也要允许居民们希望住更大房子,或拥有更多财产权利的要求。当然,前提是他们支付合理的费用。

 

所以,在资源方面,我们可以制定出更灵活的其他标准,来针对不同家庭的需求。比如,希望三口之家居住120平米楼房的家庭,可以参照以下标准共有资源:

每1.5万户居民,可以共有1平方公里土地,并且每户拥有120平米住宅,但需要按照25%的标准,为政府代建配套用房。这样的话,按照容积率2.4计算,可以建设180万平米住宅,和60万平米配套用房,按照每平米3000元投资的话,240万平米需要72亿,每户居民需要承担48万元,首付20万的话,月供3000元。

 

而对于希望居住更好房子的家庭,则政府可以收取资金,不一定要房子,而是要代建一些其他可以持续收入的配套设施,比如高铁,高速公路,城市配套工厂等等。比如,希望居住容积率0.6,单套300平米别墅的家庭,政府可以按照每平米建安成本5000元,实物税率70%计算税率,每套500万,其中150万用于建设别墅,其余350万,政府定向用于城市配套设施投资。200套别墅,总占地10万平米,扣除公共交通和绿化用地,每套别墅至少有300平米的私家院落。

 

而对于要求更奢侈,希望居住容积率0.5,单套500平米别墅的家庭,政府可以按照每平米建安成本5000元,实物税率80%计算税率,每套1250万,其中250万用于建设别墅,其余1000万,政府定向用于城市配套设施投资。100套别墅,总占地10万平米,扣除公共交通和绿化用地,每套别墅至少有750平米私家院落。

 

在实际城市规划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把若干不同的需求,合理安排,比如,把64平米的六层板楼两居叫做A户型,120平米的高层板楼三居叫做B户型,300平米的独栋别墅叫做C户型,500平米的独栋别墅叫做D户型。新城面积六平方公里,安排多少A、B、C、D户型,一方面要看需求,另一方面,也要看资源。总之,大家不用担心,我们有足够的土地资源。而具体想住什么样的房子,当然要看您的家庭财富和实际需求,由您来决定。

 

我知道有些人会觉得我们的政府没那么好说话,或者觉得这个建议异想天开。其实,只要我们一起努力,共同呼吁,毕竟里面涉及每个家庭的巨大利益。试问,不呼吁,您可能20万一套买到两居室么?可能48万住上120平米三居室么?当然不可能。那么,呼吁了,政府还没同意,您又能付出多少,总比流血牺牲要好吧,比起花大价钱做房奴,也要好吧。希望大家明白,我们该用什么样的逻辑去和政府洽商,该怎么解决房价畸高的问题。也许很多人还不明白,但我希望大家可以逐渐明白,否则,当房奴的滋味,真的实在不怎么样。起码我肯定不会买现在这样的天价商品房,那太不道德了,就好比一个人被色狼强奸之后,不仅不报案,甚至希望其他人也都依次被色狼强奸一样,其实,这本身也许已经构成了犯罪。难道,我们真的打算这样,依次被开发商强奸么?还是一起醒悟过来,去呼吁,让政府把资源合理的分配给需要这些资源来生活的人民呢?

 

相信,大家会有一个正确的选择。希望,一起呼吁让政府同意人民共有土地!

 

不要再有什么多少年的所有权,政府拥有一定比例的配套用房,可以持续的收到房租之后,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自然应该取消。

不要再有什么高昂的房价,那样吃亏的是国家和人民,得利的是贪官和奸商,中国是人民的,不是贪官和奸商的。

不要再有落后和无视人民幸福的城市规划和施工扰民,中国应该是低碳环保的,人民的生活应该是幸福的。请大家爱我们的祖国。请政府爱自己的人民。

 

附图:64平米的无电梯板楼两居,和120平米的电梯板楼三居。(建筑面积)

请注意,都是户内没有承重墙的,屋子里怎么分割,由业主自行设计。

图中的分割和家具,都是仅供参考,有些画得不合理之处,请无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