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部分非金融机构或将退出支付服务市场


10月26日,在首届深圳金融电子商务发展研讨会上,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副行长于松柏发表演讲称,因资本金的不足,深圳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非金融机构)面临收缩业务范围,或将直接退出支付服务市场。

  按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的规定,在全国范围从事支付业务的机构,注册资本至少1亿元人民币,业务范围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注册资本至少3千万元人民币。于松柏在研讨会上说,目前不符合注册资本要求的深圳非金融机构共10家,其中9家从事网上支付业务,如果不能按期及时补足资本金,这些机构将面临收缩业务范围,或将直接退出支付服务市场。

  《办法》今年9月1日起施行以来,非金融机构面临备付金处理模式的变化,影响其领证时间,也引发商业银行对存管资金的争夺,而备付金监管趋于严厉,对非金融机构支付组织的日常管理也带来挑战。于松柏建议由政府统一组织协调,对深圳非金融机构按照经营范围进行有效整合,避免恶性竞争,促进深圳电子商务业的发展。

  据悉,传统的支付服务一般由银行承担,新兴的非金融机构介入到支付服务体系,运用电子化手段为交易各方提供前台支付或后台操作服务,被称作“第三方支付机构”。截止今年7月,在深圳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共有22家,其中从事网络支付的1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