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判定中山市爱思特电器有限公司(简称爱思特)研发生产的解毒洗菜机“蔬菜水果农药污物清洗器用离合器轴套”专利有效,这意味着,僵持半年之久的爱思特起诉美的涉嫌专利侵权案件已经获得阶段性进展。
2010年1月,爱思特公司在沈阳中级人民法院,一纸诉讼状告:
沈阳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国美)和佛山市顺德区美的微波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简称美的),请求判令沈阳国美立即停止销售涉嫌侵权产品美的果蔬净化机;
起诉美的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涉嫌侵权产品美的果蔬净化机;并申请判令被告美的赔偿爱思特经济损失人民币共计200万元。
起诉原因是美的开发的果蔬净化机系列产品涉嫌侵权爱思特ZL200520082595.6“蔬菜水果农药污物清洗器用离合器轴套”等多项专利。
早在2005年时,爱思特公司经过300多次实验,率先成功研发生产了解毒洗菜机,并开始在市场上销售,是全球最早从事解毒洗菜机的企业之一。同时,爱思特公司对专利技术的研发和申请非常重视,目前已经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和几十项外观实用新型专利,很好地保护了产品专利技术的安全使用。
据爱思特公司透露,在2007年1月30日,美的和爱思特双方签订了“产品收购合同”与“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等文件,并在2007年3月至6月间,美的在爱思特工厂OEM洗菜机共计约8000台。
后来美的公司自行生产美的果蔬净化机系列产品,爱思特公司认为此举涉嫌侵权了公司的专利技术,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所以,爱思特公司决定起诉美的。
2010年1月25日,沈阳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各位当事人,并拟定2010年3月9日正式开庭。
针对这一传票,美的公司在2010年2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对爱思特多项专利的无效请求。2010年3月29日,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发出中止侵权案件审理的通知书,等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专利无效的决定书。
2010年8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判定爱思特“蔬菜水果农药污物清洗器用离合器轴套”专利有效。至此,一场关于中国洗菜机行业的涉嫌专利侵权案拉开了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