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汤止沸 不如釜底抽薪
浅议中国房地产政策的失误
“衣食住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它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纵观历史,各个国家的统治者无不从战略的高度认真对待这个问题,实践证明,凡是国家繁荣、人民安居乐业的年代,衣食住行都解决的比较妥当;反之,国家倾覆,民不聊生,人民水深火热,统治者位子也岌岌可危。
“衣”,国家历来非常重视,例如把棉花作为战略物资,化纤等大的企业多数都由国家控制。“食”就更重要了,民以食为天,“无粮则乱”,国家历来重视粮食生产、加工、储存、供给,给农民以补贴,以粮为刚,备战备荒。食盐也是国家战略物资。“行”,国家重视交通事业发展,公路、铁路、航空、水运都由国家控制,交通工具国家也由宏观加以调控。
我们常说,小康不小康,首先看住房,可见住房对人们小康生活的重要性。近几年各地房价不断上涨,很多消费者无力购房,苦不堪言。房价上涨的原因很多,但是国家有关房地产政策失误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政策失误之一:将住房作为商品推向市场
住房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理想。在九十年代初,国家明文规定:商品房的销售价格由开发公司自行确立,将住房作为商品推向社会,随行就市,全面开放。从此,住房和其他商品一样,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自由沉浮,至今,这个政策的恶果已经显现出来。
住房一方面是人们改造自然的结果,另一方面,它已融入社会,成为社会活动的载体,成为社会的一部分,住房不仅是商品,也是一种公共产品。如果住房问题不能妥善解决,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也将引起严重的政治、经济等问题,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根据中国的国情,将住房作为半商品、半公共产品,象有的国家(例如新加坡)那样,一家一户只能购买一次住房,将房地产作为国家的战略资源适当控制,那么国家的住房现状将会有很大改观。这样做的理由是:
1、这是由中国国情决定的。
中国是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我国的基本情况是地少人多,房少人多,解决住房问题确实不易。因此,必须建立富有中国特色的住房体系,加大对住房的调控力度。很难想象,如果国家对食盐不进行控制的话,很有可能有一部分人连盐都吃不上,更不用说加碘盐了。最近市场上“豆你玩”、“蒜你狠”就说明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商品价格波动是多么厉害,好在绿豆、蒜贵了我们可以不吃或少吃,对我们生活影响不大,但是住房就不一样了,我们非住不可,因此控制住房价格对消费者的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2、这是由住房的社会属性决定的
住宅既具有市场属性,又具有社会属性。对住房社会属性的关注,正是政府的职责所在。政府应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和调控,国家调整的目标是实现市场的“双回归”,即市场回归理性和价格回归价值。在我国计划经济时代,国有或集体部门的住房实际是一种公共产品,虽然人们享受福利性住房的好处(尽管住房紧张、条件很差),但是却限制了房地产事业的发展;改革开放后,将住房作为商品完全推向市场,促进了房地产事业的发展,却造成高发展、高房价、高空置率。部分消费者无力购房、没有住房的局面。因此政府应该将住房作为半商品、半公共产品,把房地产作为战略资源,由政府进行控制,由市场进行调节。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对房地产有多种调控手段,例如行政、税率、利率、法律等等,调控起来应该比西方国家容易。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房地产业健康稳定的向前发展。
3、这是我国实现社会和谐、关注民生的基本手段之一。
政策失误之二:对住房实行预售
对商品房实行预售,是中国房地产业特色之一。通过预售,开发商可以用较少的资金,完成很大的项目建设,真正实现四两拨千斤。在中国当代房地产发展前期,很多开发商空手套白狼,规划刚刚做好,就收齐了全部房款,至今笔者和很多房地产商谈起此事都喜形于色,皆曰“很舒服”。对于房地产越来越严的资金监控则颇有微词。现在很多房地产开发商,声言先交款者不再涨价,变相收取售房款,购房者害怕涨价,快交款,于是开发商又在没有动工或者没有完工的情况下,收齐了大部分或全部售房款。拿到房款,有些开发商再去拿地,或挪作他用,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和房地产业秩序,最后受害的还是消费者。
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中国应该拓展融资渠道,降低房地产金融风险,为房地产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但是预收款制度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只是对开发商有利,危害极大。有人说,预收款制度是万恶之源,虽然有失偏颇,但是也说明对这个政策的痛恨。因此,预售制度理应立即取消。
政策失误之三:实行土地招、拍、挂制度
土地不进行招、拍、挂会产生很多腐败等问题,进行招、拍、挂就没有问题了吗?土地进行招、拍、挂产生的问题是:
1、地价越拍越高,地价高了,房价就高。目前,土地价格占到房价的30%-40%,欲降房价,必降地价。
我们知道住房成本=地价+建安成本+税费,据估算全国的建安成本差距不大,由于我国税率相等,税费也差距不大,那么各地住房成本的高低很大一部分是由地价决定的,在偏远的小城市每亩地价30万元,在沿海大城市每亩地价300万元,相差10倍,因此房价相距也非常悬殊。
2、土地拍卖产生的土地出让金,成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因此地方乐此不彼。政府希望拍的价格越高越好,既然地价高了,房价高了,GDP高了,政府业绩大了,现在又要政府调控房价,是真调还是假调?
3、土地是稀缺资源,是房地产业一个重要部分,它也具有社会属性,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属于全国人民,将土地进行拍卖,谁有钱谁就拥有土地,这等于变相剥夺了别人的土地使用权,有失公平正义。实力大的开发商,憋足了劲拿了地,就等于吃了定心丸,土地只有越来越少,很多开发商从土地升值中就获利很大,有的开发商为了拿地,不惜违规操作,挪用资金,孤注一掷,对国家和消费者各方面危害很大。
地方政府热衷于土地招、拍、挂还有深层次原因,地方政府缺钱,国家税、地方税很大一部分上交,造成上富下穷 ,影响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只有卖点土地拿钱应急。建议国家适当调整有关财政分成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小河水满,大河有源。只有地方政府富裕、人民富裕,才能做到国富民强。
今后建议拍卖土地时,以房价为准,房价最低者取得土地的拍卖权。
政策失误之四:住房保障制度政策不到位、不健全
在第一个政策失误谈到,把住房作为一种商品,而不是作为公共产品或半公共产品,必然导致住房保障不到位;把土地出让金作为小财政,必然导致高房价;试行预售制度必然扰乱房地产金融秩序。住房保障制度贯彻不坚决,左右摇摆,今天补钱,明天补“砖头”,甚至一些保障性住房分给富人,所有这些,都有赖于制度的完善、政策完善、法制健全。
住房保障制度政策可操作性不强,例如假设某城市的解危解困保障性住房价格4000元,如果符合条件的消费者购买70平方米的住宅,包括税费、物业管理基金等,需要30多万元,而30万元对这个消费者来讲,首付有时很难解决,按揭无收入保障,银行不愿冒风险贷款,所以,很多符合条件的困难户也只能望房兴叹。因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建设一部分直管公房,作为困难职工居住之用,他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并适当收取部分房租,作为困难职工过渡之用。
政策失误之五:政策多变,调控无序
自2000年以来出台了无数次房地产调控政策,令人被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房价高了就减,一减就打压,一打压就停滞,一停滞就出台政策推动,一推动就上涨。例如纳营业税五年改成三年,三年改五年,契税契率变过多次,房地产预售款首付比例也一变再变,房地产按揭贷款利率也一变再变,什么一套房二套房,第一次贷款第二次贷款,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搞的人头都大了。本来随着房地产业发展,政策因时、因事而变化也属正常,但是这些加税、加费、利率提高的行为,直接加重了购房者的负担,抬高了房价,最后羊毛出在羊身上,没有调控好房地产业,把消费者调得晕头转向。
我国居民平均收入较低,而房价高涨,住房空置率很高,房地产泡沫破裂的风险较大。我国房地产业只有彻底改变目前的房地产政策,改弦更张,才能健康发展;否则,20年内房地产泡沫必将破裂,下一次世界经济危机的策源地将是中国。
门户之见,请各位批评指正。
2010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