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攀
江苏盱眙县桂五镇宝塔村的两个农民张文燕、霍益军,因为征地问题到省里反映情况,在被镇政府带回来后,强制各交300元保证金。同时,二人被警告若是再敢上访、信访,就不还这笔钱。(11月9日《现代快报》)
一些地方政府围绕上访的出格、违法行为,只有我们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做不到的。从信访学习班(其实就是“小黑屋”)到关精神病院,从公处公示到上访保证金,屡屡超越人们的想象,挑战人们的忍耐。
信访是一项权利,公民行使这一权利,不需要附加条件。对此,江苏盱眙县桂五镇政府不会不懂。要求村民缴纳上访保证金,这是对公民信访权利的侵犯。尤其可恶的是,还用强制手段。那些被要求交上访保证金或打欠条的村民,有的是从省城直接被押回的,有的是被警察直接捕获的,还有的是从老家被骗去的。这些上访者无一例外地先被关起来,折磨几天,让他们怕,放弃上访,口头承诺还不行,还须交保证金,一年内不上访才退。
限制肉体,折磨精神,这已经是一些地方政府对待上访的惯用做法。由此派生的信访学习班、上访者被关精神病院、对上访者公处公示、交上访保证金等等,无不让我们看到撒野的行政权力。
公民权利意识也在行政权力的蹂躏中觉悟。陕西富平县对上访者公处公示,受辱的两名女当事人一直希望能“恢复名誉”,盼着有一天县里会给她俩专门开一个公开道歉会;而江苏盱眙县桂五镇对上访者收取保证金,被迫交保证金的几名当事人则希望“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而不是政府“想收就收、想退就退”。
可面对公民权利意识的觉悟,行政权力没有丝毫悔过。对上访者公处公示一经媒体曝光之后,陕西富平县公开回应此举合理合法,列举对待上访的文件精神,可惟独找不到“公处公示”的法律依据;而收取上访保证金的江苏盱眙县桂五镇在退钱不成的情况下,竟然指责上访者以上访保证金收条要挟政府。行政权力把不讲理,不论法发挥到了极致。
政府存在的目的已经在经典著作中多有陈述。在此不妨重复一条: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保护公民权利和增进公民福祉。公民让渡一部分权利,组成政府,由政府集中这些权利,以权力的形式保护公民权利、增进公民福祉。这是政府存在的目的,也是全部合法性所在。假如行政权力不是保护公民权利、增进公民福祉,甚至还肆意侵犯公民权利、降低公民福祉,那么,行政权力已经背离了本意,从而也就不具有存在的合法性。
从政府和行政权力存在的目的和合法性出发,政府应当全力保护信访权利,维护公民利益。可现实中,政府不仅不保护,还反过来以限制肉体、折磨精神的方式阻止公民行使这项权利,为他们保护利益设置障碍,这是行政权力背离合法性的表现。可怕的是,这种表现正在全国轮番上演。
http://news.163.com/10/1109/03/6L12PDUR00014A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