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最近公布的11月财政收支情况显示,1-11月累计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4432亿元,同比增长22%,增速比当月累计的财政收入高出近6个百分点。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11月份消费物价指数(CPI)同比上涨5.1%,创28个月新高,这表明通胀压力正持续增加。目前人民币存款一年期利率只有2.5%,与CPI通胀相差进一步扩大至负2.6%,也即居民存款一万元定期,一年财富即缩水260元。
经济的持续增长,并不意味着所有问题都已解决。面对不断放大的通胀危险,缓慢前行的工资收入成为制约生活水平提高和消费扩大的要害。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将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逐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通过收入分配改革实现“国强”到“民富”的转变已成当务之急。
之所以人们关心个税改革,主要在于现在的贫富差距已经到了不得不让人深思的地步,在于人们身陷于社会贫富差距的无奈。当国家利用巨大的经济杠杆来调节社会财富的时候,人们期望得到改变的并非只有条条款款的政策,还有经济热潮下人们躁动的心态。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始于1980年9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该制度方始建立。其初衷除了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外,还在于调节贫富差距。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税收制度调节贫富差距的功能已经失效,开始偏离公平,甚至滑到“劫贫济富”的边缘。于是,更多的人,包括专家学者,都把“均贫富”的希望寄托在个税改革上。然而,冷静审视现实想,我们会发现个税改革的现实异常脆弱,其难以在短期内担当“均贫富”的大任,明年的个税改革能否取得实质性进展仍存悬疑。主要是个税很难征收到富人,因为高收入者的主要收入来源并非工资,而是其他所得。
此前11月,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求是》杂志上撰文表示,“十二五”期间要加快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明年政府能否真正进行个税理调整,不断缩小已经不断拉大的贫富差距,是民心向背的考量,是现行执政的基础。新一轮个税改革,人们最关注的焦点依然是其“效率”和“公平”。改革必须要改变已经严重扭曲的税制与高积累、低工资的局面,使百姓能够把自己亲手创造的财富转化为自身的实际收入;要做到这一点,政府在做出决策时,不能够我行我素,而要倾听民意,体现民意,制定出一部让老百姓满意的、符合国家发展需要的、适合我们国情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从而实现整个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
倾听民意,手握公平,积极推进个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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