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房改不会再有三次调控


二次房改不会再有三次调控

 

不久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媒体与各界反应平平,中央淡化房价的说法以为地产调控失败,君不知即将结束部队经济适用房的历史,公租房的问世,有划时代意义----真正解决定居困难的第二次房改开始了。

 

解放初期私有住房与部队、机关公有房并举,社会主义改造以后,逐渐取消私有住房均有企业与单位分配廉租房,产权全部共有或集体所有,除了大锅饭特色、分配意见纷纷外,没有大规模的住房方式意见。后来新调入人员,还要由调入单位或个人承担城市建设费。

 

所谓第一次房改,就是国家决定原有住房私有化,以较少的金额让个人买下自己原来分配租住的住房,新人慢慢自己买房。房价上涨以后,许多人已经根本买不起房,这本是一次房改私有住房扩大化的结果,所以要通过二次房改的方式,建设类似房改前的公租房,解决买不起房或临时居住的公租房。

 

其实改革开放初期的深圳就有类似公租房的,我先生工作十多年的华森建筑设计咨询公司以及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院都有这一类住房。一种如华森是免费单间,另类如新城市规划院的比市场低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租金的公租房,所以虽然当时深圳房价高,我先生并没有居住负担重的体会。

 

未来的公租房也许就是这种形式,有企业、事业单位自建,其他由政府统建,规定面积和入住条件,最大限度的解决进城职工与民工的初步定居问题。有条件的人,购商品房后逐渐搬出,让给后来者,循序渐进。

 

至于商品房是个人的不动产,保值也好、升值也罢,和个人拥有的其他财产一样,可以炒作、或财产转让。换句话说,有钱可以不受限制的购商品房,房价高低与大部分老百姓或无房住的百姓无关,房价自然淡化和必须淡化。现在连《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与地方媒体,都大部分是无房住的漂流一族,岂能不把“房价泡沫”与地产调控当成头等大事,连物价稳定都不顾了,肯定会出问题。

 

公租房的资金,只要发动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开始甚至可以鼓励“谁的孩子谁抱”的政策,比如《人民日报》社职工就很快能解决,以后的事情就好办多了。国家既能拿出4万亿刺激经济,适当再拿出一点、土地收入在强制投入一点,我国住房问题没有当红学者哗众取宠的那么严重。地产调控从开始出发点就没有摸准中国国情的脉搏,百姓不满意的结果是必然的。

 

庆幸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将来统一步伐坚决二次房改,百姓定居的春天就要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