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我一直在假定自己是个100%的文化人。想同我合作的人也会说:Steven,商务我来帮你做,你要保持好自己文化人的形象(如果有的话),否则烂了牌子。起初,我很高兴,心想哥们巴不得不谈钱的事儿,数钱有的参与就行;不过,那是真空,可能吗?于是,过了一段时间,我急切地反问:钱呢?
“没有”。
愿望都是好的,大家可分工明确,Planning是planning,BD是BD,问题是:你在这个阶段真的能将两者分开吗?进而,我常想起前两年为沪江网开拓时的“叱咤风云”,因为团队没人能“商务”,我要硬着头皮上,那不是因为信心,是没有选择,不是也从一个青涩男孩儿变成了谈判高手,几乎搞定了所有该搞定的客户?尽管累,却还算过瘾,有点英雄主义情结,到现在,我反而有些恨铁不成钢了,于人于己。
这种纠结和艺术家朋友经历的所谓“要卖”,还是要做“纯艺术”的矛盾,异曲同工。看看很多当年扬言要做纯艺术的哥们儿,混企业家圈儿,混时尚圈儿,还要混很多很多圈儿,就知道:人生的这个节点上,你就不配做“纯艺术”,因为你是个俗人,又想做艺术,又想卖,这是大多数。
前几天,我也和自己学生时代的偶像杨澜也探讨了这个问题,感谢杨姐的坦诚,她告诉我,自己到了今天还是要谈赞助谈钱的,不过是相识于当年的朋友,已经了解自己,现在好谈些罢了;陪人喝酒也是应当的,好在自己酒量还不差。
不得不承认,我还是希望能做出影响力的;倘若能怡然自得守着自己那小小的话语阵地,也就不至于向大环境妥协了;谁让我想做这个事儿呢?
所以,从今天起,对自己当头喝棒:Steven,你要做个明白人,你没时间纠结,纠结是别人的事儿!Presumption都是个屁,给自己无形的压力~
我,当然,亦儒亦商!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