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约谈12个一把手纯属闹剧


日前,国土部和监察部、人保部等三部委联合启动土地违法约谈和问责行动,此次共有12家土地违法县市的一把手被约谈。虽然12名地方官都表示,对被约谈感到很震撼,深感自责,愿意接受国家土地总督察的批评,但国土部无论以哪种方式问责,都无法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从国土部的本次约谈来看,显然其问责决心不足。被约谈的官员,来自于陕西渭南市、山西运城市、黑龙江佳木斯市、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湖北省襄阳市、黑龙江铁力市、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山西大同县、黑龙江牡丹江市阳明区、辽宁灯塔市、浙江上虞市、辽宁庄河市。这些地区无一是GDP在全国名列前茅的地区,并且,无论是今年国土部挂牌督办的案件所涉及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辽宁沈阳等城市,还是此前被媒体曝光的1457宗囤地黑名单中数量占据前几位的广东、重庆、江苏等都不在其内。这种避重就轻的约谈方式显示国土部土地问责的决心不大,无法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国土部部长和省长是平级的,地方大官怎么可能把国土部当回事?我想起三国演义中的一个情节,袁绍的一个儿子带兵要报仇和曹操决战,曹操就问对方是从大路来的,还是小路来的,回答是小路来的。曹操很轻蔑地一笑说:如果是大路来的,说明报了你死我活的决心,如果是从小路来,就明根本就是机会主义。国土部这种表演就很无聊。

 

20086月开始执行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显不足。对县级以上政府主要领导的四种行为的处分只是警告或记过,情节较重的,是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才撤职: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即使是对国务院明确要求暂停土地审批仍不停止审批的,或对国务院明确禁止供地的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的责任人员,也不过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连国务院的明确指标置若罔闻处罚都这么轻,这个《办法》干脆废除算了。另外,在易职或易地做官不能禁止的情况下,即使被问责,问责也很有可能成为一种“工作调动”。

 

  地方政府缺乏足够的财政收入来源,是土地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自从1994年中国税制改革后,中国地方政府普遍面临事权与财权不匹配的问题。房地产市场发展起来以后,土地出让金收入的大幅增长,大量弥补了地方财政的缺口。2002年,中国土地出让金收入达到2417亿,2003-2007年,分别为5421亿、6412亿、5884亿、7676亿、11947亿,2009年进一步增至1.5亿元。地方经济要发展,民生保障支出不可缺少,目前地方政府又面临巨大的保障房建设资金的缺口。仅2011年计划开建的1000万套万保障房,就预计需要建设资金近1.4万亿元,接近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在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没有新的来源的情况下,力度非常有限的土地问责根本无助于杜绝土地违法行为。

 

对于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尚可发展创意产业、总部经济、文化产业等占用土地少的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的发展,对于三线城市或县级市,基本上只有华山一条路——制造业,这必然要占用大量的土地。虽然中国经济面临转型,但并没有一个在全国统一的、操作性强的转型方案。中央政府在2010年也没有推出通过税收、信贷、人事任名等方式遏制重复建设、高污染的低端制造业产能扩张,仅国土部一家的问责怎么可能遏制地方政府对GDP增长的追求?更何况,对地方官员的考核,总体上仍是GDP一俊遮百丑的思路,地方“一把手”对土地违法睁只眼闭只眼,被国土部问责的概率不大,因经济快速增长被提拔的概率却比较大,这也让地方“一把手”有放纵土地违法的“恿气”。

 

    因此,无论是本次国土部小范围的约谈12位“一把手”,还是更大规模的问责,估计都只是走过场,总体上不大可能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这里也建议国土部,搞一搞闲置土地的清理,干点实事,又不是电影学院,搞什么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