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一,大连港登陆上交所,这也是首家实现在内地与香港两个市场上市的港口企业。目前市场上挂牌的港口类上市公司并不少,大连港之所以能够引起关注,其实还在于其新股IPO时的创新发行模式上。
按照惯例,新股发行时,除了一定比例的筹码配售给机构投资者(询价对象)之外,其余都实行网上发行。但大连港此次发行新股,主要采取了向社会公众(包括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和向大连港集团定向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并且两者之间股份数量基本相当。大连港公开发行与定向配售相结合的新股发行模式,可谓首开先河。
A股市场中,由于向大股东定向增发被解读为利好消息,并且其中隐藏着巨大的利益链,从而导致股价剧烈波动,先知先觉者赚得盆满钵满,后知后觉者往往变成高位站岗者。大连港的定向配售,其实大可以在今后以向大股东定向增发的方式来完成,但其最终选择的是在发行新股时以创新模式发行,不仅解决了上市公司与大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避免了今后定向增发时产生信息泄漏与内幕交易的可能,也使这些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能直接产生效益,进而提升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实乃一箭双雕。
事实上,股市诞生二十年来,期间并不乏创新。重要的是,所推出的创新举措,利益的天平会向谁倾斜。当年电广传媒为了解决大股东的资金占用问题,创新地搬出了“以股抵债”的方案。大股东的巨额债务被一抵了之,但上市公司却因为失血严重,经营毫无起色,股价持续下挫,导致广大中小投资者遭受了惨重的损失。因此,像电广传媒的“以股抵债”,名为创新,实则是在祸害投资者,类似的“创新”,还是少些为好。
需要指出的是,大连港的新股发行,再现了A股发行价格远远高于H股的一幕。2006年4月份大连港在港交所发行8.4亿股H股时,其发行价格为2.575港元/股,而其A股发行价格则高达4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严重不对等,本质上是A股市场投资者向H股股东进行利益输送。
大连港创新发行新股模式虽然值得推广,但相对于监管层推崇的整体上市而言,显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当前挂牌的上市公司中,绝大多数表现为其控股股东的部分资产上市,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所产生的关联交易问题、利益输送等问题因之大量存在,并严重损害着投资者的利益。有鉴于此,笔者建议,监管部门今后在审核一些大型企业上市时,应该以整体上市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