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斩断市场的利益输送之手


  利益输送在目前的A股市场中颇为常见,上市公司向大股东进行利益输送、基金公司旗下基金之间的利益输送、新股发行时的PE腐败等,几乎已成常态。不过,对于利益输送的行为,监管部门虽然也制订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但或明或暗的利益输送现象,却在市场中普遍存在着。

  创业板的“三高”发行,以及挂牌上市后的高估值,对于那些欲上创业板的企业来说,无疑非常具有吸引力,特别是对自然人股东更是如此。只要能够通过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一夜之间十数倍甚至是数十倍的资产溢价,相比于通过实业投资所赚取的利润,简直有天壤之别。也正因为如此,一些企业对于上市发行新股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更何况,通过发行新股,还能从市场中圈到巨额资金。

  提前入股潜伏,公司挂牌上市后享受巨额的溢价,是某些投资者的“理财”之道。去年创业板挂牌之后,为数众多的PE腐败行为的曝光,就曝出了其中的“潜规则”。尽管如此,类似现象仍然在市场中重复地演绎着。

  本周三发行的泰亚股份即是一只遭到市场质疑的新股。泰亚股份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其发起人股东有三家,分别是泰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股5100万股,占比76.92%)、泉州市泰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00万股,占比13.58%)、广州天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30万股,占比9.5%)。而市场质疑的则正是第三大股东广州天富的“火速”入股,并怀疑其中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广州天富的前身为勇强技术,主营业务为混凝土钻凿、切割、值筋,2004年注册资本只有10万元。通过一系列的股权转让与增资之后,2009年10月份公司名称变更为“广州天富投资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也从原先的混凝土行业变成了“自有资金投资”。仅仅15天之后,广州天富即增资入股泰亚股份,其出资1260万元,获得630万股的股份,平均每股成本2元。

  按照泰亚股份08年0.78元每股收益计算,以5-8倍PE定价,广州天富每股入股价格最低也应在3.9元-6.24元之间。显然,广州天富在增资入股时已经捡了个大便宜。而如果按照泰亚股份20元/股的发行价格测算,广州天富无疑收益巨大。

  泰亚股份引入广州天富的理由是“可充分利用其现有管理团队在投资领域积累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资金和智力支持”,但广州天富2009年以及2010年1-6月份的净利润分别为1.34万元和-9.03万元。自身还难保,又怎么可能为泰亚股份作“贡献”?

  不仅如此,根据泰亚股份的招股说明书,广州天富的前身勇强技术早已与泰亚股份进行过接触。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莫非变更为广州天富以及其中的增资扩股,亦早已就存在猫腻?泰亚股份“豪爽”地让广州天富成为其股东,显然存在利益输送的嫌疑。对于这一点,泰亚股份应该给市场一个明确的答复。

  某种意义上,利益输送亦是A股市场的一颗“毒瘤”。对于市场中的利益输送行为,监管层应祭起重罚的利剑;而对于像泰亚股份这样的新股,监管部门应勒令其向市场作出解释,一旦发现其中存在利益输送现象,应将其“罚”出A股市场之外,以警示其它企业避免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