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是民间资本投资的医院,是对公立医院的补充,民营医院为社会提供了一定水平甚至是比较高水平的医疗服务,使普通民众有了更多的选择。民营医院的崛起打破了医疗市场公立医院全面垄断的局面,有利于促进医疗市场的有序竞争,激活医疗市场,同时,它拓展了卫生事业发展的筹资渠道,满足了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对于缓减老百姓“看病贵”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由于国家在医疗市场方面政策和法律的缺位,以及对医疗资源配置政策的不明确性,使民营医院的发展和生存受到了很大制约。随着国办发〔2010〕58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的发布,民营医院发展将有一规范性指导性意见。
当前我县有两所民营医院,地处县城一南一北,起步比较晚,规模不大。目前两所民营医院情况是:
一是良医,难请、难留、难发展。人才贫乏是制约民营医院的一大瓶颈,民营医院多是退休或者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缺少中坚力量。虽说民营医院的工资待遇不比公立医院差,但好医生都不愿意来,因为在民营医院的职称评审、养老、住房等方面和公立医院有一定距离。好医生,是医院的‘活广告’,可是请好医生很难。能够请得动的,多是一些医院里不得志的中青年医生,或者是一些退休的老医生。如民营医院招聘的不少刚毕业的医疗后备人才,经辛苦培养几年后,在公立医院公开向全社会招聘时,民营医院所聘的医生都应聘去了,这样一来使得民营医院无法留住人才,具了解民营医院年轻医生能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不足30%。
二是民营医院进“医保”易,进“农合”难。目前民营医院较难进入新农合定点机构,虽然跨进了“新农合”的门槛,民营医院也存在着起付标准低于公立医院的苦恼。如我县规定新农合住院报账比例是乡镇卫生院(一级)为75%,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二级)分别为65%、70%,民营医院(一级)55%;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100元,县级公立医院300元,民营医院300元。据了解,住院分娩县级公立医院的平均费用为1000元,民营医院的平均费用为650元;阑尾炎手术公立医院平均费用2900,民营医院平均费用1700。民营医院一些医疗设备、技术水平与公立医院相关科室旗鼓相当的,其职工医保起付标准、报账比例与公立医院一样,但在新农合上有明显差异,形成了明显的不公平竞争,增加了农民负担。
三是管理水平相对滞后。由于我县民营医院起步晚,缺乏专业性管理人才。引进的管理人员难发挥,另外民营医院的产权是属于投资方的,投资方自然在医院的管理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对于民营医院的成败,更是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势必容易造成业务院长与投资院长意见不统一。
四是社会环境有待改善。我们不少部门见不得私营企业发展,亏了无人问津,发了个个都想插一脚,管理费、报刊费、赞助费等摊派不少,谈话中有些医疗机构甚至是公立医疗机构最怕晚上有电话和上午十一点半,下午五点的电话,一个是担心医院有什么意外,二个是又有领导“请”吃饭。
民营医院要想健康、和谐、可持续地发展,亟待政府在正确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开办或管理医院的同时,在理论、政策和法律等方面对民营医院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这样不仅有利于民营医院的发展,也更有利于对其进行管理。国办发〔2010〕58号指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有利于增加医疗卫生资源,扩大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有利于建立竞争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同时要求“非公立医疗机构凡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和民政部门应按程序将其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的定点服务范围,签订服务协议进行管理,并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各地不得将投资主体性质作为医疗机构申请成为医保定点机构的审核条件”。 对此,我们建议:
一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要树立公平竞争观念,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和法律保障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市场公平竞争机制,构建对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一视同仁的政策和管理平台。鼓励和扶持民营医院引进人才,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医护人员执业标准、职称评定、诊疗科目设置和纳入医疗急救网络等方面应同等对待。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社会资本可按照经营目的,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卫生、民政、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要依法登记,分类管理。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是积极引导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间的技术业务交流。政府积极引导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之间开展业务交流,或者采取合作的方式,允许并鼓励公立医院的专家利用休息时间到民营医院坐诊、指导,进一步充实民营医院的医疗队伍,提高民营医院的医疗水平。实行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的病人可以相互转诊。这在我县民办学校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三是尽快建立和完善配套管理政策,使民营医院的发展有据可循。民营医院的发展需要依法管理、按章办事,保证其健康发展,避免执法不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卫生行政部门,多扶持、少索取。要尽快转变观念、转变职能,从“办卫生”到“管卫生”,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解放思想,加强领导,正确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卫生资源的作用,制定我县民营医院的发展实施意见供政府决策。
四是将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并享受同等的报账政策。民营医院凡执行政府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应按程序将其纳入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的定点服务范围,签订服务协议进行管理,并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作为农业人口为主的县,在新农合政策上更应享有与县级或是乡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水平。
五是民营医院要勤练内功。民营医院的管理者应加强的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培养,更注重长期的利润观念和服务营销观念,对诚聘的人才要用待遇和感情留住,用制度管理员工,用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用市场需求作为发展导向。同时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认真落实“以患者为中心”,做到服务于患者开口之前,体现民营医院的服务优势,来赢得患者的信任与好评,为广大患者提供周到、快捷、方便、有效的医疗保健服务,使患者在最短时间、用较少的费用解除痛苦和治愈疾病,使医院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