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贷不限购”究竟限住了谁?


    2010年5月6日西安出台楼市调控“16条”政策。为保持楼市健康发展,近日市政府再出新政,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信贷、税收、市场监管等6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与之前“16条”相比,《通知》主要体现了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四条规定:一,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贷款首付不低于30%;二,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贷款首付不低于5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三,外地人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暂停发放住房贷款;四,本地人购买第三套商品住房停发放住房贷款。

 

  “限贷令”早已实施  买房只“限贷”不“限购”

    《通知》刚一出台,咋一听在全国十二个城市出台“限购令”后,西安也不甘寂寞纷纷跟进,似乎西安的工作步伐不慢!但你先别急,有关部门紧接着是出来解释:西安的政策是“限贷不限购”,只有“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才在国家楼市调控政策的范畴之内,所以大家不要对号入座。再说了,《通知》出台之前,上述四条已在西安实施,原则上已不是什么新闻了。

    既然“限贷令”已经实施,为什么还要再次强调呢?是不是考核一个政府的领导施政能力一定要看年度政策的出台数量?把已经实施的办法放进《通知》难免给人走过场,走形式,年底“交差”的误读。而对于民众这边,无疑让百姓对政府下大力调控房价的决心产生了怀疑,失去信心。而将“限贷令”曲解为“限购令”也似乎与本地一些媒体的炒作有关,为了吸引眼球嘛。

 

   “限购不限贷”把刚需、改善性拒之门外

   “限购不限贷”在西安市场推行实际吗,它究竟限制了谁?

    首先提高本地居民10%的首付比例,让本就捉襟见肘的购房者更加力不从心心力憔悴,令人产生根本不向让普通百姓买房的联想。买一套房如此,能够买二套房的一定是有支付能力的!那么、二套房贷比例提至50%和利率提高1.1倍就行同虚设。但同时又“误伤”了有改善需求、又有高比例贷款需求的改善性的贷款需求。限制外地人二套房贷,等于公开地说:你们全款支付吧!三套以上住房只要有钱,可以一如既往地去炒。

    如此以来,“限贷令”对楼市的投资、投机没有任何作用,反到把刚需、改善性拒之门外。而刚需、改善性断了购买商品房的念想后,只能把眼光投向“五证”不全的城改房,小产权房。从另一方面讲,无形中助推了小产权房市场,使之前(对小产权房)的打击功亏于溃,也伤害了正规开发企业的利益。

 

  新政对楼市发展有一定积极意义

   《通知》虽似曾相识,依然以宏观调控为目的。不论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或“此地无银三百两”,但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上还是很给力的。不但明确建设时间,还有完成套数,都非常详尽为历年之最,使广大中低收入阶层对于住房有了盼头;在税收监管,市场监管、信息监管等都做了具体部署,提出具体措施。尤其在市场监管环节对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开发企业,暂不允许新购置土地;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闲置土地、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继续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等,充分体现了政策的严厉性,从《通知》的整体来说,对西安楼市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意义。

 

该话题讨论于2010年12月2日陕西电视台一套22.40《交锋》已播出

视频网址:http://www.3qhouse.com/html/news/201012/03/12913716764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