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纷纷盛传社科院《住房绿皮书》房价泡沫一事,昨晚看了央视《今日观察》有关房价泡沫的专家评论,还是得不出明晰的答案。
据悉,中国社科院日前发布《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0-2011)》,报告对35个大中城市住宅价格进行了泡沫指数统计,平均房价泡沫为29.5%,福州以70.3%排名第一,杭州、南宁、青岛、天津、兰州和石家庄也都超过了50%,北京的房价泡沫达49.6%,排第8位。
上述报告还预测,2011年住房市场将继续调整,房价稳中有降,调控政策会进一步严格和具体化。
我们暂且不去讨论此房价泡沫的准确性有多准,首先要对首次用数据来说明房价的泡沫表示钦佩,因为原来大家议论房价多是感情用事,一般是大讲道理而少言证据,不过,我对房价泡沫一事仍存颇多疑虑和困惑,总觉得那还是供人宣泄的情绪指数罢了。
这是为什么呢?
一是,房价泡沫仅仅是抽样调查的结果。
《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0-2011)》的《住房绿皮书》只是对35个大中城市的住宅价格进行抽样调查,而不是像人口普查那样近乎全面。当然,用“中国住房发展报告”的帽子似乎大了些。
二是,房价泡沫的计算标准或体系有待商榷。
譬如,根据地方经济基本面得出基准价格,用1减去基准价格除以实际价格的结果,即为泡沫指数。以北京基准房价13316元/m2,实际价26446元/m2计算,1-(13316÷26446)×100%=49.6%,即为北京的房价泡沫。这样,看起来是一串串的数字,其实计算的基数恐怕就带有主观色彩,那么再经过加减乘除,误差或者错误就会在所难免。
三是,房价泡沫本身就是杜撰的名词,通用的词汇应该是房地产泡沫。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查尔斯·P·金德伯格认为:房地产泡沫可理解为房地产价格在一个连续过程中的持续上涨,这种价格的上涨使人们产生价格会进一步上涨的预期,并不断吸引新的买者,随着价格的不断上涨与投机资本的持续增加,房地产的价格远远高于与之对应的实体价格,由此导致房地产泡沫。
泡沫过度膨胀的后果是预期的逆转、高空置率和价格的暴跌,即泡沫破裂,它的本质是不可持续性。
而此番最高达70%的所谓房价泡沫与房地产泡沫的基本特征相差甚远,特别是与“预期的逆转、高空置率和价格的暴跌”这些泡沫的鲜明特征尚不吻合。
四是,统计局数据与此报告数据打起了架。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今年9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2.6%,其中普通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1.9%。房价涨幅远低于上述35城市的泡沫涨幅。
五是,社科院《经济蓝皮书》和《住房绿皮书》关于2011年的楼市特别是住房价格的预测和研判还存在缝隙和差距,抑或是不同专家组编撰的缘故吧。
最后,我想说的是,在房地产泡沫还没有定调之前,还是少煽房价之泡沫的情为好、为妙,因为,房价问题,我们缺乏全面而可靠的数据库支撑,往往测而不准,更多的是贻笑大方或者是娱乐民众!
当房价只是市民的宣泄或排忧的工具之时代,我恳请各方保持冷静和克制,不然的话,会涌起“好听的话不真实、真实的话不好听”的波澜,也会影响本就不好的民众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