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更应该“被帮助”


  深圳南山区教育局的某领导,因为三个代课老师的问题,而对代课老师进行“帮助”。因而这三位代课老师不得不“被帮助”了一回。

  那么,深圳南山区教育局的领导为何会在百忙之中专门“帮助”这三位代课老师呢?当然是基于领导的“帮助”需要。据有关领导宣称,这三位代课老师因为编制问题,在QQ以及一些论坛上“煽动”其他代课老师,言辞激烈,“甚至发出了要到广东省有关部门上访的言论”,所以把他们请到风景秀丽的某公园进行“帮助”教育。这三位代课老师身处环境优美的地方是无暇欣赏的,因为他们在被“帮助”之际,估计领导为了提高“帮助的”实效,因此把三个人的两部手机都收了,仅剩一部手机而已。

   读罢这则新闻,不禁疑惑起来:究竟谁更应该被帮助?公民有言论自由,若是他们无故“煽动”闹事造成其他违法或者犯罪行为,自然有公安机关进行相应的处理。至于信访,本来也是法律赋予公民进行正常反映其问题的渠道,什么是“甚至发出了要到广东省有关部门上访的言论”?领导如临大敌,面对三位代课老师向上信访的声言如临大敌,故急忙采取“帮助”措施。说到底,还是担心反映到上面去影响到自己的位子而已。现实生活中一定已经有不少这样的例子才导致领导如此的紧张。另一方面,我也对现在领导评价制度产生质疑:当公民对某些领导上访,上级领导是否动辄就要降低对其的评价,难道就一定要堵住公民上访的途径才证明领导治理有方吗?不及时发现问题又何来及时解决问题?
       综上所述,谁更加应该“被帮助”?答案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