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是“头疼医头”


 

     医疗体制无疑是一个世界难题,否则也不会成为摆在中美两国政府面前的共同课题了。而难就难在,它既是一个很公共性的产品,也是一个非常私人性的产品。一般来说,纯粹公共产品,由政府来做,普惠每一个公民,而私人性的产品由竞争性的市场提供,消费者根据自己的能力、喜好进行选择。但像教育、医疗、住房这样产品的公共性,主要体现在它的民生特性上,即每一个公民不管其能力、财力如何,都应该有基本的生活和发展保障。但是消费者个人对这类产品的需求特性、购买能力和满足程度又有非常大的差异,所以不可能以一种完全普惠或公益的方式进行满足。这也是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在其他方面进行的还算顺利,但是在住房、医疗、教育等领域却始终找不到一种合适的体制。

     现在说住房、医疗、教育是压在老百姓头上的三座大山,住房难、看病难、上学难,其实,真正的难是住好房子难(区位、大小、户型)、找好医生看病难、上名牌学校难,在大医院一号难求的同时,众多的乡村卫生院却日渐凋敝,在名牌学校收取高额择校费的同时,很多乡村学校、城市的普通学校、非名牌的大学却面临着招不到学生的困境。

     所以这一类领域的改革,绝不是简单的说应该市场化还是公益化,而需要非常深入的分析整个体系中的各个部分的特性,才能有比较匹配的制度和体制设计。

     就医疗体制改革而言,要看一个方案是否合理,一个基本的检验是看这个方案是否能够解决医疗行业三个基本特性:信息不对称(医患之间)、前景不确定(因果之间)、价值不对等(患者之间),医疗行业表面的种种乱象,其背后都是这三个基本特性在发挥作用。如为什么医生开贵药患者必须接受,原因就在于一些病是一个很专业的问题,对于如何治疗患者处于完全的信息空白状态(其一),而同样的一个病症,可能是一个简单的感冒,也可能是要命的恶性疾病(其二),由于不同群体的收入不同,有的人愿意花更高的价钱买个放心(其三)。站在医生的角度,即使处于专业的优势地位,但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不会出错,所以可能宁可让患者做更多的检查以保证结果的正确,从而降低自己的责任。

     所以对于医疗体制改革,绝不是一个公益性所能涵盖,更不是公益性体制下的激励和监管制度所能承载的。对于医生这样的具有高度技术性、差异性的工作来说,也不是一般的绩效考核措施能够发挥作用的地方。医院是一个“救死扶伤”的地方,但更是一个私人利益的场所,即使表面的制度上遮盖了这种差异,它也一定会通过其他方式表现出来。如为了避免对著名医师或高端资源的争夺,是否需要规定每个人只能根据户籍或其他条件到指定的地方就诊?或者通过其他制度性的东西来制订一个转院程序?

     况且一个方案设计的重要取向是看这个体制会对参与者产生什么样的激励和约束,这样一个完全靠制度管理的全国医疗大网,一面是医生这样一个高度技术性和个性化的工作,一边是就医这样一个个人利益差异非常大的消费群体,要运行良好,即使不是不可能,也需要极高的成本。

     新医改表面看来针对患者反映强烈的药价虚高、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都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但这无疑是一种头疼医头的“锯箭式”诊疗方案,既不对症,也失于粗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