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群体性事件频发,如瓮安、陇南、成都、安徽、通钢等,而其他的个性事件如上海袭警等。
这样事件的真正原因为什么会发生,有人负责吗?有人认真思考过吗?
我们不排除个别事件可能受到境外不法分子的唆使,如新疆地区、西藏地区的骚乱事件。
对于这样的事件,可分为三个层次。
1、有一个爆发点,引起群众强烈不满,有具体的目标,不伤及无辜,定性为:民愤事件。
2、有一个引爆点,个别群众有过激行为,事件被扩大,伤及无辜,定性为:骚乱事件。
3、有一个导火索,社会积怨太深,形成一种政治运动,动用了军队,定性为:暴乱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