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王”被收回说明了什么


  2月1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一纸公告,令北京2009年双料“地王”——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去年11月20日以50.5亿元高价拍得的北京顺义区地块,最终落得被收回的下场。不仅如此,大龙地产交纳的2亿元竞买保证金也被全数没收。2月2日,大龙地产开盘就封在跌停板上,盘中虽屡屡打开跌停,但全天机构抛盘汹涌,其每股0.82的优秀业绩加上10送10的高分红,依旧没能拯救其跌破20倍市盈率的尴尬。(2月3日《凤凰网》)

    此消息一经传出,立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震荡,叫好之声此起彼伏,但透过这个新闻事件的背后,我们不难发现:地王的出现一方面是给地方财政增加了收入,由于地方GDP与政府官员的政绩挂钩,房地产市场能迅速增加GDP,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中国土地管理长期以来非常混乱,制度形同虚设、执法不严的问题普遍存在,使得一个个地王成为拉高房价的罪魁祸首。

  在这起新闻事件中,有接近内幕的消息人士就认为:“大龙地产在出道前就是顺义区的房地产企业,和当地政府有深厚渊源,这次的天价拿地事件或许就是当地的房管局和大龙地产联合起来推高房地产价格的一出闹剧。只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 ,政府现在对土地出让金态度的强硬让大龙地产赔了夫人又折兵,目前大龙地产处在一个进退维艰的地位上。”更有消息灵通人士猜测:“这就好比是中国足球打假一样,大龙地产一定是触及了某条敏感线,或者是内幕关联交易被察觉,又或者是内里暗藏某种不为人知的利益联系,引发了相关部门的强烈不满,这样才被红牌罚下的。虽然12月份房地产企业拿地的热情依然高涨,但政府的这一举动无疑从源头为高房价泼了一盆冷水。”

  近年来,房价飞高,已经造成老百姓民怨沸腾,老百姓一方面对暴利的房地产商“恨之入骨”,另一方面也对政府部门执法不严、遏制房价虚高不力十分不满,尽管近年来,中央相继出台了多部抑制房价虚高、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法律法规,但地方政府“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使得中央的政策很难落实到位,土地房产管理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十分普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就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事实上,全国多个地王囤积土地面积的年限早已超过两年,但还未听说闲置土地被收回的新闻,顺义地王被收回是笔者第一次看到和听到的新闻。

  “顺义地王”被收回是新闻,但愿经过这一事件后,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土地管理中能严格依法办事,加大执行力度,让“地王”被收回不再是新闻,房价稳定、老百姓安居乐业成为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