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笔事件发生后,网民出现了一边倒支持记者刘杰的声音,对官员的做法以及后续做法感到遗憾。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好现象,作为媒体方,提问更加独立了,比起那些上演唱双簧似的设计好的提问强多了,这个信号显示了,发表来自官方的声音不再是官方玩找托的办法来展示政策观点了,而是面向媒体开放,这是政府一种自信的表示,这一点令我们深感欣慰。
录音笔事件是个误会,又岂止是这一个事件有误会呢,我看整个官方和整个社会系统,对媒体都有误会,甚至包括媒体本身都误解了自己。新闻记者,不仅仅是代表读者的一个提问者,也是代表读者的一个表达者,他有提问权,也有表达权。当官员李鸿忠省长反问刘杰记者时。网民普遍认为他在回避问题,我倒认为有失偏颇,因为表达是有时序的,当时不说,未必就是拒绝说。
媒体有它独立的声音,当它提问的时候,被采访方可以回答,也可以不回答,这丝毫不伤害到媒体,但媒体可以自问自答表达自己的声音。媒体的提问不是求答案的,不是乞求方,被采访对象不是施主。媒体不承担保密的任务,你觉得是秘密,你大可不必告诉媒体,但被媒体自己思考出来,完全有公布权,没有泄你的密,你无权干涉媒体的公布。当然媒体人从职业道德出发,会有序公布自己所发现的新闻。摆几个招式配合媒体,那不是对媒体的施恩。这让我想起了有个国王想恩赐一个正在晒太阳的哲学家同学,告诉他有要求尽管提,哲学家回答说你不要遮住晒在我身上的阳光就可以了。正如那些官员对媒体的回答,不是对新闻的恩赐,相反如果在尽职回答时,也不过仅仅是把权利返还给新闻而已。大可不必一幅傲慢的姿态。
这起事件稍感遗憾的是,官员把记者的录音笔枪走了,破坏了人与人之间身体的一种平衡关系。在《物权法》中,对空间的尊重尚有,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私产尊严,何况人身,这一点的确是失礼了,冒犯了个体尊严,如果刘杰不介意,当另当别论,朋友间友好交流有何不可,可是单方面这么做,我就会为某些人感到脸红了。官员申辩说,记者自报家门的时候不够爽直,故引起了警惕。这一解释不够充分,记者在报自己身份的时候,逻辑上是没错的,当一个户口是西单的人说自己是北京人是没错的,她作为人民日报社旗下的媒体记者,说自己是人民日报社的,身份并没有怎么离谱,就算说错了,没有得到证实之前,贸然搜身抢夺,也是失礼的。
为什么在中国会对新闻记者轻蔑呢?可以随便大打出手呢?关键有一个误区,认为记者仅仅是乞讨方,消息是我给的,钱财是我出的,我高兴怎么着就怎么着,我高兴对记者怎么摆弄就怎么摆弄,单方面去思考知识产权的保护了,认为自己是唯一的发明者,可以垄断一切了。人们恰恰误会了,新闻就是挑战垄断的,新闻不稀罕垄断,我惹不起垄断,但我躲得起垄断。权贵总认为自己是新闻的发布者,别人都不可能想得到。在这一点上,我给媒体人提个醒,不想发布新闻的人,不尊重记者发布新闻的人,最好离他们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