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16日公布的一份针对全国储户的调查显示,逾五成居民认为物价“高,难以接受”,这一比例创下11年来最高值。对当前房价水平,七成以上居民认为“过高,难以接受”,选择“可以接受”的居民占比为27.6%。自2009年2季度以来,城镇居民反映房价过高的占比逐季攀升,各收入水平持此判断的居民普遍增加了一成左右,其中中高收入人群更为突出。
但奇怪的是,居民对房价满意度下降,购房意愿继续上升。如果从意愿角度讲,既然购房者对高房价不满意,那么高房价对购房者的行为就是强奸。超过六成的城镇居民认为当前房价过高并难以接受,也就是说高房价是违背购房者意志的,违背了购房者意志即使算不上强奸,也得属于“性”骚扰,用高房价散发出的魅力诱惑购房者,唆使购房者虽然不是太情愿却仍然富有激情的往上凑。
购房者非常有意思,一面骂着高房价自己不能接受,一面却又心甘情愿的享受高房价带给他们的激情。这是为什么呢?面对高房价,当你使出浑身解数仍然无能为力的时候,你该怎么办?去死吗?这是无能者的做法。有人说得好,如果被强奸却无力反抗,那么就乖乖的好好享受。这话听起来有点色,但是却是真理,话糙理不糙。更是给人以积极向上的乐观处世态度。死有什么用?死了也是被强奸的鬼。
因此,尽管许多购房者明知道房价高得离谱,甚至自己很难接受,而且冒着高房价买房也并不是自己的本意,但是既然高房价已经这么多年,面对无可奈何的房价,自己有心无力只能束手就擒。
其实这样是不对的,我主张反抗不了就享受,但并不代表赞成事后不追究。社会上许多强奸犯经常让我们震惊,在他们的陈述中往往都是本来早就想罢手,但总是每次都没事而以后都是心存侥幸心理,结果屡屡得手。所以说不追究恰恰纵容了犯罪。同样道理,如果人人都屈尊为高房价折服,甘愿享受高房价带给自己的“痛苦”和“快感”,如果人人都这样想,房价不高才怪呢?开发商固然想提高房价,但是如果没有购房者的纵容,房价是高不起来的。当我们无法控制别人的时候,我们就应该拿起自己的尊严,为自己的不情愿去行使权利。
年前曾有开发商放言,北京房价将很快进入3万元时代。话音未落,四环内均价就突破了3万元,连六环都到了1万元,对中低收入者来说,要买房只能“被六环”了。此时的中等收入者已经很难在六环内置业。根据北京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1至10月城镇居民收入22316元计算,家庭年收入在5万元左右,这一收入阶层需要购买现在六环外均价为10409元的商品房也需要20年以上。
可见,普通百姓应该是大多数都承受不了这个高房价,但是为什么人家开发商还有恃无恐的到处宣扬房子不愁卖呢?究竟房子被谁买走了?我算明白了,正像任志强说的买房子其实不是解决居住问题,房子是一种财富,就像钻石戒指一样。如果仅仅为了解决居住问题,你可以租房子。因为变成商品房,变成财产的时候它会升值,这是一种财富概念。你买不起,有人买得起,为什么非要把别人的权利让给你呢?我觉得这是拥有财富的概念性错误造成的结果,不要以为这是一个居住权利问题。
我还真头一次听说这样的比喻,房子如同钻石,如同奢侈品。到了任总这里,房子最本质的东西被抹杀了。我更纳闷了,国家居然允许这么脑残的话充斥着大众媒体?我相信多数人跟我一样反对任总这句话,但是我相信多数人又把房子当成钻石一样去购买,去想。心里明知道任总话无道理,可都在按照任总的话去做。许多人一面也是骂着任志强,一面也在抢房子,当得到了好处的人又回头说任志强的话对。难道赚了钱任志强的话就对了?
中国人心口不一的邪念推涨了房价。总之,房价高不是百姓的错,但是房价越来越高却是购房者的错。所以我承认任志强抓住了中国人的心,他表达了中国的真实,但我不认为他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或许人家自己也没把道德当回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