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为的概念
思为是关于思想和行为之间相互作用关系规律的一般概括,其理论基础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研究价值。尤其是在管理实践活动中,正确运用思为规律,可以有效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提高管理价值,增加管理效益乃至社会效益。
现将思为规律简单阐述如下:
凡人之活动,皆有“思考——表达——行动”的关系链条存在。区别仅仅在于活动主体有无意识到了。特别是有些思考过程发生在“潜意识”的范围之中,因而这个关系链条就更加不明显了,甚至被忽略为没有。
而表达的过程也是多种多样的,通常情况下有写作和说话两种主要方式表达思考过程的结果,而往往最容易被忽略的就是所谓的“心理暗示”了。
下一个环节就是行动了,因人皆有眼,因而行动是无法逃过人的眼睛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里的“眼 ”并非单只“视觉”层面上的眼睛,还包括了“心灵的维度”在其中。而“心灵的维度 ” 还有个别名就是“预感”或者“第六感”。
下面举几个特例加以佐证:
第一个例子:应激避险
比如行走在人行横道上,通过某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突然窜出一辆“飞车”来,就在此时此刻,“思考——表达——行动”在零点零零零几秒之内就迅速完成了,直接视觉感受就是非常灵敏地避开了这个“不速之客”,虚惊一场。
而且,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没有被惊呆的话,都能逃过这一劫的。但之所以还会有些交通意外发生,其根源就在于这一切来的太突然了,根本就没有时间做出任何“应激避险”行为。
根据现有相关科学的解释和说明,现在可以还“应激避险”一个真面目了。
人体是世界上最精密的仪器,而在各个零部件之间传递信息的媒介为生物电。且人体内的生物电有多种形式。而生物电的传递速度接近于光速,即30万千米/秒。
因此,在应激避险的时候,从人脑发出的信号在一瞬间就被传导至身体相关部位,表现为即时采取了避险行为。这是人类乃至所有动物的本能——趋利避害。
第二个例子:(极端一点,因为非常人所为,但却有发生)就以本人刚评论的一则新闻《保安求爱不成杀害复旦自考女学生》为例。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因谈恋爱而遭致杀身之祸实属悲剧。但这样的悲剧发生的概率几乎无限接近于0。
因为是人皆为父母所生,皆在父爱、母爱之浇灌下成长,因而“悲天悯人之心”从理论上来讲,是人皆有之的。
因此,有佛语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试问:佛与人之最大区别为何?
答曰:我佛慈悲,因而心中无恨。
因此,也就可以尝试着还此悲剧一个真面目了。
一切的祸根由爱而生,因为物极必反,因爱而生恨,因恨而生怒,因怒不可遏,而致(邪)气迷心窍,因心窍被堵,而致善恶不分,是非不辩,最终导致了惨剧的发生。
一言以蔽之,冲动是魔鬼,因怒而生杀气,杀气一出,轻则伤心,重则毙命。
所以也就可以理解所谓的“以和为贵”了,因为和则两利,不和则两败俱伤。两条鲜活的生命,因恋爱而致不和,而不得妥善处置之法,一人撒手人寰,一人被判死缓,锒铛入狱,如幸免一死,也只能一辈子苟延残喘,了此残生了。
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
如此之人被判极刑,其死死不足惜。但相比之下,有一人之死却重于泰山——当年毛主席亲笔题词“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纪念之——山西文水云周西村人士——刘胡兰。
其他例子大概介于上述两例之间,不胜枚举,在此一并略过。
至于此规律何用及其方法,实乃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故不赘述,抛砖引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