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收入分配再度被高度关注,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增加居民收入从而带动消费、促进社会公平、社会稳定等等。改是必要的,争议较少,但如何改成了焦点。
国家发改委曾操刀新收入分配方案。据悉,这份文件发端于2004年,在2007年至2009年间前后举行了6次征求意见讨论会。多次参与收入新政征求意见的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表示,收入分配改革牵涉到各种利益的博弈,这是其迟迟未出台的最大原因。据介绍,该收入新政版本共分为四个部分,一是缩小城乡差距,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增加对低收入居民的扶持;三是提高工资性收入;四是通过税收手段(主要是个人税收)来调节收入分配。其中,个税调整的一个最大突破就是确定了一个方向:个人所得税将按照家庭为主体征收。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实认为,这一轮改革的整体思路,大体上可以概括为“提低、扩中、调高”,即: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并且通过财税政策对高收入群体进行二次调节。
个税的本质之一是调节收入差距,对工薪阶层形成普遍征收则有悖于立法的基本意图。既然思路也有了,而且大思路争议较少,为什么不先行一步,先调高一下起征点呢?将更大的改革留待以后系统地解决。若系统性改革问题解决不了,则小步走应是最佳方案。
至于系统性改革个税,应转移一下视线,别紧紧盯住工资薪金所得。其实收入差距过大问题主要来自于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大型民营企业,对吸纳就业的中小企业来讲并不明显。而对明显加大贫富分化的企业利润的占有问题个税的调节却软弱无力。请问资产上亿的群体他们的个税缴纳了多少?
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个税改革过程中的必要缓冲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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