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空性”简说


  佛法“空性”简说

  作者:郭顺红

  2008年9月

  “空性”可以用佛法中的“三法印”来概括: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磐寂静。

  第一个法印诸行无常,就是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世界上没有不变的东西,《易》曰“生生不息”,孔子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诸行无常”承认万事万物不是永恒不变的,而是一刻不停息霎那发展变化之中的。

  第二法印是诸法无我,就是在事物及其联系中不存在一个永恒的、独立的"主宰",也就是没有一个恒定的“自我”存在。

  “诸法无我”承认事物间是普遍联系的,事物就是由这些普遍联系所构成。人与其自身内部、人与家庭、人与人之间、人与万物、人与自然、人与社会才构成了作为“人”这个个体的存在。

  第三法印涅磐寂静,就是灭除名相登入清静之意,即灭除因分别取舍带来的烦恼。烦恼根源就是对事物名相的分别与取舍,如好与坏、善与恶、多与少、贫与富等,认为这些事物的名相都不是恒久不变的,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涅磐寂静”承认事物(即生命)之间的平等性,承认事物普遍联系中的对立统一关系。无分别取舍是消除烦恼的根本出路。

  证得了“空性”只是把握了事物及其发展的基本规律,把握了这些规律作什么用呢?

  自然是投身社会,为自己、为人民、为社会服务(入世)。在社会中还要维护社会的基本关系与法则,维持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即“有”,而不是佛教中的“法空”),在这些法则与关系中还要把握其“空性”,这就是“空、有”贯通,也就是孔子的“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

  由“空性”引出了“三法印”,并引伸出其内涵,这才是可以理解的佛法,既是世界观也是方法论。然而不去深入展开其内涵,只是泛泛的讲“空性”,就确实有些空泛。

  空、有贯通可以通过另一个角度,即佛教中的三身(法身、报身、化身)来理解,法身无相(体)、报身庄严(相),化身应变(用)。

  佛教中的三身不是相分离的关系,而是统一的整体,万物都具有三身,例如,人是由其思想理念、名闻气质、身体形态构成统一的整体。

  与佛教“ 三身”相似,在基督教中也有“三一”之说,是基督神学的理论基础。由于基督教承认至高无上、主宰一切、大智万能、慈爱信实的上帝,这个上帝是独立存在的,永远与人是主客分离的,人只能成为其奴仆,所以在基督教中没有上帝与“信众”平等之说,那么此岸与彼岸永远不能合一。然而佛教证悟到高境界佛国与世间是统一的,即如佛教“三身”之境界的统一。也有一些基督教中的有识之士承认上帝信仰实际上是自我心灵的内在超越。

  基督信仰的“道成肉身”只有耶稣基督一神或几个神而已,而在佛家(儒家、道家同理)承认众生是佛,只要觉悟,立证佛身(三身佛)。

  基督信仰带来的根本问题可能是,如果不理性把握,理想与现实终究不能统一,始终处于人格两分的窘地。

  在此没有反对基督信仰,只是个人对基督神学的粗浅认识,欢迎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