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设贸易公司,降低出口成本
前提条件: 1、征税率 > 出口退税率;2、贸易公司与生产企业是同一股东,不存在利益冲突。
可以利用的政策:生产企业对出口产品部分的进项税额转出是以销售额为计算依据,而贸易公司的进项税额转出是以购进额为计算依据
切入点:生产企业以较低价格将出口产品销售给贸易公司,由贸易公司以较高产品外销,这样既不减少销售额,又能减少进项税额转出。
例:A生产公司,B贸易公司,同一股东所设,以下是对同一出口业务采用两种方式的利润比较。
1、A生产公司自营出口:购进原材料50万元,进项税额8.5万元,通过生产过程,制成产品,又增加了各项费用50万元。出口销售价格200万元。征税率17%,退税率13%。
进项税额转出:200×(17%-13%)= 8 (万元)
退税额:8.5-8 =0.5(万元)
A公司此笔交易现金流:(出口其他费用不考虑)
现金流出: 购买原材料支付价款 50万元
购买原材料支付进项税款 8.5万元
生产过程支付的成本: 50万元
流出总计 108.5万元
现金流入: 出口销售收入 200万元
出口退税 0.5万元
流入总计: 200.5万元
净流量(利润)= 流入总计-流出总计 = 200.5-108.5 = 92 万元
B公司此笔交易现金流:由于B公司未参与此笔交易,现金净流量=0
A+B公司的总计净现金流(利润): 92+0=92 万元
2、A公司将该笔产品以100万元卖给B公司,销项税额17万元,B公司再以200万元出口销售。
A公司此笔交易的现金流
现金流出: 购买原材料支付价款 50万元
购买原材料支付进项税款 8.5万元
生产过程支付的成本: 50万元
缴纳增值税: 17-8.5= 8.5万元
流出总计 117万元
现金流入: 销售收入 100万元
收到销项税额 17万元
流入总计: 117万元
净流量(利润)= 流入总计-流出总计 = 117-117 = 0 万元
B公司此笔交易的现金流:进项税额转出 = 100×(17%-13%)= 4 (万元)
退税额 = 100×13% = 13 (万元)
现金流出:
采购支付价款: 100万元
采购支付进项税额: 17万元
流出总计: 117万元
现金流入:
收到出口价款:200万元
收到出口退税: 13万元
流入总计: 213万元
现金净流量(利润)= 流入总计-流出总计 =213-117 = 96 万元
A +B公司的总计净现金流(利润): 0+96 =96 万元
结论:对于同一笔交易,两个公司的利润总额,采用第二种方案比采用第一种方案高出4万元。
可以增加的利润(或可以降低的成本) = (B公司的出口价格 - A公司的销售价格)×(征税率-退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