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2010年第五期试点培训招生通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已于2001年8月正式颁布。为配合企业改革,适应形势发展,满足劳动力市场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需求,培养合格的人力资源管理人才,2007年至2009年在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支持与指导下我校已成功的举行了四期北京市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培训鉴定工作。为保证培训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培训认证范围的代表性,本集团培训中心作为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的培训机构,全面负责培训工作。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2010年第五期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分为周末班和集中班,现在已开始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1、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人力资源管理师: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企业人力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二、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讲义》的内容,结合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最新理念及管理技术,从工作分析;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组织文化、组织变革与发展等方面进行授课。整个培训过程侧重于能力的提高。
三、师资力量
由国家职业资格专家委员会专家亲自授课,帮助考生掌握考试重点、难点及综合评审技巧,顺利通过考试。
四、考试时间:
培训时间: 初级,中级3月7号;高级,3月14号
报名截至时间:3月20日左右(文件未下发,待定。本时间为往年截至时间)
考试时间 2010年5月中旬 (报名截止时间 3月22号)
五、费用标准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费用:RMB4800元/人;优惠价:RMB45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鉴定、考试技术支持费、综合评审费)。
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费用:RMB2380元/人;优惠价:RMB15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鉴定、考试技术支持费、综合评审费)。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费用:RMB1180元/人;优惠价:RMB8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鉴定、考试技术支持费、综合评审费)。
六、报名须知
1、凡报名参加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考试的学员,请登陆www.hgypx.com.cn ,下载并填写《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试点培训报名表》,传真至招生办公室。 2、下载《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及阅历核查表》,并按要求填写,贴好照片,加盖单位公章。 3、正式报名时提交《鉴定申请表及阅历核查表》,4张2寸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现有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资料,同时交纳费用,领取《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讲义》等资料。
七、联系方式:010-51264223 值班手机:13683686366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