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层楼惹了谁:一朝三层楼,十年冤家仇
——安徽六安叶集管纪涛案溯源
阮 思 余
一起简单的民事冲突,导致了从2001年至今、长达十余年的冤案,而且冤案至今尚未得到妥善解决。这就是在安徽六安市赫赫有名的管纪涛案。
2009年12月份以来,笔者就案件的事实真相、案件发生的内在逻辑、公检法等机关的种种作为,对管纪涛案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讨论与质疑。
相关内容可以参见笔者就此发表的系列文章:《安徽叶集退休局长:十年冤案遭遇离奇判决》、《安徽叶集退休局长:冤大头,你何来之“重伤”?》、《叶集公安局就是我喂的狗,让他们咬谁就咬谁》、《上访到北京天安门都没有用,最终处理还要经我们》、《管纪涛再次被起诉:是少数领导的意思》。
虽然上述文章对案件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披露与解析,然而,如果要进一步追问下去,还得解释清楚一个问题,这就是缘何管解两家会因此发生冲突?其因缘何在?要回答这一问题,就必须从1998年解性友开始建房谈起。正是解性友家建房,导致了此后管解两家矛盾日积月累、而且逐渐升级,至今双方结怨结仇。可以说,解性友家建房,是导致管纪涛案的直接原因。用管厚林的话来说,这是造成管解两家矛盾、导致管纪涛冤案的导火索。
解性友家房屋占地、面积等基本情况如下:东西向
在管家以及村民们看来,解性友建房存在种种问题:在建房依据上,既违规,又违法;在建房手续上,先上车,后补票;在建房作风上,既霸道,又冷酷。可是,就是这样,解性友的三层楼还是顺利盖起来了:巍然耸立在管家正前方。村民们说,这是农村的一种很不好的做法,农民建房,喜欢建得比别人家高,而且屋脊、出水,喜欢对邻家不利。解性友的做法就是典型。
一、建房依据:既违规,又违法
解性友建房,首先违反叶集地方政府的总体规划。经安徽省、六安市政府批准,1996年叶集的城区建设规划进行调整。将叶集境内的
其次,解性友建房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律师黄伟介绍,原建设部、现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对门朝南的住房门前建设工程有一些规定:冬至日至少要保障先建的住房门窗6小时以上日照。可是,管家1984年建的4间门朝南住房仅东边两间在冬至日阳光约2小时,室内采光、通风等均常年受影响!而且,建设部门还规定,如果后建的工程,实属统一规划和需要,又无法更动,但要经先建的住宅户同意和签字后才能新建工程。如果有权益侵害的行为,要给予一定的赔(补)偿。否则,即使建了也要依法拆除。《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解家建房,明显也违背民法通则的这一规定和要求。
总之,不管是根据叶集地方政府的规定,还是按照民法通则等相关规定,凡是(后)建房屋给其它住房、尤其是先期建筑造成了一定的侵害,应该给予适当的补偿,或者拆除违规违章建筑。管解两家的问题非常明显,管家建房在前(1984年),解家建房在后(1998年);管家是一层的瓦房,解家是
二、建房手续:先上车、后补票
解家建房从一开始就遭到了管家的极力阻挠。因为解家1998年秋起在管家大门的正前方建三层楼,直接影响管家室内采光、门窗日照和通风等。管方多次要求解家在地方政府划出的规划地建二层楼,这样就不会对管家造成太大的负面影响。可是,解家完全漠视管家的意见与建议,依然我行我素,强行在管家门口建起三层楼。管方多次请人作工作,即使当面协商也毫无结果。因管厚林长期工作在外,其妻彭元秀一人在家,管解两家也就常因解家建三层楼严重损害管家一事发生冲突,直至2001年11·4事件的发生。在这种情形之下,解为确保其非法建筑的合法性,补办了国土使用和村镇工程建设许可两证。而且,这两证的颁发时间分别是
可是,这两证上的所署时间明显存在问题。
由此一来,至少有两点存有质疑。其一,时间上的质疑。按照王启发的说法,这证应该是2002年以后才颁发的,可是,为什么这两证的颁发时间却是1999年呢?是谁在其中做了手脚?为何要将时间提前?个中缘由何在?其二,程序上的质疑。解家三层楼对管家造成严重侵害,而且违背地方政府的统一规划,既不符合建设部的相关规定,又不符合民法通则的相关要求,为什么还要给其颁证呢?是谁主刀给解性友颁证?相关责任人是谁?管厚林一再强调,如果管纪涛冤案得不到彻底洗刷,那么,解性友违规违法建房一事,以及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他都将保持进一步申诉的权利!
三、建房作风:既霸道、又冷酷
管厚林平时公务繁忙,村组安排解性友等几户建房一事恰好其在现场。管厚林清楚记得,1998年解性友建房的时候,事先经过村组协商,结果是同时安排6户村民建房。
同日上午给道路西侧的吴怀山、台运成等5户村民安排建房场址。台运成门口有两个问题影响其建房:一是有个
解性友为何有如此牛气敢于得罪这么多邻居,擅自建三层楼?是谁给解性友撑腰,让其如愿以偿盖三层楼?村民的点评或许道出了个中原委:“解八万(解的外号)有钱能买猴上树(指村干部和土地房屋等主管人员)。”无奈的村民气愤慨叹:你看看,这就是解性友违规违法建三层楼欺人太甚的嚣张气焰!
小结:沧桑过后是正道也值得
其实,如果管纪涛没有遭遇这十年冤案,如果解性友不是那么欺人太甚,如果解性友没有将架打到管家,血洗管家,致伤管家三人,如果解性友不将其所谓的“伤”嫁祸于管纪涛,如果解性友能够知耻而后退,如果有关部门能够秉公执法,那么,管解两家这十余年的冤仇或许早已了结!问题在于,这些如果都仅仅是“如果”而已,它们毕竟不是现实,也无法成为现实。所以,才会有这十年也难以化解的冤仇。
事已至今,按照管厚林的说法,那就坦然面对吧!让法律的归法律,让腐败的归腐败,让霸道的归霸道,让人情的归人情!有道是,人间正道是沧桑。如果沧桑过后能够换来正道,那也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