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抗旱,不要添乱


依法抗旱,不要添乱

 

 

宋公明

 

 

西南大旱,举国震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赴现场,胡锦涛总书纪作了重要指示,可见旱情之严重。

 

 

值此抗旱关键时候,全国人民理应同心协力,共度时艰。其中当然也应当包括那些专家精英。现在网上号召网友们为抗旱献计,不知那帮专家精英们在干嘛?平时高谈阔论,头头是道,这时候却不知哪儿去了。温总理到现场,不见他们陪伴左右。网上征集献计,也没见他们开个论证会,搞个头脑风暴什么的,更没见他们拿出什么解决方案。不过也好,省得他们添乱了。

 

 

网友们倒是有不少人献计献策,粗看了一下,有的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有的就根本不着调。这也怪不得网友,本来就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事到临头,谁也不可能拿出好办法来。让网友献计,也许其实明知网友计无所出,只不过是想让大家捐款的委婉说法,不好意思直说罢了。在下认为,还是该干嘛干嘛,干好自己的事就是最好的支持,就不要再添乱了。

 

 

那么抗旱怎么办?依法抗旱就是了。在下这不是说笑话。国家确实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08年汶川地震后,国家于08年底修定了《防震减灾法》,去年中原大旱后,又颁发了《抗旱条例》。这样,凡是遭遇自然灾害,就有法可依了。根据《抗旱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预防和减轻干旱灾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那么旱灾来了,就应当依照《抗旱条例》规定去办,没有必要再瞎出主意乱折腾,现在可不是卖弄聪明的时候。

 

 

什么叫干旱灾害?条例上说,本条例所称干旱灾害,是指由于降水减少、水工程供水不足引起的用水短缺,并对生活、生产和生态造成危害的事件。那么西南五省所出现的旱灾应当是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吧?

 

条例又说,干旱灾害按照区域耕地和作物受旱的面积与程度以及因干旱导致饮水困难人口的数量,分为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四级。

 

那么目前西南的干旱达到什么等级了?媒体上的形容词,已经用了严重二字,不知是不是已经达到了三级?也不知道这个干旱等级由谁来认定和宣布?

 

条例规定,县以上人民政府都要编制抗旱防灾预案。发生轻度干旱和中度干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按照抗旱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发生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应当启动国家防汛抗旱预案,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防汛抗旱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如果已达到严重干旱等级,那么应当由国家防总启动国家级预案。也不知启动了没有?如果启动了,就照此办理好了。事情再紧急,也要依法有序进行才对。如果没有启动,皇帝不急急死太监,又有什么用呢?

 

条例规定,如果发生特大干旱,严重危及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宣布本辖区内的相关行政区域进入紧急抗旱期,并及时报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好像现在还没有哪个地方进入紧急状态,是不是干旱程度并没有达到特大的等级?人家不急,咱们也是干着急不是?

 

 

所以,在旱情的等级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又不了解抗旱条例的有关规定,瞎出主意有什么用呢?哪还不添乱?

 

 

既然有法,就该依法办事,就该责任落实到人。不能总理到现场,各级责任人反倒在家里躲清闲,专家精英反倒在一边偷着乐。如果有法不依,渎职失职,或者违法行事,那该谁的责任谁负责。不是说现在是法制社会吗?有法就要必依,违法就该必究。明明有《抗旱条例》,可是不肯依法办事,眼看着抗旱工作乱作一团,老人幼童都去取水渡命,村长哭求村民外打工,抗旱预案不知何在,组织领导不知何在,这是谁的责任?

 

 

20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