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名全球”的“力拓案”于3月22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审。据报道,在当日庭审中,指控显示胡士泰、刘才魁、葛民强、王勇等四人共涉嫌收受贿赂合计8918万元(人民币)。其中,胡士泰涉嫌收受贿赂646万余元,葛民强涉嫌收受贿赂约694万余元,刘才魁涉嫌收受贿赂378万余元,王勇涉嫌收受贿赂7500万余元。胡士泰、葛民强、刘才魁均基本承认被指控受贿金额,只有王勇对指控内容表示强烈异议。王勇异议的是知名民营钢企山东日照钢铁原实际控制人杜双华此前提供的证词显示曾给王勇900万美元“好处费”,而王勇辩称900万美元属于借款。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庭审传出的一则信息:“行贿方多为中小型民营钢铁企业、贸易公司,也不乏山东日照钢铁等知名民营钢铁企业。”
为什么多为民营钢铁企业向胡士泰等人行贿,而不是大型国有钢铁企业向胡士泰等人行贿呢?原因就是中国的铁矿石进口权掌握在16家大型国有钢铁企业手中。中小钢铁企业特别是民营钢铁企业过去一直只能从大型钢铁企业手中以“几乎是长期协议价2倍的市场价获得二手乃至三手的铁矿石”。这些中小民营钢铁企业为了获得更多铁矿石进口配额,降低生产成本抑或是赚取利润,便采取了给胡士泰等人行贿的手段。胡士泰等人也充分地利用了中国钢铁业内部的混乱局面与中国钢铁业进行博弈,并使中国钢铁业整体在博弈中损失惨重。
民营钢铁企业行贿胡士泰等人故然罪责难逃,可民营钢铁企业为什么会行贿胡士泰等人这个问题更值得深思。目前,中国钢铁业与全球三大铁矿石巨头的博弈还在持续,要想中国钢铁业在博弈中不先乱阵脚,最终占据主动,恐怕只能采取“先安内”的政策。但如何“先安内”?很多人提到了“行业整合”的策略,可是“行业整合”十有八九是“国进民退”。若按这个路径来走,不仅过去和现在的利益格局安排对民营钢铁企业是不公平的,未来格局的走向依然将是对民营钢铁企业不公平的。为什么不公平的事总是要落在弱势的民营钢铁企业头上呢?这显然是一个沉重的问题。
力拓案:行贿胡士泰等人,为何多为民营钢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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