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裸检”,谁给你侵犯别人隐私的权力?


  新华网福州报道:福州市第二医院在今年的高考招生体检中,让部分男生集体“脱光”检查,引发了隐私权保护的争议。当事医院在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院方是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高招体检,对于学生感到的尴尬,医院已经改进工作方法,日后还要加强人文关怀服务。

  名词解释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针对学生集体裸检的事实,笔者认为应从几个方面来看:

  首先,对于学生本身来说,自己的隐私被践踏或者说自己没有维护自己合法权力的意识,这一方面是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另一方面,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地方,对于学生法律方面的教育缺失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实际上,这种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现象,源自无数次维护的高成本,源自无数次维护的无效,乃至维护所换来的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这样的事实或许在如今的社会上会很多很多。

  其次,综观每年高考的空前盛况,经常会听说一些比如运用各种手段现场作弊、不惜重金提前获取试题之类的事件,而至于让考生集体脱掉衣服进行“裸检”的事情还是头一遭。发生这样的事情,从深层次的觉度上说明我们的教育改革真的是任重道远。

  再次,高考要体检,考上大学以后,也要体检,这么多繁琐的体检究竟是为学生本人着想,还是为“钱袋子”着想。高考前体检的目的到底是什么?难道只是为过那张体检表的关吗?福州市无聊的“全裸”体检又向世人展示了怎样的一种高考乱像呢?

  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个人隐私权受法律保护。而“集体裸检”事件的暴露,究竟是谁给你侵犯别人隐私的权力呢?毫不讳言地说,这正是法律执行体系和执行力度的缺失。正如前面所述“这种不正常的现象频发,源自无数次维护的高成本,源自无数次维护的无效,乃至维护所换来的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