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纲要的意见
孙津
从《纲要》的征求意见稿来看,此次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违背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思改革、力图保守,处处体现出维护教育部自身权力和利益的倾向。现就体制改革的问题建议如下。
1、《纲要》说的“政校分开管办分离”不明确。这里的“政”和“管”不应只局限学校内部,应该指政府。主要理由在于,教育事业的管理原则既不能采取计划体制,也不能实行市场导向,只能是学校独立负责。但是,现在的情况恰恰是官本位的计划体制、以及保护个人主义和个人私利的市场导向双管齐下,其突出的结果,就是教师谋做官、以及各种违背教育规律的所谓“教育GDP考核”。因此,建议明确提出教育部职能转变。首先,撤销教育部(在国务院设置教育小组即可),地方保留教委。其次,明确中央教育部门的职能为政治导向、发展规划、政策监督、组织协调,地方教委的职能大致也如此,但可以根据情况不管大学。第三,由社会独立的有资质组织或机构具体监管教育,学校则实行董事会制度。第四,中共对学校实施政治领导,其驻校的党组织作为派出机构隶属政府教育部门。
2、应明确废止学校职务的行政级别、以及学校各级负责人或领导的行政级别。
3、不宜再提办校要适应社会需求,因为这是一个本末倒置的口号。事实上,无论知识积累、创新和延续,还是技术发明和应用,甚至道德取向都是学校引导社会。学校和社会是互为需要,学校的质量主要靠学校之间的竞争,质量高的自然就会是社会需求大的,因此尤其要反对随着所谓社会需求任意更改办学方向和教学内容。
4、学校“以学生为主体”的提法也是错误的,因为学生永远是教育和培养的对象。因此,建议改为“以教师为主导、师生互为主体”。
5、现行学历等级的区分不符合教育规律和发展需要。建议第一,极大地扩大职业教育,同时提升职业教育的学历,废止本科和专科的区分。具体做法可采取全日制高校、职业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统一大学学历的资格,都颁发学士学位,但可分为“学术”和“职业”两类学历。第二,硕士学位改为准备学位,即不作为一级实用的学位,只作为报考博士时的资格。相应地,硕士改为两年制(有的学科可一年半)。第三,大大压缩博士招生数量,比如压缩一半。第四,废止所有形式和级别的在职读学位(广播电视大学以及不发学历的函授、培训等教育形式除外)。
6、不宜再提中小学生“减负”,因为学习不存在负担问题。建议改为正面说中小学要严格执行学业数量和强度的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