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第五卷第一部分(八)
第一章:价值(8)
5,价值的量的稳定性
在同一个价值周期中,价值的量的稳定性,也叫做“价值的定量性”。是价值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属性。
之所以说它非常重要,是因为,价值的量的稳定性,和价格的量的不稳定性,一个构成了我们人类经济活动的物质基础,而另一个则是人类经济活动的动力,二者结合在一起,则构成了我们经济社会的全部。二者的和谐,产生的是我们经济的繁荣,而二者的混淆,却正是人类社会现在十分恐惧的经济危机的原因。
这里,出现一个问题:“价值的量的稳定性”,与“价格的量的不稳定性”,怎么会发生混淆呢?
其实,这里的“混淆”,指的不是这二者真的混淆在了一起,而是指我们人类将我们对它们两者的认识混淆在了一起。最直接的一个例子,就是人类现在普遍认同的一个所谓“价值规律”:价格总是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在下一节里,我们大家将讨论“价值的计量单位与度量方法”,讨论完之后,大家就会明白,同一个商品,它的“价格”和“价值”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东西。“价格(量)”总是围绕着同一个“价值(量)”上下波动,这是价值与价格在交换过程中的一个常态,而使价格(量)围绕同一个价值(量)上下波动的原因,并不是价值,而是“交换”本身。价格之所以要围绕同一个价值量上下波动,是因为,它就只是为了实现这个价值量的交换而存在的,因此它的任何升降都必须而且只能针对同一个价值量而言。这就造成了“价格(量)总是围绕着价值(量)上下波动”的假象。人们并因此认为“价值”和“价格”是亲戚,使用着同一个计量单位:货币单位。其实,它们各自的度量单位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在量上相互之间只有关联,却没有可比性。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下一节中再集中论述。
因此, 我们对“价值的量的稳定性”和“价格的量的不稳定性”这两个概念的了解和把握,就显得十分重要。而关于“价格”及“价格的量的不稳定性”的具体成因,我们在后面第三章“关于货币和价格”里再与大家一起探讨。
现在,我们首先对“价值的量的稳定性”作一个具体的了解。
要特别提醒的是,大家一定要注意,“价值的量的稳定性”有一个前提条件:在同一个价值周期中。因为,在不同的价值周期中,同一个事物,它所具有的价值,有可能因为生命对它的需求的不同而不同,进而使同一个事物在不同价值周期中的价值种类和价值量缺乏可比性。
我们仍然通过实例分析入手:
两个人,各自带着足够的水,徒步穿越一个大沙漠。
当他们走到沙漠中央的时候,发生了一个令人沮丧的意外:他们带去的水泼了,只剩下一瓶。
这一瓶水,只够他们两人中的一人勉强保住生命,爬出沙漠。如果分成两半共享,那么他们两个人都将渴死在沙漠里。
这时,其中的一个人说,我比你有钱。我出去后,我把我所有的财产都给你,现在你把这瓶水给我吧。
另一个人没有答应。因为,一旦他给出了水,也就等于他放弃了自己的生命。而没有生命,那么任何财产对他都毫无价值了。
在这个事例里,我们看到,一瓶水,它的价值量就是“只足够维持一个人从沙漠中央勉强保住生命,爬出沙漠。”虽然,在进入沙漠前,它的价格只值大约人民币5-8元,而在现在,它却值另外那个富有的人的全部身家,但是,它“只足够维持一个人从沙漠中央勉强保住生命,爬出沙漠”的这个价值量,并没有因为值的钱多了而发生改变。
因此,我们看到,在同一个价值周期中,价格的量的变化,不会影响到价值的量。这就是“价值的量的稳定性定律”。简称“价值第一定律”。
在上面所举的例子中,我们先规定了“这一瓶水,只够他们两人中的一人勉强保住生命,爬出沙漠”。也就是说,我们是事先将一瓶水的价值量固定下来之后才进行分析的。其实,原本我们还可以有更直接的方法,比如,先直接给出一个商品的“价值的定量”,然后在来看它的价格对它的影响。比如,一斤米。它的价值量是“一斤”。五年前,一斤同样的米的价格是八毛五人民币,而现在,一斤同样的米的价格已经上升到1.65元人民币。可无论是八毛五人民币,还是1.65元人民币,米的价值“一斤”发生了任何变化了吗?没有。
在这里,我们之所以不直接使用“一斤米”这样的说法,是因为,我们要到下一节才谈论到价值的度量单位,现在在这里就使用,容易造成大家的困惑。但是,无论我们用哪一种方式来表达价值的量,都不会改变“价值的量的稳定性第一定律”这个事实。
那么,同一个事物,什么会改变它的价值的量呢?只有生命的需求。
我们再看多一个例子:
同样是我们上面所举的沙漠和水的例子。在这个例子中,是不是需求量的变化能影响并导致这一壶水的价值量的变化呢?
我们说,价值是由生命对事物的需求产生的。一般情况下,事物的价值量,和生命对它的需求量相等。因此,生命对事物的需求量越大,事物的价值量就应该相应越大。
比如,这两个人,假设正常情况下,他们穿过沙漠,每个人的水需求是半瓶,而他们各自都保护好了自己的水,那么,可以肯定,每个人各自所带的水的价值,就是半瓶。因为各自的另外半瓶,他们在沙漠中是不需要喝的。
但是,由于其中一个人失去了自己所带的水,而必须分享另一个人的水,于是,另一个人手中的水的价值,就由半瓶,上升到一瓶。因为他们两人每人的需求量是半瓶。
又但是,如果,正如我们在上面举例是所规定的那样,“这一瓶水,只够他们两人中的一人勉强保住生命,爬出沙漠”,也就是说,现在,每个人的水需求量不是半瓶,而是一瓶。那么,当两个人的手中只剩下这一瓶水的时候,这瓶水的价值量“一瓶”会不会因为“需求”量的翻倍而同时翻倍为“两瓶”呢?
这取决于一点:他们能不能象变魔术一样地,突然将手中的“一瓶水”变成“两瓶水”,而且每瓶的水量都与原来一样多呢?答案是:不能。
因此,翻倍的需求量,也不可能将这瓶水的价值量同时翻倍。
原因在于,在这里有一个一定不能忽视的前提条件,那就是,任何单个的事物,都具有自身特定的物理量的上限。无穷大的事物,在宇宙中可能有,比如宇宙的尺寸本身。但论到具体事物,无穷大的毕竟不多。因此,一个事物本身的物理量的大小,规定了它所能承载的价值量的最大值。也就是说:
价值是由生命对事物的需求产生的。因此,
1,在同一个价值周期中,在一个事物所具有的物理量能实现的价值量的最大限度内,事物的价值量,和生命对它的需求量相等。简单说,即:对事物的需求量,就是事物的价值量。
2,在同一个量度单位下,一个事物所能具有的价值量的最大量,等同于它自身所具有的相同度量单位的物理量的最大量。
3,当生命对事物的需求量大于事物本身具有的最大物理量时,事物所能具有的最大价值量只能与事物本身的最大物理量相等,不会再随需求的增加而增大。
我们将这一个结论命名为“价值的量的稳定性第二定律”。简称“价值第二定律”。
下面这个例子就充分说明了“第二定律”的正确性:
我做一个样板,需要0.3码布料。
但是,卖布商所能接受的最小散剪数量是1码,23元/码。
如果我只买0.3码,他也可以剪给我,但是价钱照收23元。因此,我只好买了1码。
在这个例子中,我的需求量只有0.3码,即使我最终买了1码,在我完成我的样板的时候,对我有用的,只有0.3码,就是说,无论我买一码,出23元,还是买0.3码,出6.9元,(如果卖布商愿意),这1码布料也只有0.3码能实现它的价值,而多余的0.7码在“我做样板”这个价值周期中是无用的,我并不需要它们,因此它们是无价值的。虽然我付出了比应该付出的价格6.9元要多许多的钱(23元),但是这并不会对这1码布料的“0.3码”这个价值量产生任何影响。
可是,反过来:
我做2个样板,需要2码布料。
但是,卖布商手中所有的这种布料只有1码,23元/码。
我就是给他1000元,他现在手中也只有这1码,不可能因为我给他多钱,他就马上能变出另外一码布料给我。因此,我只好花23元买了这1码布料,并只做了1个样板,不能做出2个。
最后,在这个章节中,我们不止一次涉及到这样一个概念:价值的量。可是,我们该如何来度量价值的量呢?在下面一节,《价值的计量单位与度量方法》中,我们就与大家一起来思考一下,什么是价值的计量单位,以及如何来度量价值的量。
200811110003初稿
200811292326第一次修改
200911040042第二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