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的“黑马”——评“陶然居”官网被黑(兼评毒瘾问题)


     

    (QQ截图-3月4日14点43分时刻数据——腾讯网随文调查显示,约6成网友反对)

   如果要是普通百姓,发表如此荒谬之言论,也就罢了,偏偏语出一位全国政协委员口中,遭此厄运,也只能怪自己了。

    就算这位政协委员的提议再有理由,但是,其弊始终是大于利的。

    第一,全国有多少家网吧?其从业者又有多少人?网吧关了,谁来养活这些人?

    第二,这么多家网吧的“关系人”又有多少人?税收、电脑制造业、服务业、网络游戏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信息产业、影视业……多老了去了。网吧关了,会给这些“关系人”带来多大的损失?

    第三,网吧是时代发展到信息社会的产物。因为电脑的出现和普及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生活,从一个很小的细节上就可以体现出来。比如现在我写文章,需要查阅相关参考资料,要是在以前,肯定得逛书店,跑图书馆了。但是现在,只要我在“搜索栏”里打几个字,就会有相对无数条的信息从电脑里跳了出来,省了时间是小事情,关键是内容得到了扩充,而且在综合各家观点的基础之上,离谬误是越来越远了。

    与其说是关网吧,还不如说是逆时代发展潮流而动!

      如此不负责任之言论,怎能从一个全国政协委员口中而出?背后究竟有何寓意?是否真的该“下课”了?

   ……

   一连串的问题,笔者自己是找不到答案了。

    ——

    正义的“黑马”——顶一个!!!

   (续)——网吧之祸谁之过?

    网吧只不过是一个经营场所,而且国家三令五申,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公共网吧场所。

    但是,现实情况表明,这条禁令着实执行起来很困难的。

   ——开网吧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因其运营前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比如购置电脑,租用场地,招聘服务人员、电脑维修技术人员等。而且在营业后,按规定缴纳如营业税、卫生费等各种费用。其收入合法,理应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而且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公共网吧场所,本身就很有争议,因为未成年人是有监护人的,通常情况下也就是他们的父母了,自己的孩子自己管不了,难道让网吧的工作人员将其遣送回家吗?人家没那个义务。难道让警察叔叔开着“110”把他们送回家吗?好像也是不可能的。

    对于网吧营业主而言,只要花钱去网吧里消费(上网)的,不论年龄大小,通通都是上帝,因为他们挣的就是这份辛苦钱。所以不要寄希望于“网吧拒载”了。因此于情理不通。

    至于法理呢?就个人所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体系中目前尚无一条法律明令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公共网吧场所”。因而于法无据,也是说不过去的了。

     那么,因何会有此禁令的窘境呢?

     ——第一,网络作为历史跨入信息时代的产物,而其尚未发育成熟,因此里边内容鱼龙混杂,至于其中的一些糟粕,的确是影响到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如所谓的“黄色信息”,但是这些所谓的“黄色信息”真的是所谓的“黄毒”吗?一经染上就终身无法治愈了吗?

     ——据个人所知,美国哈佛大学每年放假前夕,都会有很多的人在操场上进行“裸奔”的,真可谓是“男男女女齐上阵”了……

   第二,网络的另一个特征就是所谓的虚拟的空间,有很多人在其中的活动是以虚拟的身份进行的,因而潜伏着“欺诈”。

    ——诚然如此,但是现实生活中难道一点“欺诈”都没有了吗?

   第三,由于上网成瘾所导致的“网瘾青少年问题”,着实让很多“爱心人士”痛心疾首。

   ——诚然如此,但是“吸食毒品成瘾”都可以通过科学的手段进行戒除,难道戒“网瘾”比戒“毒瘾”还难吗?

    ——顺便提一句,关于“毒品问题”的釜底抽薪之策——建议国家敞开供应任何毒品,而且异常廉价,甚至是免费赠送,但前提是要经过“精美的包装”,然后在外包装上贴一个异常醒目的标签——“吸必死”(英文名也起好了——“Sibisy"(SBS))。

    ——谁要是想早死,只管吸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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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要对自己负责,其实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