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公司的股利政策思考


在非完美的市场中,当公司管理者与投资者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管理者会利用股利政策来传递有关公司未来前景的信息。股利政策有的是以现金的方式,有的是以股份的方式。当管理当局对企业未来前景看好时,他们可能不仅仅是对外宣布好消息,还会通过提高股利来证实此消息。如果公司以往的股利支付稳定,那么一旦增加股利,投资者就会认为公司管理当局对企业未来看好。换言之,公司提高股利支付水平意味着管理者对公司未来能够保持较高的利润水平支持较高的股利充满信心即股利增加表明公司盈利能力的增长。因此,可以强化创投公司的基金募集能力。

 

公司制的创投公司,一定要注意提取一定的盈余公积(除了法定的外)。否则,A项目成功退出了,B项目也有可能会失利。所以要预防不测事件。若出现的时候就可以从盈余公积金里面拿出一部分补偿以前的亏算和派发合适的股利给公司股东。这就叫“未雨绸缪”。换句话说,就是不要一下子把赚来的钱一次全部分配完。这才是可持续发展。依靠股利维持生活的投资者都乐于获得所投资企业发放稳定的股利,反对企业留存较多的利润。而大多数创投业者并不认为股利是最大的收益。他们的重点是放在公司市场价值上。

 

创投投资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润。而企业由股东和创投经理两部分组成。企业要制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创投经理嘉奖、分红、晋升政策。究竟向股东分配的股利和留存利润的比例是怎么样的。给员工嘉奖分红晋升的政策是怎样的。则要看企业具体情况。动态管理可以提高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水平。

 

现在,在创投公司的董事会上,时常有小股东不满盈余分配议案中将公司盈余以股票分红的形式分配给创投经理,却以现金的形式分配给股东的现象,认为本身的权益受到损害。然而,创投公司的管理高管往往以创投经理分红制度能够激励公司后续的经营绩效,为股东创造更高的价值作为理由。的确如此,创投经理与股东若存在盈余分配不对称现象时,创投经理分红产生的激励效果也会较差,所以管理者应在股权与现金之间的发放取得平衡。

 

附录:检查未分配利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可供分配的利润在提取完盈余公积后,还有可能向股东分配红利,在做完所有的利润分配后,如果还有剩余,则称之为未分配利润,就是没有分配出去的利润,这时候将之转入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作为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最后余下的钱,是企业的所有活动产生的经济效果。企业办到最后,都要体现到“未分配利润”下来。未分配利润包涵了历年的未分配利润,也叫滚存利润,所以这个指标通常要大于每股收益。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年终结算时,当年所实现的利润与已分配利润调整的结果,其计算可以用下列公式表示: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上年累计未分配利润+(本年全年实现净利润—本年已分配利润)

 

本年已分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任意公积金+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因此,查账人员应按上述公式检查其数额的正确性,进而对实现利润和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检查。

 (注:也有的企业要提取风险准备金、提供员工奖励基金,剩余的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税后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