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不拿起法律的武器?


  对于证监会工作人员李莉涉嫌内幕交易的报道,如今是越来越让人迷糊了,事情非但没有越辩越明、越澄越清,反而是越澄越不清了。

  但有一点可以想见,那些报道和主编有关文章的媒体人士、罕见的集体以辞职相抗议,恐怕就说明了事情并不那么简单,尽管相关的媒体,由于种种原因,不得不道歉(事实上,此前该媒体前主编的离奇辞职就已经让人或多或少的知道了该媒体处境的尴尬),但其几乎所有的主创人员一致的辞职,至少说明了此事对他们的震动非常之大,否则的话也不至于会采取如此激烈的反映(尽管自主编始即声称此道歉并非杂志社所为,而是其上级主管部门所为,但如果仅仅只是这样的话,应该不至于引起如此大的反响)。

  证监会到底做得怎样,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特别是广大的中小投资者心里自有一本账,而不是证监会自己说什么样就是什么样的。何况这样的报道,本不应该证监会自己出面澄清,而应该是有一个无利益关联的第三介入进行调查才是。

  但有一点让人不解的是,既然按照证监会的说法,报道是“失实”,而有关媒体也已经公开的“道歉”,那报道所涉及的当事人、甚至机构,比如中国证监会,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去到法院告媒体,特别是相关文章的作者。而这才是一个法制社会应有的正常之举。可惜的是,我们却看不到他们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实在让人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