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五官员被捕说明了啥?


药监局五官员被捕说明了啥?

 

自任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卫良等6名官员被双规后,已有5人被批捕,1人被停职在家静等审查结果。(18日羊城晚报)

http://www.ycwb.com/ePaper/ycwb/html/2010-04/18/content_803719.htm

人们很难轻易忘记,就在三年前,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因为犯受贿罪而被处以极刑,当时无论是在官场,还是在社会各界都产生了巨大的震动。所谓前车之覆,后车之鉴,郑筱萸的下场无疑敲响了让人振聋发聩的警钟,理应对广大官员以极大的震慑,尤其是他昔日的同僚更是如此。然而,仅仅事隔三年,药监局又有多位官员犯了同样的“错误”。

这些官员何以无视郑筱萸的教训?是反腐败之拳打得还不够重吗?是反腐倡廉的教育不够多吗?显然都不是。在利益的诱惑面前,总会有少数官员产生权力寻租的冲动,而他们之所以怀着侥幸心理前腐后继,铤而走险,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就是制度的缺陷,权力没有置于阳光之下,缺少有效监督。要不是药企举报,也许他们还会继续潜伏。

类似药监局多位官员落马的窝案并不少见,前任倒下后任继续腐败甚至贪腐“三连贯”的情况也有,以权谋私俨然成为一种不正常,不腐败反而变得反常,正如敛财2200万的甘肃省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李人志受审时,其“贪内助”解亚玲在法庭上语出惊人:“他当那么大的官,别人送也很正常”,可见,利益寻租是权力的一种本能,一旦失去掣肘和监督,权力必然滋生腐败。

因而,反腐败不但要重拳出击,让贪官们倾家荡产甚至性命不保,但更重要的是制度完善,不能仅仅满足于通过举报、拔出萝卜带出泥的途径查处腐败,而必须依靠常态的制度制约。比如近年来呼声一直很高涨的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不应依旧犹抱琵琶,要让官员财产晒在太阳下,让其贪腐行为无处可藏;再比如纪检监察部门不宜“不告不理”,而应当对官员的权力运作实施动态的跟踪监督,令其时时有所顾忌,等等。

国家药监局腐败窝案的查处,无疑再次提示我们,遏制官场腐败,我们要做的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