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香失恋人
文字:凌霜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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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分歧到最后,周凯朝我吼:一百块和一千块的鞋子可能会有质量上的区别,但一千块和一万块的鞋子质量上没有区别的!你知不知道为了满足你这样的女人对鞋子的疯狂得有多少蟒蛇会被无情的屠杀?!我要和你这样残忍的女人分手!
这句话是从周凯嘴里说出来的。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为了一双鞋子他要跟我分手,这理由也太差了一点吧?没错,这是一双要花掉我八千块的凉鞋有点奢侈,但我向来都是自己付账的呀。好吧,就算这是一双蛇皮凉鞋触及了他周凯身为环保人士的底线,但是我即使不买下它,那条蛇也已经死了,在我脚上美丽是它最后的荣耀,难道我不买它让它被穿在别的女人脚上那条蛇就能复活么?时尚与环保,原本便是相悖而行的两件事,谁让他的女友我是不折不扣的物质时尚女?他周凯犯得着当着导购小姐的面在人家富丽堂皇的专卖店里就跟我吹胡子瞪眼地大吵?最后还这样不给面子地丢下一句分开后扬长而去?就算他一直就已经想跟我分手,就算他完全没有什么绅士风度女士优先的概念,他也应该知道不管男人分手的愿望有多么迫切,说出分开这两个字的权利也一定要留给女人吧?
周凯先生不这样想,他对我吼完,夺门而去。
我瞪着眼睛看周先生的背影左转右拐地消失在街上,丫大步流星就是没回头看我一眼的意思,我算是明白了,分手之心这厮早就有了,今天这双鞋子只不过是随便找来的理由。如果他仍在意我,那会走得这样休闲,明明就是如卸千斤的得意小样儿!
恋爱两年,他自认识我始便知我赚钱的所有目的都只为了我所热爱的那些奢侈衣饰,才不会管他环保还是不环保。他说过如果不能改变我便会接受我,只是我没想到他改变不了我便要离开我。而事实上,这些都不是理由。男人在不爱了的时候,一双鞋子也会是分手的借口。
小姐,这双鞋子,还要不要包起来?导购小姐小心翼翼地过来问。我慢慢地转身,使劲儿地将怒火咽下去,扯出一个笑容:要。
说分手的男人可以不要,但美丽的鞋子不能不要,说不定我还可以穿着它,遇上另一个肯买蛇皮凉鞋给我穿的男人。
2
我踩着新买的蛇皮凉鞋回家,扭着屁股走上楼。往常一起上楼的时候,周凯走在我的后面,每次都会色咪咪地拍我的屁股:嘿嘿,想不到你这个瘦子也能有这样有肉的屁股。
情侣间的色情是情色,最初是脱离了恶心成为情趣,到现今成为回忆,则是美好。
楼梯的灯一盏一盏地被我的华丽新鞋子踩亮,这寂寞,真是华丽无比。
还没到七楼,便听见楼上有声音,难道是周凯回来么?我顾不得脚上穿着是高跟鞋子,快步地跑上去:周凯……
当然不是周凯,是我的隔壁似乎有新邻居搬来了,正满头大汗地整理家具呢,一个纸箱倒在门边,几件颜色娇艳的Bra正暧昧的探头探脑。我的男邻居满面尴尬地把那个纸箱捡进去,脸红红的。倒是我,眼里是见惯不怪的了然。
好不容易开门进了屋,周凯的外套还在沙发上,电脑旁边是他喝剩的可乐,他的浴巾横在洗衣机里嘲笑我被这个男人侵占得多么彻底,却不知道他居然要跟我分手并且已经甩了我!
我反反复复地收拾着满是周凯的痕迹的房间,直到泪如雨下。
我安慰自己说,女人被甩后不哭,那不成怪物了吗?
与周凯分手之后我更多地呆在了家里。除了到楼下的邮局里去寄包裹顺便从超市里买点吃的,我什么地方也不去,那双华丽的蛇皮凉鞋幽幽地在鞋柜角落幽怨着。
3
有刚失恋的女人吗?
有。
多少钱?
一千块。
有点贵。
她都已经失恋了,这点钱算什么。
好。我要了。
以上为我的网络对话。不要误会。我卖的是商品。我把自己的好几套内衣都挂上是网店的窗口:失恋的女人新上架。
作为一个标准的宅女,我的收入来自于一个运行很不错的信息论坛的广告分红和两家网店,一家卖我的旧衣物,一家卖我用新的品牌内衣和别人换来的旧Bra。我的二手衣物店连成本价都赚不回来,但卖别人的旧bra的生意虽然不多,但却只赚不赔。这世上就是有一些爱好特殊的人,他们会花一笔绝对不值得的价钱去买一件别人穿的Bra,只为那上面残留的味道。周凯说:那些买旧Bra的人都是怪人。我当时同意了周凯的说法。而在他离开后,我迷恋周留下的旧衣物上的味道。我终于了解为什么卖别人穿过的旧Bra的网店会赚钱,因为如果此时有谁说可以卖一件有周凯的味道的内衣给我,我也会啥也不说就花大价钱买下来的。我也成了怪人。
今天我发现了,我新搬来的邻居也是一个怪人,他愿意花一千块买一件一个刚刚失恋的女人穿过的内衣。我站在邮局的柜台前,犹豫着我是应该直接去敲他的门给他呢还是花这冤枉钱寄给他。
这样想的时候,我的脑子里出现了他拿着我的34C紫色蕾丝闭着眼睛痴迷地嗅的样子,极香艳。我放弃了自己直接送货的念头。
4
周凯真的彻底消失了。电话停机,房子退租。我只不过奢侈了一点,不够环保了一点,真有这样可恨么?
今天一早,周凯留下的浴巾不见了!我气急败坏地在阳台上乱翻,引得我的邻居很好心地问:怎么了?
我转眼望他,却眼尖地发现了一抹淡蓝色!然后,我以最快的速度把我的邻居的门擂得震天响:开门!你给我开门!
门开了,我飞扑到阳台捡起地上的浴巾:你这人,怎么这样坏呢,就是风把我的浴巾吹到你这你也不能用它来垫狗窝呀!
我的邻居,一个高大的肌肉男,他在我的盛怒下慌张地解释,说什么这只小狗很可怜,他的朋友捡它回来时就已经双目失明,一直以来都喜欢捡它回来的人身上的气味有关的东西,可能我这条浴巾的味道比较相似,所以它才拿来做窝的。
他解释着的时候,那条刚才被我抽起浴巾甩在地上的小狗匍匐着靠近了我,用鼻子不断地在我拖鞋上嗅呀嗅。
它好像也喜欢你的味道。
这男人非常大胆,他竟然也闭着眼睛,像只小狗一样凑过来,在我的胸前闻呀闻:你身上的味道也很特别。像一个失恋的女人的味道。
若我与他是恋人,此刻的动作必定会引发我的春意萌动,可是,他于我而言,只是一个陌生人,我给他一个耳光很正常,趁他被打到呆滞不知是应该发怒还是道歉,我说:作为你非礼我的惩罚,小狗以后就跟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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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这只狗并非我是一个多么有爱心的人。而是因为,浴巾是周凯的,我穿的拖鞋也是周凯的,我固执地认为最初捡 它的人是周凯,所以它认得周凯的气味。依周凯那种见小动物遇难像见公主遇难般求助的性子,这种可能性很高。
我把浴巾和小狗的的照片放到网站里,配的文字是:你留下的浴巾脏了,可我不舍得洗,因为上面有你的味道。你捡回来的这只小狗它看不见,它像我一样贪恋你的味道。我们都要寻找你。可你在哪里呢?
我每日更新照片和文字,内容大同小异,说我正在学习成为一个环保主义者,说为了你能回来,我什么都可以改变。借着我在论坛里的掌坛人实力,不看僧面也有佛面在,我的人狗失恋贴大红大紫,跟贴的网友们大有帮我揪出周凯这个一走了之的负心男来碎尸万段的架势。
我很认真地看回帖,我盯紧周凯的ID,希望他会出现。其实我也是知道的,这样的坚持,简直已经有点莫名其妙,一个男人的心已经离开,别说我不可能一时半会就像他那样成为一个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者,就是要我放弃我那些几乎是与生俱来的购物欲望都尚需要时日。有个ID留言说:他若不爱你,你就是为他变成花变成树,他都不会感动。
我气得要死,到论坛后台查他的IP地址,绿荷区C座七楼B。
我自己的地址是绿荷区C座七楼A。他是我的邻居。
他认识我?还是他并不认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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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肯定认识他。他叫何城。是一个喜欢失恋的女人的气味的怪物,每日朝九晚五去上班,下班后便会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按我的门铃:我今天买了葡萄,你要不要吃?
只是他的表现,并不似仅仅只送水果给我吃,而是,似乎贪恋着我屋里的某一种味道。
我让他进门,却并不理他,继续在电脑前忙忙碌碌。他像那只看不见的小狗一样东闻闻西嗅嗅,很享受的样子。我疑心他已经知道我就是那个卖失恋的女人Bra给他的人。他闭着眼睛在离我一厘米的地方深深地吸气的样子,很勾人心弦。
何城约我去溜狗,结果我抱着狗进了商场,把卡涮得吱吱作响。何城一声不吭,换做周凯,肯定会大声嚷嚷指责我奢侈,浪费,不环保。
我问何城:想做我的男友吗?
他低头看看手里帮我提的大大小小购物袋,没作声。
男人已经进化得这样现实,我只好接着说:我购物从来不用男人刷卡。
这一晚上,何城凑过来闻着闻着,自然而然就吻到了一起,然后再吻到了床上。何城的表现勇猛无比,我使劲地叫,他却闭着眼睛,伸手捂着我的嘴:吁,不要说话。
他不喜欢女人叫床。或者说,令他勇猛的不是我的叫床声,而是,我身上的气味令他激狂不已。
我喜欢床上狂野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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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如果何城是为了我狂野而非为了我身上的气味而狂野的话,我可能会很快地忘记周凯的味道而记住他的味道。
然而不是。每一次,何城像一只沉默的狮子,他拒绝张开眼睛看我,他拒绝听见我的声音,他在绝对的静默里,深深地闻着我身上对他而言也许是很特别的气味,强烈地冲撞着,有时候我会疑心他想吃掉我,或者他正在捕捉一时什么东西,所以才显得那样狂野而饥渴。
在一起又一次地猜度何城的想法的过程中,我终于在他的狂野里慢慢地冷却掉。一点一点的,灵魂仿佛抽身而退,看到一个男人为是为我,而是为了我身上的某种气味而狂野。
周凯说得没错,和怪人打交道多了,总会遇上怪人的。
我终于明白,周凯之所以那样决绝地抛弃与我两年的感情所为几何。他谨慎热情,视保护野生动物为毕生的志愿,我呢,自小不缺衣食,认为世上所有东西皆可为我服务,我迷恋奢侈衣饰,不管是皮草还是蟒蛇皮鞋,我不能摆脱它们的诱惑。我可以闻着皮草的气味就兴奋莫名,而周凯则会伤心愤慨。
这样的恋人,怎会长久?
而我与何城,想必亦不会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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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城很迷恋我。更准确一点说,他迷恋的不是我这个人,而是,我身上的气味。他深深地吻我,紧紧地闭着眼睛。就像我准备和他上床之前,抱着周凯的旧睡衣深深地呼吸是一样的神情。
我顺着何城留言的ID,寻着了他的博客,知道了他的故事,他的前女友离开了他,他不舍得丢弃她的内衣,深深地迷恋她留存的气味。何城这样写:如果我愿意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那么,必定是因为她身上有着同样的味道。我终于知道,他留言的那句话,也在说他自己。
而我,我和他在一起又是为着什么呢?为着他收养着一只曾经被周凯救治过的流浪盲狗吗?还是为着在他闭着眼睛深深地闻着我身上的气味的时候让我想起了自己深深迷恋周凯的旧气味的样子?
知晓真相后,怪人与怪人在床上纠缠的样子终于慢慢冷漠。先冷的是我,我说:你的手太冷。他说:OK,那明天吧。我背向他,听见他慢慢地滑下床,轻轻地打开门走出去。
他再来敲门的时候,我终于不再开门。
我店里挂的那几件失恋的女人卖得只剩下最后一件,我撤了下来,何城的买家ID又问:还有失恋的女人吗?我说:没有了。
他仍然是个怪人。我要不要继续做一个怪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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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我用了两个月时间,终于把屋里有关周凯的东西都丢掉,并且,搬了家。我留下了那只盲眼的小狗。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闻香。当然,也许是因为我的食物充沛,闻香现在已经不是一条小狗了,它长得很高,很大。跟我一起出去散步的时候,招来很多漂亮母狗的眼球。闻香是很矜持的,紧紧靠在我的脚步低声哼哼催我快走。
我已经很久不去购物了。再华丽的蛇皮凉鞋,我爱的那个人不欣赏,穿着也没有什么意义。八千块的凉鞋和八百块的凉鞋一样,都是穿着走路而已。
我用我全部的钱开一间流浪动物收容所,也许,某天周凯捡到一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会送到我这里来,也许,可以旧情重燃,又或者,重逢后继续天各一方。
谁知道呢,人比狗健忘许多,我不是闻香,自从把周凯的所有东西都丢掉后,我已经记不起他的气味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