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加拿大,加拿大联邦政府要求申请人成功后每个五年住满两年,才能保持枫叶卡持有人的身份;否则身份将会被取消。
根据,加拿大新《移民及难民保护法》第 28 条规定:一个永久居民,在任何一个五年时间以内,必须有两年的时间居住在加拿大。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以下三项途径可以满足这一要求:
(1) 、 本人实际在加拿大居住; (2) 、 陪伴有加拿大国籍的配偶在海外居住 ( 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被视同为在加拿大居住 )( 注意,在海外陪伴有加拿大国籍的子女则不能算 ) ;(3) 、 为一家加拿大公司或加拿大政府机构在海外工作 ( 此时,在境外居住的时间也被视同为在加拿大居住 ).
另外明确一点 : 坐移民监,满足五年住满两年的要求,不是主申请人才有的义务,也不是家庭成员才有的义务。是每一个永久居民都有的义务。所以,是不能代替的。谁住满了,谁就维持住身份。谁没有住满,谁就丧失身份。不能替代。也不能由一家出一个代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