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组织换妻案今开审 称换妻要比出轨高尚 :有合理的地方!


  我相信许多看到此新闻的人都会先入为主地发表想当然的评论!或者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结论!
  可是我却并不这样看!对于这样的事情我们应该冷静下来理性地看待!或者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和视野去思考与分析!而不要轻易下结论给予否定!
   换妻活动在国外早已有之!我相信他也是受此启发想出来的主意!或者说是借鉴来的!至少不是首创!
   古语云:饱暖思淫欲!我想道理就在这里!这孔子从侧面反映出我国许多人温饱问题已经解决!在开始追求其他更多多更深更本能的需求!我想进行此活动或者是想参与此活动的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那肯定都物质条件比较好!思想比较开发和激进的人!相反连温饱都存在问题的人打死我也不会相信会有这样的念头的!
  据马尧海说,参与他们游戏的,最小的20岁,最大的比他还大两岁,大专文化的居多,本科以上的少。一切由此可见!
  他认为,参加这个活动比搞第三者要高尚,因为这个活动很真实,参加活动的夫妻之间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很多男人都是为了让自己的老婆快乐才参加这个活动的,他们自己不能满足自己的老婆,夫妻感情又好,就让老婆参加一下这种活动,有什么不好嘛。搞第三者偷偷摸摸的,见不得人,不如我们。我的一些学生们知道这事后,也比较体谅我,不认为自己是犯罪。如果客观冷静地想想,这还是很有现实意义的!在我看来应该好好引导而不是盲目阻止和封杀!大家要相信有需求才有市场!存在就有合理的地方!进一步说其中就包含着人的本性和本能的需求!只是我们还没有正视这个事实!
  也难怪为马尧海辩护的陕西律师姚永安认为,刑法301条规定的聚众淫乱罪,是指召集他人胡乱进行的猥亵性交行为,而马尧海从事的活动属于性游戏,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一男一女单独进行,没有胡乱性交,而且进行了两年多,也没有影响社会秩序,不构成聚众淫乱罪。仔细一想其中确实是有区别的!这有点像通奸 非法同居 嫖客和强奸犯之间是有本质区别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