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抑房价不是好主意
去年年底以来,中央及地方的楼市调控政策密集出台,仅近期就包括要求78家非地产主业央企15个工作日退出房地产市场、暂停住宅用地出让等等。今年1月至3月上旬,国内楼市的确一定程度上出现调整,成交低迷,房价上涨动力也显得不足。但从3月中下旬开始,不少城市新房周成交量突然走出谷底,部分重点城市房价又开始飙升,这引发了激烈调控政策出台的担忧。对于此前楼市调控政策效果的担忧不仅反映在成交量和房价上。 3月底,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接连发布楼市的系列报道和评论,笔锋直指高楼价。根据以往惯例,中央媒体就某一社会热点频频发言时,也是政策调控的关键点。因此,不少业内人士揣测,高层或者正在酝酿新一轮的楼市调控计划,更猛烈的楼市调控行动或将拉开。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在不增加地方财政支配权力的前提下,地方政府“以地生财”这一局面很难由“调控”二字解决,而房地产持有缓解的税收则被视作增加地方政府收入的当然选择。财政部网站日前公布的“财政部2010年工作要点”中指出,将完善房产税制度。今年房产税改革有望先期破冰,这将为从根本上遏制住各城市的房价过快上涨铺平道路。
以赵晓为主笔的北京科技大学中国经济研究组日前又提出,应从严征收土地增值税。赵晓表示,因多种原因,我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一直“有名无实”。如从严征收,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企的暴利,,可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土地增值税是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为征税对象,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功能是国家对房地产增值征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有评论指出,土地增值税抑房价不是好主意,理由是:严征土地增值税会加大房地产发展商建房子的成本,如果房地产市场仍然是一个投资市场,如果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仍然是上涨预期,那么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可能把这些税收增加的成本转移到消费者身上,使得房价进一步上涨。
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将加大发展商的税费成本,压缩了其利润空间。因此,发展商今后在做项目的成本预算时候,肯定会有所加大,而这一部分成本很可能以提高楼价的方式转嫁到购房者身上。从这个角度上看,指望严征土地增值税来撼动高房价那是专家们一厢情愿的想法。
虽然土地增值税政策出台的初衷或许是好的,但是,它违背了一个最基本的经济规律。或许,在税务专家的眼里,通过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外力觅得均衡价格,对房地产业的暴利形成约束。回顾房地产市场近几年来的宏观调控,成效如何大家有目共睹。各种号称能够稳定甚至降低房价的政策出台后,效果却适得其反。不论“国八条”还是“国六条”,在颁布之后都没有起到稳定房价的决定性作用,甚至在某些地方,房价反而出现了大幅度上涨。这在某种程度上就预示着征收土地增值税也很难逃过这个命运。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对房地产征收物业税,并以财产的持有作为课税前提、以财产的价值为计税依据。依据国际惯例,物业税多属于地方税,是国家财政稳定而重要的来源。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是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不动产市场价值的升高而提高。物业税征税对象主要是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属于持有税。不动产的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市值的升高而提高。很显然,开征物业税,对房地产存量市场的持有者及增量市场上的新增需求者,特别是投资性需求,将会起到抑制作用。
虽然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提出征收不动产物业税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措施,但基本框架已经明确:将现行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也就是说,把现在买房子时需交的税,放到买房子后按年缴交。这样,开发商把第一期分摊费用计入成本中,而剩下的分摊费用在消费者用房的时候直接交纳。征收物业税,将几十年的土地出让金等税费按年缴纳,并由专门的评估机构每年评估土地市值,这样每年缴纳的物业税都是合理而透明的,开发商、买房人以及国家税务部门互不亏欠。简单地理解物业税,就是将一次性收的钱现在分期来收了。根据房产价格按比例逐年向拥有者收取物业税,同时对消费者拥有的第一套房产实行免税或减税政策,而对消费者所拥有的其余房产可能会课以更高的税率。到目前为止,物业税的税赋水平尚未确定,但有一个基本原则是科学预测现行房地产税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收费总体规模使物业税的总体规模与之保持基本相当。
房价的疯狂上涨,导致开征物业税的呼声再一次响起,温家宝总理近期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也提出“要研究适时开征物业税”。
最新消息是物业税方案或已通过审批,据新浪房产2010年4月8日报道,物业税开征方案已于4月7日晚通过部委初步审批,将在京沪深渝等重点城市试点开通。报道称,该方案通过财政部和国务院的可能性非常大。消息还透露,物业税发起地点为重庆,试点地区目前定在京沪深渝,物业税将按照买房时合同价打七折后再按1.2%-1.5%征收。2006年10月,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6省区市就率先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的试点工作,成为首批物业税“空转”的试点。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再批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至此,物业税“空转”省市超过10个。
物业税方案或已通过审批对房价如何影响,要观察真实的运行情况才能判断,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土地增值税抑房价不是好主意
评论
13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