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尔干与社会主义


   

这周读书会的的阅读文本是涂尔干的《社会主义与圣西门》前三章和序言,由小飞主讲。涂尔干的这部著作共有十二章,加莫斯的一个序言,篇幅不算小,但仍然是一部未完成的书稿,是他逝世后出版。涂尔干还在巴黎高师当学生时就对社会主义研究发生了兴趣,不仅读了圣圣西门、普鲁东、马克思的著作,而且还跟后来的法国社会主义者饶勒斯等成了很好的哥们。据Stuart Hughes说,涂尔干原本是想以“社会主义与个人”为研究计划的主题,但后来这个主题渐渐地就变成了“个人与社会”,并在这个主题下担负了挽救“被孔德的继承者搞得声名狼藉的社会学”的任务。所以,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对社会主义的研究兴趣成就了涂尔干的社会学,或者套用Stuart Hughes的话说,“涂尔干的马克思主义”(Durkheim Marxism)是众多研究社会所能遵循的途径之一。

涂尔干的社会主义研究着眼点在于把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进行区别,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想法,尤其是对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具有直接的参考意义和价值。涂尔认为,社会主义这个概念源于19世纪初,是一个特定的社会历史阶段的产物。具体来说,它是现代工业化社会变革的产物;而共产主义则是一个古老的乌托邦概念,从柏拉图、莫尔、康帕内拉等的著作中都看到这一点。因此,社会主义学说的根本原则是,要把通过工业化而发展起来的、却在当时又松散无序的经济功能集中于国家,即他专门指出的“社会指挥和意识中心”,国家的角色应该是经济性的,它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的安排或管理。但共产主义的主要观念则跟现代工业化社会并无特定的联系,共产主义只是强调私有财产是一切社会罪恶的源头,必须对物质财富进行严厉控制,因而它与社会化大生产相矛盾,共产主义强调经济生活与政治领域的分离,因为财富及与其相关的一切都会导致政治腐败。所以,共产主义强调的是,生产是每一个个人的自由活动,但每一个个体的产出却不能私有,必须集中起来,实行公共一致的消费。社会主义正好与此相反,国家必须为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而调控生产,但每个个体却应该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所获以满足自己的需用要。涂尔干说,“社会主义的目标是要把工业系于国家,以便提升其道德,而共产主义的目标是要使国家远离工业,以便提升国家的道德”。

其实,我以前曾说过,“共产主义”(communism)这个词源于“共同体”(community),而“社会主义”(socialism)这个词则源于“社会”(society)。读过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的人都会明白这两者的区别,涂尔干则更是强调这种区别,即“共同体”的“共同的信仰和情感基础”与“社会”的“分工和利益基础”。因此,我们在这里看到的实际上就是早期社会主义先驱圣西门的名言:“工业社会在本质上是社会主义”,只不过这个“社会主义”似乎不同于我们所熟悉的马克思的社会主义。

马克思对社会义与共产主义的区分好象是另一层面的问题。在马克思看来,社会主义是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一个历史阶段,共产主义是一个消灭了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理想共同体”。因此,社会主义是向这个理想的过渡阶段。所谓“过渡”,就必然有两层意思:社会主义自身和它发展的方向。这就表明在社会主义自身中依然包含着受到控制并逐渐趋向消亡的私有制、阶级和国家形式,只不过这些都是在工业化发过程中不断地减弱着。这一点,从圣西门、涂尔干关于社会主义“国家”的论述中也可以看出来的:国家不再表现为“人对人的统治”,而只是“人对物的管理”,即对经济事务的安排和管理。如果我们把这种论述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联系起来,那么就可以有推断:通过国家性质的转变,通过国家为所有社会成员的利益而履行的经济职能,逐步地弱化、削弱直至最后消灭私有制、阶级乃至国家自身。

当然,转变了性质的这个“国家”绝不可能还是某个阶级专政的手段,更不可能是统治阶级的镇压工具,它只承担组织经济活动的功能,只是一个“社会指挥和意识中心”。所以,涂尔干认为进入这个“中心”的只能是两类人:实业家和科学家,因为只有这两种人才真正懂得如何安排和管理社会的经济活动。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涂尔干区分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意义在于:他把社会主义与一种受到社会(通过“国家”)调控的工业化市场经济联系在一起,并由此限定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经济活动的调控中心”和“社会总精神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