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性侵犯后受害女子有些谎言说不得


           被性侵犯后受害女子有些谎言说不得

                                 文/胡磊

昨天从媒体上看到有一段新闻:一名女子酒醉后被强暴,当她清醒过来为防再次受害,谎称自己患有艾滋病。未料,对方竟破罐破摔,再次对她实施强暴。

今年29岁的江某与堂弟小江一起从武隆县老家来主城区打工,期间江某结识了一个叫张黎的女子,今年2月28日(周日),江某约张黎一起到沙坪坝区磁器口玩耍,之后来到小江位于沙区劳动路的租赁房内。见天色渐晚,小江提议出去吃晚饭,席间,张黎接连喝下江某和小江的敬酒。到晚上10时左右,张黎已一醉不醒。看到这种情形,江某和小江将张黎背回租赁房,先后对她进行了性侵犯。

 

凌晨时分,经过几次呕吐的张黎逐渐清醒,意识到自己被性侵犯后,无力逃跑的她担心两人再对自己施暴,于是谎称患有艾滋病。然而,令她没有想到的是,江某和小江竟然认为,既然自己可能感染了病毒,就没什么好怕的了,于是又分别对张黎实施了性侵犯。

5月10日,两名对该女子实施性侵犯的堂兄弟,被沙坪坝区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十年半…….

 

胡磊看到这篇报道后,为受害人张黎的不幸深感同情,江姓兄弟的下场也是罪有应得。但此案也暴露出一些受害人在遇到伤害后为避免再受伤而采取说谎言来博同情,结果会适得其反,不要忘记你面对是一些人性泯灭的恶狼,不要用这些错误的自救方法。

 

那么,女性碰到劫财、劫色时应该采用什么方式的自救?

 

如遇劫财,如果能够确定对方是初次犯罪或未成年人犯罪,在明确对方抢劫意图后,可以表达坚决不交出财物的态度、拿出反抗的姿态,往往能够有效阻止犯罪。

女性朋友需要记住的是,如果在对方已经放弃抢夺或扒窃行为,准备逃离现场时,仍继续只身追赶意图捉获对方,很可能会导致对方狗急跳墙,变逃跑为实施人身伤害。

 

如遇劫色,应尽可能稳住对方,抓住有利时机脱身,并及时寻求帮助。如果发现对方脾气暴躁,应避免过分激烈的言辞和反抗激化歹徒的报复心理。如果不能有效反抗,女性应当尽量采用隐蔽的方式记住对方的长相、生理特征,并尽量保留遭遇侵害的证据。

 

而本案中张黎用说谎言骗取同情的方法也不可以说不能用,但关键是讲何种大话,比如自称自己有爱滋病或其他性病的方式,就更容易激化罪犯的报复心理,从而产生进一步的伤害。当然最愚蠢最错误的自救方法是:明确告诉对方“我记住你的样子了”之类的话。

 但不管采取什么自救方式,最关键还是年轻女人不要单独和陌生或不熟悉的男人外出甚至吃饭喝酒;就算一起吃饭,不管什么理由,吃饭绝不喝酒,不管如何劝。本案的女子自我防范意识事实上差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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